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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itary版 - 国内好贴:从请刘备吃人,到用铁链拴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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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海边的西塞罗
各位好,本来昨天说好的,今天想为大家从艺术角度赏析一下北京冬奥会开幕式。可是
文章刚起了个头,不得不停笔。我写不下去。因为此时此刻,我脑中盘旋的还是那个已
经被舆论追问已久的丰县铁链拴“妻”生八子案。
长期看我号的朋友应该知道,我已经为该案写过两篇解析了:1、“买妻生子”的盲山
式穷愚,是种心灵癌症,2、你身边,有没有这种“道德返祖病”患者?
说实话,大过年的,确实不想再写这么沉重的话题,可是到目前为止此事依然没有的得
到一个合理的解释。最近又是过年,又是冬奥会,有些人可能希望这个事儿就这么黑不
提白不提、由着自媒体这么闹活一阵子就完了。
当然,这几年来,有不少的公共事件,几乎都是这样发生的。子弹飞着飞着就没了,消
息传着传着就断了。据说金鱼只有三分钟的记忆,是否属实我们并不可知,但当下我们
社会的舆论场,很多值得深究的事件热不过三天,这是肯定的。
当然,具体到丰县这件事来说,眼下也有一些“后续新闻”,比如进事发村的通路据说
已经被挖断了,比如那位“模范父亲”又在网上帮人带流量,比如那位受害者长子,在
以侵犯肖像权为名举报删贴,还比如……
“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闻。”这是鲁迅在《纪念刘和珍君》里的话
吧。自从中学学了开始,我常常被迫拿出来默念,因为在我们的社会中,你几乎时时能
复习这种感觉。比已经发生的现实更让人感到“不忍”和愤怒的,是这个社会的那种反
应。
德国学者阿多诺说:“奥斯维辛之后,写诗是野蛮的。”我想,他的意思并不是说德国
“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闻。”这是鲁迅在《纪念刘和珍君》里的话
吧。自从中学学了开始,我常常被迫拿出来默念,因为在我们的社会中,你几乎时时能
复习这种感觉。比已经发生的现实更让人感到“不忍”和愤怒的,是这个社会的那种反
应。
德国学者阿多诺说:“奥斯维辛之后,写诗是野蛮的。”我想,他的意思并不是说德国
人已经丧失了写诗的权利,而是说当一件过于骇人听闻的事情出现之后,执笔者们就背
负了一种责任:他们需要督促这个社会,这个时代进行一种应有的追问和反思。如果被
追问的答案尚在风中飘,反思因为种种借口没有进行,这种时候去谈其他的事情,是没
有心肝的,是野蛮的。
我并不奢望我们有阿多诺那样的自觉,但我想,为了丰县的事件,我至少应该再写一篇
文章,即便大家对这件事已经疲劳了。但这是必要的——关注这件事,追问这件事,至
少能让我们显得不那样野蛮。
丰县在徐州,而说起徐州,我想起《三国演义》里现在大家一般都不讲的段子:众所周
知,刘备在从陶谦手里“义领徐州”以后,很快就被收留的吕布抄了后路。小沛一战,
刘备大败亏输,玄德公干净利落的抛下他视为“衣服”的妻儿逃跑,去许昌投奔曹操。
有一天晚上,他投宿在一家猎户家过夜,户主是一位“少年”,名叫刘安,见到德高望
重的刘备大驾光临,觉得要好酒好菜招待,至少得有道硬菜吧?可是兵荒马乱的年头,
哪有肉吃啊?于是刘安就把他妻子杀了,做成菜招待刘备。刘备吃着这菜味儿不对,问
这啥肉啊?味道这么新鲜。刘安说,这是狼肉。小说接着说:玄德不疑,乃饱食了一顿
,天晚就宿。
至晓将去,往后院取马,忽见一妇人杀于厨下,臂上肉已都割去。玄德惊问,方知昨夜
食者,乃其妻之肉也。然后玄德公就又发挥传统艺能——哭。“不胜伤感,洒泪上马”
。再然后拍拍屁股走人了。
刘备:啥?我吃人了?还是吃的你老婆?太破费了。
我第一次读这段书的时候是在初中,记得看完这段以后真的吓坏了,一晚上都没睡着觉
。心想罗贯中你这老小子不地道啊,写历史小说你就写历史小说,这里面怎么还掺着恐
怖小说的剧情呢?
