f**********u 发帖数: 348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Detective 讨论区 】
发信人: didadida (滴滴嗒嗒), 信区: Detective
标 题: [合集] 原创:关于朱令被投毒案中铊源来自清华大学的推论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Sep 24 07:18:49 2018, 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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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ingfreewu (海内存知己) 于 (Wed Aug 22 20:10:30 2018, 美东) 提到:
在提出我的推论之前,我们需要明白以下几个事实:
1.朱令是铊中毒,而且和其他毒物,比如老鼠药无关。
2.朱令在1994年十一月曾经中毒,但是没有被诊断出来。而且寒假期间朱令回家症状缓
解。之后1995年二月寒假结束,开学之后朱令症状加重,直到三月份住院,生命垂危,
进入特护病房。
3.朱令全身换过八次血,即便如此她体内的铊含量仍然是超过了致死量。所以朱令是亚
急性中毒,即铊在她体内是逐渐积累到超过致死量的,由此可以判断朱令曾多次接触毒
源—铊。
4.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可以得出结论是朱令不是一次中毒,至少两次中毒甚至多次。
基于以上事实,我们可以很确定的是朱令不是偶然中毒,即投毒犯不是随机下毒,误伤
朱令,而是蓄意投毒。这个结论可以从北京公安的长微博中得到确证:北京公安的调查
是根据朱令的日常生活学习情况展开,调查了北京一百余家可能用到铊的单位和130余
位相关人员。
北京公安虽然最后没有说铊源来自何处,但是不妨碍我们做一个合乎逻辑的推理。我的
推理还是基于北京公安的长微博,这毕竟算作一个官方声明。
推论的第一点就是投毒犯必须和朱令有交集,因为公安调查的只有130余相关人员,而
不是北京市全部人口或者清华大学全部教职员工和学生。
那么我们就可以继续推理北京公安的调查或者说排查,他们的工作不外乎是一家家单位
走访询问,做笔录,经手人员签字。询问相关人员不外乎也是类似程序。这样一家家单
位问下来就会排除到无关的单位和人员。
当然这个排查工作也不是一帆风顺,比如清华大学最开始就否认该校有铊盐,是后来公
安在石家庄一家公司找到清华大学化学系购买铊盐的发票清华大学才承认的。
同时我也相信公安排查相关人员也取得了进展,比如相关人员范围缩小到清华大学。比
如调查结果肯定表明除了清华大学,其他单位即使有铊盐也和朱令无交集,即没有给朱
令投毒的条件。
那么到这一步,嫌疑人只能是在清华大学,那么和朱令生活学习有交集,可以接触到铊
,了解铊的毒性,中毒症状,知道朱令生活规律,熟悉朱令私人生活用品,这么多交集
下来,谁是嫌疑人,朱令中毒的铊源来自哪里,不就是方舟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了
么?
我的佐证来源:
1.北京公安长微博
2.国家教委公文
3.朱令母亲朱明新讲述公安人员对她的告知。
还有,如果需要很多个偶然才能确定一个人做过某件事情,那么大概率事件此人没有做
过这件事情。反之,如果需要很多个偶然才能确定一个人没有做过某件事情,那么大概
率事件此人做过这件事情。
欢迎合理讨论,拒绝胡搅蛮缠,文字游戏。
最后再一次诅咒给朱令投毒的凶手,祝你不得好死,永世不得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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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dadida (滴滴嗒嗒) 于 (Wed Aug 22 22:32:37 2018, 美东) 提到:
写了一大堆,无非就是先假设(“相信”)毒源在清华,然后证明毒源在清华。
一脑子的浆糊。
你如同法轮功相信李洪志是宇宙大师一样地相信毒源在清华。宗教信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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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ingfreewu (海内存知己) 于 (Thu Aug 23 02:07:27 2018, 美东) 提到:
你也承认孙维是最大的嫌疑人,既然你这么认为,你觉得作为最大嫌疑人的孙维拿什么
给朱令投毒?
你能否认下面几个事实吗?
1.朱令是铊中毒,不是老鼠药中毒也不是其他毒药中毒
2.朱令不止一次中毒。
3.基于朱令不是一次中毒,那么就排除了随机作案的可能,也就是说是熟人作案。
基于以上几点做出逻辑推理在你看来就是先假定结论?
就算我假定结论也是有凭有据的。辩论要讲事实,摆道理,而不是拍脑袋。
[在 didadida (滴滴嗒嗒) 的大作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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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dadida (滴滴嗒嗒) 于 (Thu Aug 23 08:20:11 2018, 美东) 提到:
看到第一段就不用看了。你先分清楚嫌疑犯和罪犯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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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ingfreewu (海内存知己) 于 (Thu Aug 23 08:24:02 2018, 美东) 提到:
好,我把那句话拿掉,这对我后面提到的那几点不构成必然联系。
那你不否认我说的那几点是事实吧?
[在 didadida (滴滴嗒嗒) 的大作中提到:] | f**********u 发帖数: 348 | 2 这是我当时发在探版的,结果不仅被嘀嗒这厮强行封贴,还删了我不少的回帖。
本帖主旨意在申明铊源来自清华大学,欢迎探讨。
[在 flyingfreewu (海内存知己) 的大作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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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lyingfreewu (海内存知己) 于 (Wed Aug 22 20:10:30 2018, 美东) 提到:
:在提出我的推论之前,我们需要明白以下几个事实:
:1.朱令是铊中毒,而且和其他毒物,比如老鼠药无关。
:基于以上事实,我们可以很确定的是朱令不是偶然中毒,即投毒犯不是随机下毒,误
伤朱令,而是蓄意投毒。这个结论可以从北京公安的长微博中得到确证:北京公安的调
查是根据朱令的日常生活学习情况展开,调查了北京一百余家可能用到铊的单位和130余
:位相关人员。
:北京公安虽然最后没有说铊源来自何处,但是不妨碍我们做一个合乎逻辑的推理。我
的推理还是基于北京公安的长微博,这毕竟算作一个官方声明。
:推论的第一点就是投毒犯必须和朱令有交集,因为公安调查的只有130余相关人员,而
:不是北京市全部人口或者清华大学全部教职员工和学生。
:那么我们就可以继续推理北京公安的调查或者说排查,他们的工作不外乎是一家家单
位走访询问,做笔录,经手人员签字。询问相关人员不外乎也是类似程序。这样一家家
单位问下来就会排除到无关的单位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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