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0 发帖数: 1113 | 1 企业的“自生能力”是理解新结构经济学的概念基础,理解了这个概念,你就知道为什
么说制造业绝对不会回归美国,因为制造企业在美国这个资本相对劳动便宜的环境无法
自我生存!By the way,没有自生能力的企业现在也叫僵尸企业,也就是说在正常市场
环境下完全无法自我生存的企业。
为了研究林毅夫教授的经济发展理论,重要的是要紧紧抓住两个概念,即"自生能
力"和"比较优势发展战略"。两个概念的重要性在于,自生能力概念的提出为整个林毅
夫经济发展理论体系奠定了基础,而"比较优势发展战略"则是从该理论出发所能得到的
唯一合理的结论。
一、自生能力
按照林毅夫教授的定义,"如果一个企业通过正常的经营管理预期能够在自由、开
放和竞争的市场中赚取社会可接受的正常利润,那么这个企业就是有自生能力的。否则
,这个企业就是没有自生能力的。"(林毅夫,《发展战略、自生能力和经济收敛》b
)。
可以看出,"自生能力"首先是一个微观经济的范畴,它与企业的经营绩效有关。不
过,企业之间在经营绩效方面的差别也可能是由于企业管理能力的差别而造成的,而"
自生能力"概念则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无关。或者说,我们必须事先将企业之间经营
能力上的差别抽象掉。在此之后我们将发现,企业是否具有自生能力主要取决于企业的
技术选择。
传统的微观经济理论告诉我们,在一个竞争的市场经济中,企业是否能够取得正常
利润取决于企业能否以最小的成本来生产即定的产量或价值。而为了以最小的成本进行
生产,企业就必须按照市场给定的投入品价格选定成本最小的投入要素组合--或者说生
产技术。这就是说,在抽象掉管理因素后,企业是否具有自生能力将取决于企业的技术
选择。假设经济中只存在两种投入--资本和劳动,为了取得自生能力,劳动价格相对低
廉、资本价格相对高昂的经济中的企业应当选择劳动相对密集的生产技术,而劳动价格
相对高昂、资本价格相对低廉的经济中的企业就应当选择资本相对密集的生产技术。
进一步讲,劳动和资本的相对价格与该经济的要素禀赋结构有关。在不存在政策扭
曲的情况下,那些劳动相对丰裕、资本相对稀缺的经济必然拥有较低的劳动价格和较高
的资本价格;反之,那些劳动相对稀缺、资本相对丰裕的经济则必然拥有较高的劳动价
格和较低的资本价格(利率就是资本的价格)。这样看来,企业是否具有自生能力就取
决于企业是否选择了与整个经济的要素禀赋结构相适合的生产技术。那些选择偏离经济
资源禀赋特征的企业--劳动相对丰裕经济中使用资本密集型生产技术或资本相对丰裕经
济中使用劳动相对密集型生产技术的企业--往往不会具备自生能力,也就是说,在美国
这个资本便宜的地方,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无法自生,只能外移。
"自生能力"概念还可以进一步扩展到同一产业中不同产品的选择方面。虽然一种产
品的生产可以采用多种技术--即不同的要素组合,但是这些要素组合的集合在不同产品
之间又有重要的差别。简单地说,与另一种产品相比,一种产品的所有生产技术的组合
在整体上可能是更为劳动密集或资本密集的。由于这种差别,在资源禀赋不同的两个经
济中,企业对于产品的选择也会不同。那些资本相对丰裕、劳动相对稀缺的经济中的企
业可能会选择多生产资本相对密集的产品、少生产劳动相对密集的产品,而那些劳动相
对丰裕、资本相对稀缺的经济中的企业则要选择多生产劳动相对密集的产品、少生产资
本相对密集的产品。只有这样,该经济中的多数企业才是具有自生能力的。
林毅夫教授进一步将"自生能力"的概念扩展到拥有多个行业的经济。与产品的情形
相类似,行业之间也存在劳动相对密集或资本相对密集的差别。同样类似的是,只有按
照该经济的资源禀赋特征来配置资源,该经济中的多数企业才会是具有自生能力的。