托尔金写《指环王》能写着写着突然拐到洛夫克拉夫特那个路数上去,给你扯一顿什么
“古神低语”“克苏鲁的召唤”“阿卡姆疯人院”之类的东西吗?你这串戏了啊!突然
来这一出读者没有心理预期啊。吓到小朋友怎么办?
但后来再读,我发现一个问题:罗贯中写这一段的本意,好像压根就不是为了吓人。相
反,他好像觉得这事儿虽然有些离奇,但也不是那么骇人听闻。就是个很平常的“正能
量新闻”对,他觉得这就是个很平常的正能量新闻。那一章回的题目,叫“下邳城曹操
鏖兵 白门楼吕布殒命”——你听听,无论被做成菜的刘安之妻,还是杀妻待客的刘安
,甚至被请吃了人肉的刘备,连上题目的资格都没有。
这个恐怖故事,在这一章里,就是这么一个插曲中的插曲,罗贯中之所以要写这一段,
似乎完全是抱着这样一种态度:刘备在小沛执政这些日子,政绩斐然啊,深孚人望啊!
他得民心到什么程度呢?他落难到猎户家去投宿,人家居然把老婆杀了来招待他。这个
口气,好像跟你过年去村里走亲戚,亲戚把他家最能下蛋的老母鸡,或者耕地最得力的
老黄牛,下崽儿最多的老母猪杀了请你吃饭一样。添在这里,真没别的意思,只为证明
刘皇叔有面子。
那个连名字都没有的刘安之妻,她作为一条活生生的人命,她的生命尊严在哪里?她那
个丈夫刘安,平素跟她一起过穷苦日子,某一天,一个其实他根本就不认识的“英雄”
过来叫门投宿,刘安起手一刀就把她给捅了,只为了凑一道硬菜?没有,刘安这个妻子
的心理活动、被杀过程、两人的夫妻关系,在小说里一点都没写,在罗贯中笔下,刘安
杀妻,就像杀自己拥有的一头猪、一条狗一样,一咬牙一跺脚,就“慷慨”的杀了。
哦,对了,等刘备走的时候,罗老师还特地安排杀人犯刘安说了一句:“本欲相随使君
,因老母在堂,未敢远行。”你看看,同样是人,同样是女人,同样是家人,刘安的双
标就能到这种程度:老母亲是需要奉养的,妻子却是可以杀来待客的。以现代的观点看
,这人莫不是有精神分裂。
但无论是作者罗贯中,还小说里的刘备,好像只觉得刘安这样很“仗义”很“感人”,
杀妻招待玄德是忠,老母在不远行是孝,忠孝两全。这人在罗贯中看来,也许正能量的
没边儿了。
证据是刘备逃到许昌后,把这段事儿原原本本的跟曹操一说,曹操也对这人挑大拇哥:
“与曹操相见,具说失沛城、散二弟、陷妻小之事。操亦为之下泪。又说刘安杀妻为食
之事,操乃令孙乾以金百两往赐之。”
言外之意是曹操也觉得这不是个事儿——杀个老婆而已么,他自己的婆娘,他愿杀就杀
。杀了请我刘贤弟吃酒,好啊,大大的好!义士,重重有赏!我估计那年头要是有个什
么“感动大汉十大人物”之类的,曹操一定会举荐刘安当选——至少罗贯中会让他举荐。
捎带说一句,这种把老婆当畜生对待,结果反而因为这种禽兽行为,被当成正能量宣传
、还得到奖赏的剧情,好像最近又在哪里见过……算了,不联想了。我对此事唯一的问
题,就是《三国演义》里的这个小沛,也在徐州,跟丰县还挺近的。那这个刘安的“应
急食品”老婆,是不是也是“捡”来的?两个人当初是不是也是“自愿结婚”?后来是
不是也疯了?你猜罗贯中会不会梗着脖子“辟谣”:肯定是啊!她是自愿结婚,自愿疯
的,自愿被杀了给刘使君下酒的。我赌他不会。毕竟,也不是谁都有那么厚的脸皮的。
