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 发帖数: 36 | 1 一个法考80多分,层在多家国际公司法务部任职,研究过中国性侵幼女相关规定的法律
漏洞的怪物。
这人有多鸡贼呢?国家规定满14周岁的女孩是——妇女,这个名词背后的意义是:14周
岁之前,无论受害者是否同意发生关系,都视为强奸幼女。14周岁之后,经受害者同意
而发声性关系,则很难判定为性侵。
我们的不利条件:女孩儿母亲是一个bug一样的存在,她做了多少蠢事,无从得知。
女孩儿自己当时到现在都年纪尚小,做了多少蠢事,留了多少不利证据,无从得知。
有一个能把女儿送出去的母亲,在这种母亲的教育下,女孩儿的观念问题,无从得知。
我们现在唯一有利的条件就是:舆论。
但舆论不是影响法官判案的利器,证据才是。
按照鲍的秉性,能在“领养”后三个月满14周岁才发生关系,定然会保留对自己有利的
证据。那么按照他的说法,他手里肯定有女孩与他亲昵如情侣的证据(这个证据不怎么
石锤,因为女孩儿年纪小,很容易被引导)。最怕的是,鲍说女孩儿闹脾气要分手,说
要很多钱,不然就告他性侵之类的是真实存在的(女孩的家庭亲人都那个样子,之后又
被鲍有意培养成幼妻,她的观念问题和思想问题很容易犯下这样的错),鲍如果留有这
个证据,就很难把他扳倒了。
唉……不知道结果会如何。 |
n**d 发帖数: 9764 | 2 是经过法律手续的领养吗?是的话就是法律上的女儿,乱伦罪。
【在 G**S 的大作中提到】 : 一个法考80多分,层在多家国际公司法务部任职,研究过中国性侵幼女相关规定的法律 : 漏洞的怪物。 : 这人有多鸡贼呢?国家规定满14周岁的女孩是——妇女,这个名词背后的意义是:14周 : 岁之前,无论受害者是否同意发生关系,都视为强奸幼女。14周岁之后,经受害者同意 : 而发声性关系,则很难判定为性侵。 : 我们的不利条件:女孩儿母亲是一个bug一样的存在,她做了多少蠢事,无从得知。 : 女孩儿自己当时到现在都年纪尚小,做了多少蠢事,留了多少不利证据,无从得知。 : 有一个能把女儿送出去的母亲,在这种母亲的教育下,女孩儿的观念问题,无从得知。 : 我们现在唯一有利的条件就是:舆论。 : 但舆论不是影响法官判案的利器,证据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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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n 发帖数: 1631 | 3 筹钱让黑道把丫收拾了
【在 G**S 的大作中提到】 : 一个法考80多分,层在多家国际公司法务部任职,研究过中国性侵幼女相关规定的法律 : 漏洞的怪物。 : 这人有多鸡贼呢?国家规定满14周岁的女孩是——妇女,这个名词背后的意义是:14周 : 岁之前,无论受害者是否同意发生关系,都视为强奸幼女。14周岁之后,经受害者同意 : 而发声性关系,则很难判定为性侵。 : 我们的不利条件:女孩儿母亲是一个bug一样的存在,她做了多少蠢事,无从得知。 : 女孩儿自己当时到现在都年纪尚小,做了多少蠢事,留了多少不利证据,无从得知。 : 有一个能把女儿送出去的母亲,在这种母亲的教育下,女孩儿的观念问题,无从得知。 : 我们现在唯一有利的条件就是:舆论。 : 但舆论不是影响法官判案的利器,证据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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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 发帖数: 1763 | 4 绳之以法不大可能,换成惩罚吧
说好听点超越法律
说不好听就是违反程序正义
才能惩罚他吧 |
a***e 发帖数: 27968 | 5 尼玛这傻叉法律是给嫖宿幼女的变态用的?
【在 G**S 的大作中提到】 : 一个法考80多分,层在多家国际公司法务部任职,研究过中国性侵幼女相关规定的法律 : 漏洞的怪物。 : 这人有多鸡贼呢?国家规定满14周岁的女孩是——妇女,这个名词背后的意义是:14周 : 岁之前,无论受害者是否同意发生关系,都视为强奸幼女。14周岁之后,经受害者同意 : 而发声性关系,则很难判定为性侵。 : 我们的不利条件:女孩儿母亲是一个bug一样的存在,她做了多少蠢事,无从得知。 : 女孩儿自己当时到现在都年纪尚小,做了多少蠢事,留了多少不利证据,无从得知。 : 有一个能把女儿送出去的母亲,在这种母亲的教育下,女孩儿的观念问题,无从得知。 : 我们现在唯一有利的条件就是:舆论。 : 但舆论不是影响法官判案的利器,证据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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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 发帖数: 312 | 6 先说案件。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一名叫李星星的女子来到派出所报案,称她的养父鲍毓明多次对
她进行性侵。
警察把鲍毓明叫到派出所,鲍毓明当着警察的面,对李星星做出亲昵动作,警察视若无
睹。
警察当着李星星的面,询问鲍毓明的收入情况。
鲍毓明殴打李星星,李星星反抗,警察认定双方属于互殴,鲍毓明不负法律责任。
鲍毓明说他离不开李星星,要和李星星生孩子。警察说,鲍毓明又帅又有钱,他要是女
的,就嫁给鲍毓明。
李星星说鲍毓明是强奸犯,强奸犯为什么不关押?警察说,现在强奸犯不用坐牢的太多
了。
………
事件发生在2019年4月。
一年过去了,鲍毓明还逍遥法外,李星星还生活在痛苦中。
鲍毓明,身高190厘米,体重100公斤,天津大学硕士毕业后,去美国上学工作近十年,
是一家上市公司的副总裁,被教育部认定为高层次海外留学人才、全国十佳总法律顾问。
李星星,直到现在还未满18岁。
案件并不复杂,这是一起尚未定性的强奸案。
然而,案件背后的故事,却复杂得多。
2015年4月,鲍毓明通过网友,认识了李星星的“母亲”。
之所以给母亲加上引号,是因为这个母亲身份存疑。她40多岁,一直未婚。
一直未婚,却有一个女儿。这个女儿怎么来的?
