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买买提看人间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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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itary版 - 在她身上,曹雪芹暗喻了那个世界的残酷 在《红楼梦》那个还没有DNA测序认亲的时代里,想判断一个成年女子是否就是当年那个走失的被拐女孩,本是很难的。 但曹雪芹在这里讨了个巧,在香菱的眉心点了一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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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身上,曹雪芹暗喻了那个世界的残酷
在《红楼梦》那个还没有DNA测序认亲的时代里,想判断一个成年女子是否就是当年那
个走失的被拐女孩,本是很难的。
但曹雪芹在这里讨了个巧,在香菱的眉心点了一点“米粒大的胭脂记”,让读者们一想
起她这相貌,就记得:嗯,香菱就是甄英莲,甄英莲就是香菱。
能时刻被人记得那已经模糊了的出身,这对于被拐女孩来说,这该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吧。
然而,香菱终归是不幸的。或者说,曹雪芹把她的不幸与对自己身份的淡忘,当做了整
个《红楼梦》满纸荒唐言的一个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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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菱还叫甄英莲的时候,她本是姑苏望族甄士隐家的娇小姐,“生得粉妆玉琢,乖觉
可喜”,被全家,尤其是老父亲甄士隐视为掌上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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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幸的是,四岁那年,元宵佳节,士隐命家仆霍启(祸起)抱她去看灯,霍启因小解
,将英莲放在一家人家门槛上,待他回来,哪里还有英莲的踪影。
她就这么丢了。
等到英莲再次在小说中出现时,她已经长到了十二三岁,《红楼梦》里的人口贩卖行业
看来很成熟。人贩子在拐来了女童之后不会立即出手,而是找个僻静处养到十几岁的年
纪,看看相貌如何再待价而沽。
此时英莲已经出落成半大姑娘,又被人贩子打怕了,不敢说实话。但当年葫芦庙里的那
个小沙弥看到她眉心的那点胭脂记,又觉得她模样“大段未改”,才把她与那个被拐女
孩对上了号。
说起这个“大段未改”么,很多人可能不知什么意思。我举个例子吧,你比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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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对上号也没用。长相标致的英莲很快就被人贩子卖给了小户公子冯渊。
冯公子这人本来喜好男风,可是见了漂亮的英莲之后一下子就把性取向掰直了,花重金
要娶她做妾,并立誓不再娶妻。
如果事情这样发展,倒也算命运对英莲的一种补偿。怎奈人贩子贪财,一女两卖,又把
英莲卖给了金陵豪门薛家,那薛家公子“呆霸王”薛蟠使气任性,强绑了英莲而去,又
打死了冯渊。
于是事情闹到官府那里,事情到这里,好像又出现了转机——主审此案的应天府知府贾
雨村,早年落魄时曾经受过甄士隐的恩惠,并是在他的接济下才进京赶考、功成名就的
。按说看到恩人之女零落至此,但凡有点知恩图报之心,他抬抬手就能救下这个苦命女。
但贾雨村没有,畏惧薛家的权势,他偏要“葫芦僧判断葫芦案”,只将人贩子“按法处
置”,英莲则依旧判给薛家。
贾雨村可能这样处置已经挺不错了,他自己说的,判案要“不负皇恩”么——给朝廷上
有个交代就好。
至于恩人甄士隐和可怜的甄英莲如何,这个他管不了。贾雨村这人就这样,只要跟他仕
途无关的人,他是统统可以弃之若敝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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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英莲进了薛府之后直接被安排给了薛蟠做丫鬟,估计过不了多久就被这呆霸王给玩
死了。
但曹雪芹这里居然又宕开一笔,说薛蟠的母亲、贾宝玉的薛姨妈还算个精细人,知道儿
子的魔王脾气,为了免他闹出人命官司后再惹事端,就先把英莲收到自己这里做侍女,
薛宝钗又有给英莲改名叫香菱,香菱后来随着二人一起进了贾府。