吕布恋妻,刘备弃妻,刘安杀妻
正如脂砚斋评《红楼梦》、金圣叹评《水浒传》,《三国演义》也有一个经典评版,出
自清人毛宗岗父子之手。那毛宗岗对于刘安杀妻是怎么说的呢?跟书里书外所有人一样
,他也没觉得这个反人类剧情有什么不妥。只是淡淡的加了一行批注:吕布恋妻,刘备
弃妻,刘安杀妻。
但这个批注,细想起来,你会感觉更恐怖。是的,毛宗岗的眼光是很毒的,在第十九回
“下邳城曹操鏖兵 白门楼吕布殒命”这里,罗贯中确实有意或无意的写了三种对待男
人对待妻子的态度。
刘备仗打输了,丢下妻儿撒腿就跑,是所谓“刘备弃妻”。刘安见仰慕的“使君”来投
,二话不说就宰了自己老婆给偶像下酒,是所谓“刘安杀妻”。
到了本回后面,又写曹操来打吕布,吕布知道硬打不过,想听从陈宫的计谋率军出城,
把仗打到外线去,可临出门跟他那俩老婆(严氏和貂蝉)商量,两老婆都不同意:严氏
说:“君委全城,捐妻子,孤军远出,倘一旦有变,妾岂得为将军之妻乎?……将军前
程万里,请勿以妾为念!”貂蝉则说:“将军与妾作主,勿轻身自出。”总之都是害怕
自己有危险,不想让他走的意思。而吕布的回答也特爷们,“吾有方天画戟、赤兔马,
谁敢近汝!”于是这傻小子就呆在下邳城里不走,终日与两个老婆借酒浇愁,再然后就
被曹操抓住,殒命白门楼了。是所谓“吕布恋妻”。
我在想,这三个男人对待妻子的态度,如果放在文艺复兴时代的欧洲,甚至再往前一点
,放在中世纪凯尔特传说,或者罗曼史里,会怎么排序?
跟现代社会的主流评价,应该是一样的:吕布,眷恋并愿意保卫妻子,在明知道有对自
己来说更好出路的情况下毅然放弃,愿与自己所爱的女人(虽然是俩)同死。这有点“
骑士精神”的味道,拿来写成个罗曼史是不错的。刘备,践行自己“妻子如衣服”的理
念,一遇到危险情况就“裸奔”,这不多说,典型的渣男。刘安,为了给偶像整个硬菜
居然杀妻,这什么魔鬼行径?估计这种变态在西方也就能出现在什么“蓝胡子”之类黑
暗童话里。所以他们一定觉得吕布比刘备好,刘备比刘安强。
可是在咱的《三国演义》里,你发现评价排序是完全倒过来的:吕布恋妻舍命,成了被
后世嘲笑的小人;刘备弃妻逃命,成了被小说肯定的英雄;刘安杀妻待客,反而成了连
曹操都要重赏的“义士”?!所以《三国演义》说半天,传达的价值观是:刘安比刘备
“仗义”,刘备又比吕布“英雄”。
这两种价值观给出排序居然完全相反,我想一定有一方在这件事上的三观,是极端反人
类的。至于究竟是哪一方,大家自己说。
我在《答读者:“渣男”越来越多,女孩还敢嫁吗?》一文中曾经说过,我们古代那些
“文学经典”里男人对理想女性的想象一直都很古怪。理想女人都必须跟白素贞一样,
既有颜有身材,满足男性的肉欲,又有钱能干,随便开个药店就日进斗金,养活百无一
用的宅男男主;忠贞不二,疯狂倒贴,对老公百依百顺;危难时刻还战斗力爆表,水漫
一下金山;最好还有个致命把柄,被揪在老公手里,让他随时PUA——你是个妖怪,我
娶你是抬举你了。
可是为什么中国古代男人们从来不想想,这么有颜有钱、贤惠能干、百依百顺的完美女
人,怎么就平白无故嫁给了窝囊废许仙了呢?天上的仙女凭什么非要嫁牛郎、董永呢?