2015年10月,鲍毓明把年仅13岁的李星星带在身边。
然后,在李星星年满14岁周岁后,实施强奸。
在这个过程中,李星星的“母亲”消失了。
在长达三年多的强奸中,李星星一直忍受着身心的巨大痛苦。
直到2019年4月,前往派出所报案。
警察是否不作为,我们先不说。
鲍毓明是否构成强奸罪,我们也先不说。
我们先说说,鲍毓明是怎么认识李星星的“母亲”的。
鲍毓明曾经访问过好几个QQ空间,这几个QQ空间都是领养幼女的。
不但QQ空间有,网站也有,朋友圈也有。
也就是说,有人把孩子送给别人领养。
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这些孩子都是女孩。
把孩子送给别人领养的,绝对不是孩子的生身父母。
这些女孩怎么来的?
江湖上有一种古老的职业,叫做“养瘦马”。
瘦马,指的是贫寒人家尚未成年的女孩。
养瘦马,指的是花钱从贫寒人家买来尚未成年的女孩,然后养起来,待价而沽。
当然,也有人偷了别人家的漂亮女孩,卖给那些养瘦马的人。
偷人家孩子卖钱,也是江湖上一种古老的职业,这种人叫做老渣。
养瘦马要花钱,不但要从小供养她们吃穿,还得培养她们的气质,教她们化妆打扮。
这当然比养一个普通女孩花钱更多。
等到这些女孩长到了十三四岁,就卖了换钱。
这些女孩一般有两个去处,一个是卖给妓院,一个是卖给大户人家做小妾。
江湖上的养瘦马,起源于苏杭一带。所以,被卖到妓院的小女孩,就叫做“扬州瘦马”。
山东案件,案情并不复杂。
复杂的是案情背后的贩卖女孩利益链。
如果能够从鲍毓明身上,找到李星星的“母亲”,然后从这个女人身上,找到背后的贩
卖女孩利益链条,那就是震惊全国的大案要案了。
李星星绝不是个例。 |
g***t 发帖数: 7544 | 7 为啥非要把他绳之以法?
鲍毓明要是犯罪了,当然需要被绳之以法。他要是没犯罪,凭什么要被绳之以法?
要是法律有问题,那就先去修改法律好了。《宪法》都能随便改来改去,《刑法》就更
是废纸了。
律漏洞的怪物。
【在 G**S 的大作中提到】 : 一个法考80多分,层在多家国际公司法务部任职,研究过中国性侵幼女相关规定的法律 : 漏洞的怪物。 : 这人有多鸡贼呢?国家规定满14周岁的女孩是——妇女,这个名词背后的意义是:14周 : 岁之前,无论受害者是否同意发生关系,都视为强奸幼女。14周岁之后,经受害者同意 : 而发声性关系,则很难判定为性侵。 : 我们的不利条件:女孩儿母亲是一个bug一样的存在,她做了多少蠢事,无从得知。 : 女孩儿自己当时到现在都年纪尚小,做了多少蠢事,留了多少不利证据,无从得知。 : 有一个能把女儿送出去的母亲,在这种母亲的教育下,女孩儿的观念问题,无从得知。 : 我们现在唯一有利的条件就是:舆论。 : 但舆论不是影响法官判案的利器,证据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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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 发帖数: 729 | 8 在中国乱伦不是一项单独的罪名,只有在存在强奸行为时,乱伦要加重量刑。
【在 n**d 的大作中提到】 : 是经过法律手续的领养吗?是的话就是法律上的女儿,乱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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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 发帖数: 1067 | 9 是不是亲生母亲,验一下DNA不就知道了。
【在 d****y 的大作中提到】 : 先说案件。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一名叫李星星的女子来到派出所报案,称她的养父鲍毓明多次对 : 她进行性侵。 : 警察把鲍毓明叫到派出所,鲍毓明当着警察的面,对李星星做出亲昵动作,警察视若无 : 睹。 : 警察当着李星星的面,询问鲍毓明的收入情况。 : 鲍毓明殴打李星星,李星星反抗,警察认定双方属于互殴,鲍毓明不负法律责任。 : 鲍毓明说他离不开李星星,要和李星星生孩子。警察说,鲍毓明又帅又有钱,他要是女 : 的,就嫁给鲍毓明。 : 李星星说鲍毓明是强奸犯,强奸犯为什么不关押?警察说,现在强奸犯不用坐牢的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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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 发帖数: 1954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