从上文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一个经济中的多数企业是否具有自生能力关键取决于该
经济中的企业在行业和技术上的选择是否与经济的资源禀赋结构相一致。另一方面,"
自生能力"的概念与该经济是一个开放经济还是封闭经济没有必然的关系。那些封闭经
济当然需要生产所有的产品--无论它是资本相对密集的还是劳动相对密集的,但其产业
结构和生产技术的选择仍然会向自己更多地拥有资源的那些产业和技术倾斜。下面两种
情况往往会导致经济中的许多企业不具有自生能力:
第一,在一个劳动相对丰裕、资本相对稀缺的经济中过多地发展资本相对密集型行
业或产品;或者反之,在一个资本相对丰裕、劳动相对稀缺的经济中过多地发展劳动相
对密集行业或产品;
第二,在一个劳动相对丰裕、资本相对稀缺的经济中超前地使用资本相对密集的生
产技术;或者反之,在一个资本相对丰裕、劳动相对稀缺的经济中保留了许多劳动相对
密集的生产技术。
二、比较优势发展战略
林毅夫教授从对比发展中国家所走过的不同发展道路及其发展绩效开始构造自己的
经济发展理论。对比表明,二战后长期实行"赶超"战略或"进口替代"战略的国家无一例
外最终都没能实现最初的发展目标,而那些没有选择或较少采取"赶超"战略或"进口替
代"战略的国家中却有一些国家(或地区)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增长。东亚四小龙--韩国
、新加坡和我国的香港、台湾地区--就是这些国家(或地区)的典型代表。
对于这种结果,理论界存在多种解释。林毅夫教授在研究了各种解释后认为在其之
前的各种解释都没有能够真正解释造成"赶超"战略或"进口替代"战略失败的原因和东亚
四小龙成功的原因。他认为,真正的原因是,前者所实行的"赶超"战略或"进口替代"战
略由于与自己的资源禀赋结构不相符合从而违背了自己的比较优势,后者则在经济发展
的每一个阶段都执行了与自己的比较优势相符合的经济发展战略。
简单地说,"赶超"战略或"进口替代"战略就是使用国家力量来推动资本相对密集型
产业的发展和资本相对密集型技术的采用以期早日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和国家的富强。
但是,欠发达国家的要素禀赋特色是劳动相对丰富、资本相对稀缺。自生能力的概念告
诉我们,在这样的经济中大力推动资本相对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并在生产过程中超前地使
用资本相对密集的生产技术必然造成一大批没有自生能力的企业。为了保证国家战略目
标的实现,实行"赶超"战略或"进口替代"战略的国家必须从各个方面来保护和扶持这些
没有自生能力的战略性企业。如果"赶超"或"进口替代"的力度不大,国家还可以使用降
低税收或给予补贴的方式来保护这些产业。如果"赶超"或"进口替代"的力度比较大,国
家就只好使用扭曲价格机制的方式来扶持战略性产业。这样,"赶超"战略或进口替代战
略的实行就造成一系列不良后果:
首先,由于"赶超"战略或"进口替代"战略的实施和经济中大批失去自生能力的企业
的出现,国家的资本积累能力被削弱了。这就减慢了国家资本积累的速度。但是,国家
经济结构的升级最终决定于其要素禀赋结构的升级。这样,由于资本积累速度减慢,"
赶超"国家的经济结构升级速度进而经济增长速度就会减慢。
其次,由于没有自生能力,那些作为"赶超"战略具体实施者的战略性企业往往处于
亏损状态。林毅夫教授称这种企业背负了"战略性"政策性负担。另一方面,由于价格机
制被扭曲,经济中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增大,国家无法判断企业的亏损是因为"战略性"政
策性负担造成的还是由于企业经理人员缺乏努力造成的。这就使企业经理人员有借口要
求国家不断进行扶持。结果,经济中会充满寻租行为。寻租行为的大量蔓延将导致企业
经营绩效的进一步下降
与那些实行"赶超"战略或"进口替代"战略的国家相反,东亚四小龙成功的原因则在
