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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itary版 - 江西16岁少年反杀案判决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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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评|16岁少年反杀案引热议,正当防卫条款有赖现实案件诠释
南方周末
11小时前 · 《南方周末》官方账号
(小尘4x/图)
又一正当防卫案件引起广泛关注,上了热搜。
据湖北日报集团旗下极目新闻报道,2020年5月8日凌晨,江西安福县一男子王某锋到宾
馆误敲了16岁少年吴某的房门。因为觉得吴某语气不好还瞪了自己,王某锋纠集一批人
持匕首和柴刀自行打开吴某房间的门,开始殴打吴某。打斗中,吴某拿出削水果的折叠
刀,捅刺殴打自己的人,结果造成对方1人重伤后不治死亡,2人轻微伤。在检察院以防
卫过当起诉后,安福县法院一审认定,吴某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并造成1人死亡、2人轻微伤的重大损害,应当认定为防卫过当,判决吴某犯故意伤害罪
,判处有期徒刑8年;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
10年。
这一判决引起争议。
深更半夜,多名持刀男子闯入宾馆房间,殴打一名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奋起反抗。这一
情形属于正当防卫。合法入住的宾馆房间,应被视为临时的住所,住客在房间内,享有
与自己的住宅类似的不受侵犯的权利。王某锋纠集一群人持刀强行闯入宾馆房间,已经
具有私闯民宅的非法性质,侵犯了住客的合法权益。而王某锋一伙首先动手殴打吴某,
更直接侵犯了吴某的生命健康权。吴某还击,当然属于防卫。
法院确实也认定吴某的反抗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却认定其防卫“明显超出必要限度”
。争议点正是出于此处。
根据两高一部关于正当防卫的司法解释,认定防卫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该立
足防卫人防卫时所处的情景,结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作出判断;在判断不法侵害的危
害程度时,不仅要考虑已经造成的损害,还要考虑造成进一步损害的紧迫危险性和现实
可能性;不应当苛求防卫人必须采取与不法侵害基本相当的反击方式和强度。
在昆山反杀案中,在龙哥(刘海龙)已经丢掉大刀并被砍伤逃窜后,防卫人于海明继续
追砍,直到龙哥重伤(后不治身亡),但仍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就是因为警方认为,防
卫人身处当时的情况下,有可能认为丢掉大刀的龙哥仍有可能对其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所以仍可以继续防卫。
在最高法发布的正当防卫典型案例“盛春平正当防卫案”中,盛春平在被传销分子诱骗
到传销窝点并被多人威逼的情况下,持刀刺中一名传销分子,后该传销分子因没有遵医
嘱进行康复治疗而死亡。盛春平被检察机关认定为正当防卫。原因在于,虽然事后从第
三方的视角看,传销分子们的目的只是逼盛春平入伙,没有侵害他生命的故意,但处在
盛春平当时的情况下,不能苛求他准确判断对方的意图,从而作出相当的反击。
司法解释还对“特殊防卫”也专门作出规定:不法侵害人使用致命性凶器,严重危及他
人人身安全,或者虽未使用凶器或者未使用致命性凶器,但是根据不法侵害的人数、打
击部位和力度等情况,确已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防卫人可以行使特殊防卫,也就
是无限防卫,没有限度的限制,对防卫造成的任何后果都不负刑事责任。司法解释还明
确,即使不法侵害行为尚未造成实际损害,但已对人身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也可
以认定为“行凶”,防卫人有特殊防卫权。
昆山反杀案中,警方认定龙哥的行为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行凶”。警方在通报中表示,
考量是否属于“行凶”,不能苛求防卫人在应急反应情况下作出理性判断,更不能以防
卫人遭受实际伤害为前提,而要根据现场具体情景及社会一般人的认知水平进行判断。
龙哥先是徒手攻击,继而持刀连续击打,其行为已经严重危及于海明人身安全,其不法
侵害应认定为“行凶”。
在江西此案中,从目前媒体披露的信息来看,一名未成年人,深更半夜被一群持刀的成
年男子闯入房间殴打,即使在打斗开始时对方还没有使用凶器,但其仍然会认为自己的
生命安全面临重大的威胁。这时,未成年人未必能准确判断对方的意图,认为对方要严
重伤害自己,是完全合乎一般人的认知的。他采取自己认为合适的方式反击也符合情理
,如果等到对方动刀造成伤害后自己才能动刀,那时候恐怕就太晚了,恐怕很难苛求他
必须采取“与不法侵害基本相当的反击方式和强度”。法院判决时应充分考虑到一般人
在事发当时的这些认知情状,不能仅以事后的眼光来看当时的事情。
至于法院判决被殴打的吴某犯聚众斗殴罪,也是争议的另一个焦点。从媒体报道中看到
的,明明是对方聚众来殴打,独自一人奋起反抗的人,却成了聚众斗殴,难免不引起争
议。首先,聚众斗殴要求纠集三人以上殴斗,但本案中,纠集多人来殴打他人的是王某
锋,吴某只是一个人被迫反击,何来“聚众”?其次,吴某明明是被殴打后的反击,如
何会变成了主动的“斗殴”?是否只要发生了打斗,一律是斗殴?而且即使一方纠集多
人,另一方只有一个人,也要为对方的“聚众”负责?
从目前媒体披露的案情来看,与安福县法院的这一判决中间确实存在不少令公众疑虑之
处。安福县法院的这一判决,被告人及家属、律师不服,提起公诉的检察院也认为量刑
畸重、适用刑罚不当而提起抗诉。希望在即将到来的二审中,法院公开披露更多的信息
,澄清疑虑,帮助广受关注的“正当防卫”问题进一步获得现实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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