难道也靠“捡”吗?还真是,这类小说里充满了各种偷看人家洗一次澡就白捡一仙女的
狗血剧情。
可是,你回头再看《三国演义》这种书,你又会发现白娘子、七仙女、杜十娘们选择许
仙、牛郎、董永好像也是被逼无奈。因为《三国演义》里对女人的观念更神奇:作者在
尊尊教诲你:女人不是人,女人她就是个物,你不能爱她,不能把她当人看,不能啥事
儿都尊重她们的意见,危难时刻丢下妻子自己跑路这是正常的“能屈能伸”。朋友来了
舍得杀老婆吃酒,这才是“仗义豪侠”。
而且这种把女人当物来对待的思维,到今天依然有遗留,把女人当做攻略对象研究的
PUA在城市里大行其道,到了农村,就是天价彩礼、买卖妇女。总之讨老婆、结婚这种
事儿,在很多中国人心目中,好像就是一个买卖,如果买卖做不成,骗或者抢也可以。
别说把对方当做一个人来爱,把对方当做一个人来尊重,这事儿在我们这儿还是很稀少
的。
唯一的进步可能仅限于,当年“义士”刘安敢公然杀了老婆做菜下酒,丰县那个“模范
父亲”董某估计是不敢的。但他“妻子”过得依然是猪狗不如——养一头猪,你会要求
它一窝下八个崽儿,但你不会用铁链拴着它。养一条狗,你会用铁链拴着它,但不会要
求它生那么多孩子。所以董某那个至今身份未明的妻子,过的是非常标准的猪狗不如的
日子。就这样,却还有人说我们在“网暴”这个自称丈夫的人,还有人说我们不了解农
村情况,要有耐心,要“同情之理解”,给当地“民俗”留下进步发展的空间和时间……
都几千年了,就这么点进步,还要怎么有耐心?
这两天我一直在看那本《古老的罪恶》,一边看一边感叹其实太阳底下并无新事,这本
成于1987年的报告文学,里面说的案例已经非常触目惊心,两位作者在书中大声疾呼,
要严厉打击猖獗的人口贩卖,尤其是买卖妇女的问题。因为人不是奴隶,不应该这样被
物化。
可是这个呼吁应该是在当时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要不然董某那位“妻子”也不会在
十多年后被他“捡”到,并有了她之后悲惨的人生。可是,为什么我们对那些罪恶熟视
无睹呢?可能是因为我们觉得那种事很偶发,离我们很遥远——拐卖妇女伤害的是女性
,我是男人,所以这事儿和我没关系。拐卖行为多发在农村,我是城里人,所以我可以
不在意。被拐者都有各种不不小心,我平素小心点,不喝陌生人递来的水,不自己走夜
路,更不孤身前往陌生地方就行……总之就是对自己抖机灵,对别人装糊涂。
我在之前两篇文章中反复提过《盲山》,拍摄《盲山》的李杨导演说过一段话,他说“
在中国,批判是很难的,因为在我们中国文化里头,做人的最高境界就是“糊涂”,无
论做官还是普通人,寄来都要写四个大字,难得糊涂。但不要忘了,你对别人糊涂,别
人就也会对你糊涂,最后我们整个社会都会变得一团糊涂……”是的,把人当工具这件
事,一旦开了头,所有群体迟早都会遭殃。刘安能把他老婆杀了当“狼肉”下酒,刘备
可以装糊涂,就当狼肉吃。但只要吃人的口子一开,社会离鲁迅所谓“字里行间都写着
吃人”的那个状态,已经不远了。
如果你允许人是可以被吃的,那迟早有人会想吃你。如果你纵容人是被铁链拴住的,那