于他们在其经济发展的每一个阶段上都自觉地推行了与其要素禀赋结构相符合的经济发
展战略。由于企业的产业和技术选择都符合自己的要素禀赋结构,企业就具有自生能力
。进一步讲,由于多数企业都具有自生能力,经济的资本积累能力比较强,因而能够快
速推动要素禀赋结构从而产业结构的升级,加快经济发展速度。
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林毅夫教授提出了作为其经济发展理论体系核心的"比较优
势发展战略"。简单地说,所谓比较优势发展战略就是要在经济发展的每一个阶段上都
选择符合自己要素禀赋结构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技术。林毅夫教授详细分析了国家实行"
比较优势发展战略"的优点:
第一,由于一个经济的产业和技术结构内生地决定于其要素禀赋结构,那么,欠发
达国家要想"真正"赶上发达国家首先就必须使其要素禀赋结构升级,即通过快速的资本
积累早日结束资本相对稀缺的局面。上文的分析已经告诉我们,"比较优势发展战略"是
唯一能够保证国家快速地积累资本的经济发展战略。
第二,如果一个经济实行的是"比较优势发展战略",它就不需要引进当时世界上最
先进的生产技术--因为这些最先进的技术也是资本最密集的技术,它与欠发达国家的资
源禀赋结构并不适合。为了进行技术升级,欠发达国家只需要引进一些比自己现有技术
略微先进但在发达国家又不处在前沿的技术。这就使欠发达国家能够比较容易地、低成
本地获得新的技术。与之相反,那些推行"赶超"战略的经济则可能需要引进更加先进的
技术。这就增加了技术引进的难度,提高了技术引进的成本。许多时候,推行"赶超"战
略的欠发达国家甚至需要重新发明发达国家已经发明的技术。由于R&D往往是非常资本
密集的活动,资本相对稀缺的国家难以承担其成本。
第三,前文已经指出,"赶超"战略的推行必然在经济中造成一大批没有自生能力的
企业,这就成为国家宏观经济不稳定的根源。由于企业缺乏自生能力,它们不仅不能成
为国家税收的来源反而需要国家财政的大力扶持,这就有可能造成财政的空虚;在财政
空虚的情况下,银行不得不负担起支持战略性企业的重任,这就有可能造成银行贷款的
损失和不良贷款的累积;最后,缺乏自生能力的企业更难以在国际竞争中取得优势。不
仅如此,为了建立和维持这些企业,国家还需要不断拿出稀缺的外汇资源来进口昂贵的
机器设备和先进技术。这就有可能造成国家经常项目的赤字。财政赤字、银行不良贷款
的累积和经常项目赤字三个方面加在一起成为国家宏观经济稳定的最大威胁。与之相反
,那些实行比较优势发展战略的国家则有可能有效的避免上述宏观经济不平衡的出现。
最后,"赶超"战略的推行有可能加剧居民收入分配上的不平等现象,而比较优势发
展战略的实行则有助于保持收入分配上的平等。"赶超"战略以集中资源发展资本密集产
业为目标,而使用同样的资本在资本密集型产业所能够创造的就业机会大大少于劳动密
集型产业。这样,"赶超"战略的实行就有可能恶化国家的就业问题。如果一个国家失业
现象严重,那么这个国家的收入分配就不可能是平等的。与之相反,在比较优势发展战
略下,欠发达国家的劳动密集行业能够得到足够的资金支持,从而能够创造足够的就业
机会,减轻国家的失业问题。这必然有助于维护收入分配的平等。
三、比较优势发展战略与政府的作用
按照词汇的直接涵义,经济发展战略属于政府政策的范畴。所以,研究政府在实行
比较优势发展战略的经济中应该发挥什么作用是一个重要问题。需要注意的是,理解政
府在一个实行比较优势发展战略的经济中的作用可能要比理解政府在一个违背比较优势
发展战略的经济中的作用困难一些。按照传统的经济理论,在一个完全竞争的经济中,
价格机制的作用自然会引导资源向符合国家比较优势的产业流动。这样,一旦政府决定
实行违背国家比较优势的经济发展战略,对经济运行机制的干预就是不可避免的。但是
,既然价格机制的作用自然会将资源引导到符合国家比较优势的产业中去,那么,政府
在实行比较优势发展战略的经济中又能发挥什么作用呢?
实际上,问题的答案已经部分地隐藏在问题本身之中。既然市场机制的作用具有引
导资源向符合国家比较优势的产业中流动的趋势,那么,"当欠发达国家的政府选择了
遵循比较优势的战略时,它的基本政策应该是为自由、开放和竞争的产品和要素市场的
运转消除各种可能存在的障碍"c 。这就是说,政府在实行比较优势发展战略的经济中
的第一个作用--可能也是最重要的作用--就是建立并维护一个竞争的市场机制。
政府的这一作用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欠发达国家往往是市场机制非常不完善的国家。
事实上,欠发达国家市场机制的不完善很可能正是长期实行某种违背自己比较优势的经
济发展战略的结果。违背比较优势的经济发展战略的长期实行还使得欠发达国家经济中
存在许多扭曲现象。这些扭曲的存在往往成为政府建立市场机制的最大障碍。为了清除
这些扭曲的积淀,保证市场机制的顺利运行,欠发达国家的政府将面临艰巨的经济改革
任务。
除了改革旧的经济体制并建立市场经济机制,国家的另一个作用与市场的失效有关
。在这方面,政府的作用将表现在:(1)通过国家的努力来促进信息的收集、加工和
分享;(2)在产业升级过程中发挥重要的协调作用;(3)补偿那些因首先响应政府产
业政策而失败的企业。
1、信息生产:经济发展过程同时也是产业结构不断升级的过程。为了投资新的产
业,企业必须对该产业具备充分的了解。这就需要收集和处理有关该产业的信息。信息
是一种公共产品,因此由每个企业分别进行信息收集是无效率的。政府的介入则可以降
低信息生产的社会成本。
2、协调:成功的产业结构升级需要个人选择、企业选择和社会选择之间相互协调
。协调的失败必然增加产业升级的社会成本。国家的介入则可能会减少经济不平衡发生
的概率,促使产业升级过程顺利进行。
3、补偿:国家的产业政策目标未必总是正确的。如果国家产业政策发生失误,首
先响应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就可能发生一些损失。这一损失的信息通常对后来企业的选
择是有利的。因此,国家需要对发生损失的企业给予必要的补偿。
应该指出,在那些实行背离国家比较优势的经济发展战略的国家,政府也可能会发
挥这三个作用。所以,评价政府的作用关键还要看它所确定的经济发展战略的性质。
(李永军 整理)
a.为了得到更加详细的信息,读者可以阅读下列文献:
1、 Lin, Justin Yifu and Guofu Tan, Policy burden, accountability and
soft budget constraint, Amrecian Economic Review : Papers and Proceedings,
Vol. 89, No. 2 (May 1999), pp. 426-31.
2、 林毅夫、蔡昉、李周,比较优势与发展战略:对"东亚奇迹"的再解释,载于林
毅夫等主编《中国经济研究》,第195-215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3、 林毅夫、蔡昉、李周,《中国奇迹:发展战略和经济改革》,上海三联书店和
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4、 林毅夫,发展战略,自生能力和经济收敛,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讨论稿
NO.c2001010
b.这是林毅夫教授2001年5月14日在芝加哥大学"D. 盖尔 .约翰逊年度讲座"演讲的
讲稿。其中文翻译稿参见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讨论稿No.C200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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