铁链已经套到了你身上。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当丧钟响起,它就为你而鸣。两百年前
,美国曾有一位废奴主义者威廉·加里森,他在一次演讲中说:
“我曾表示支持逐渐废奴的观点。我在此表示完全弃绝这种思想,并请上帝、国人、和
苦难中的全体奴隶兄弟的原谅,原谅我曾说过如此怯弱、如此不正义、如此荒谬的话。
我知道许多人反对我的激烈言辞,但我有理由这样做。真理是无情的,为此我也无情;
正义是毫不妥协的,为此我也毫不妥协。在奴隶问题上,我们等的够久了,我们的国家
等的够久了!试想,你看见一间着火的房子,你能发出一个中庸的警报吗?你能让丈夫
中庸地去救他的妻子吗?你能让母亲中庸地抱出火海中的孩子吗?不会!不会!不会!
问题就是这样,请不要再劝我采取中庸之道。我是诚肯认真的,我不会再模棱两可,我
不会再妥协,我将寸土不让,我将追究到底。”
我觉得,今天,我们应该说类似的话:从罗贯中淡淡的写下刘安杀妻,并让他被“赐百
金”开始,我们对那种惨绝人伦的兽行,容忍的太久了。在这种原则问题上,请不要再
糊涂了,不要再中庸了,不要再“让子弹飞一会儿”了。行动起来,关注下去,追问下
去。这一次,请让我们追问到底。请给她们起码的尊重
曹操征张绣,张绣不战而降,曹操听说张绣的寡婶邹氏美貌,让其入营陪睡。张绣趁机
而反,然后邹氏咋样,后文就不提了。正如我文中所说,《三国演义》是本不把女人当
人看的小说,被当“美人计”的邹氏,在《三国演义》小说原文中,就像被当应急食品
的刘安之妻一样,是纯而又纯的“工具人”,是个不配被写结局的。喜欢三国的很多中
国人,只关注“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根本没兴趣看这过程中那些小人物的命运。
但感谢94版《三国》的拍摄者们,他们以上世纪80、90年代中国知识分子的那种人文情
怀,以女性视角,为这个被一带而过的可怜人补上了一首歌,站在她的角度,虚构了她
当时可能的心境:
我本飘零人,薄命历苦辛,
离乱得遇君,感君萍水恩。
君爱一时欢,烽烟作良辰,
含泪为君寿,酒痕掩征尘。
灯昏昏,帐深深,
浅浅斟,低低吟。
一霎欢欣,一霎温馨。
谁解琴中意,谁怜歌中人。
妾为失意女,君是得意臣,
君志在四海,妾敢望永亲。
薄酒岂真醉,君心非我心,
今宵共愉悦,明朝隔远津。
天下正扰攘,四野多逃奔,
须臾刀兵起,君恩何处寻。
生死在一瞬,荣耀等浮云,
当君凯旋归,能忆樽前人?
灯昏昏,帐深深,
君忘情,妾伤神。
一霎欢欣,一霎温馨,
明日淯水头,遗韵埋香魂。
无论乱世还是盛世,每一个小人物都有她的尊严,作为小人物,我们不指望“永亲”,
不指望铭记。我们可以活,可以死,可以被侮辱,可以被损害,可以被铁链拴起,甚至
可以被吃掉。但至少,请给我们的生命一个回音,不要说着说着就再无交代,不要这样
烂尾。这是对人之为人,最起码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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