这条引子到这里终于与主线收束,英莲的命运如一条小溪在反复的被折腾、蹂躏、起伏
后,总算汇入了大观园中一众人的悲欢离合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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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到这里,不得不感叹一下曹雪芹的笔力,作为小说中的一个引子人物,曹雪芹用穿插
前几回中的寥寥几笔,就勾画出了英莲在成为香菱之前那几番波折的命途——她不断地
遭遇坎坷,又似乎不断地迎来转机,但从整体上,她的人生曲线是一路不断下探的,好
像有一只巨手将她拉入无尽的深渊。
脂砚斋在做评的时候说“甄英莲”其实就是“真应怜”。可特别讽刺的是,在甄英莲从
中上人家的小姐一路被拐卖为奴仆,直至走向绝路的过程中,其实没有一个人真正怜悯
过她。
无论是丧良心的人贩子,恋她美色的冯渊、薛蟠,知道她身份的门子,受过她父亲恩惠
的贾雨村,暂时当了她靠山的薛姨妈、薛宝钗,亦或者大观园里贾宝玉、林黛玉等等一
众人。所有人好像都没觉得香菱命运的直线滑落有什么反人类的地方——可怜是可怜,
但除了可怜外,他们都没有想过上去拉一把,解救一下这个女孩。
没有。根本没有。
你看《红楼梦》里只要一提到香菱的身世,所有人都是什么“因果报应”啊,“宿命轮
回”啊,“也是合该他命有此劫”啊之类的车轱辘话……这都是高情商的说法,低情商
的说,就是大家觉得香菱这是“倒霉”,谁让你趟上了呢?认了吧。
所以《红楼梦》其实是一本很“佛系”的小说,里面的人物的命运就跟在没保底的手游
里抽卡一样,拼的就是个玄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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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抽卡,我就想到了《原神》里的“非酋战神”也叫香菱,抽卡运气不好的老出她…
…嗯,估计只是个巧合。
玄不救非,氪不改命,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一切都是没准的,无常的。《好了歌注》
里说:“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讲的就是这个
意思。
但其实,我觉得一个现代人看到曹雪芹这样说,应该是有点点小小的不自在的。因为在
启蒙时代以后的现代理念中,人的基本权益应当是被尊重的——香菱都那么凄惨了,你
们就都没想过解救她一下吗?
想象一下,如果生在现代、三观正常的你,能穿越到《红楼梦》的世界中去,你应该去
找薛宝钗说情,让薛宝钗放香菱自由。
你可以说:“宝姑娘,你看你跟你丫鬟香菱之间的命运,其实也就差了一闷棍啊!你当
年要是被拐去,不就她现在下场吗?你应该真同情她,真怜悯她啊!你真的忍心,把这
样的好姑娘嫁给你那个王八蛋哥哥吗?人奴役人是不对的,你赶紧想想办法,把香菱放
了吧,让她回归自由身。”
当然,如果薛宝钗能听这个建议,那《红楼梦》不是《红楼梦》了,得往《汤姆叔叔的
小屋》那种废奴小说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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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不会的,虽然成书时间也就差了几十年,但没有历经人权理念启蒙的曹雪芹再怎么
聪明,也想不到“人人生而平等”这一层,我大清那会儿不讲这个。
所以他故事那个冰雪聪明的薛宝钗,会歪着头想半天,然后这么回答:“香菱的身世确
实很‘应怜’,但她是我们薛府买来的丫头啊,已经是我家的私有财产了啊。再说大观
园里那么多丫鬟、奴仆,哪一个不是买来的?买来之前怕有不少是拐来的吧。都放了,
那成何体统?府里的事儿还有没有人做了?又有哪个姑娘肯给我哥那种人做妾呢?所以
这事儿就翻篇不说了吧……
那啥,还是教她学诗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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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这话要是说的再透一点,可能就要往“不买媳妇?那这个村岂不就断子绝孙了。”
的方向发展了——这种王八蛋想法如今都在我们这儿有不少人说,近代以前,估计就更
常见了。
所以我们可以进一步猜想,就算穿越者走遍整个大观园,去问贾宝玉、林黛玉,甚至袭
人、晴雯,得到的八成也都是这个答复:香菱可怜是很可怜,但把她放了,这怎么可能
呢?没了丫鬟,哪儿来的主子?
于是,我们终于触及到香菱当不回甄英莲的根本原因了:
她之所以无法获得众人的“真怜”,其实不是因为人贩子的丧尽天良、贾雨村的忘恩负
义或者薛蟠的使气任性。而是那个世界里,大家都默认人奴役人是合法,社会需要这种
“燃料”来维持燃烧。
小姐们需要服侍、呆霸王们需要娶小妾,那就必须得买丫鬟,而丫鬟的来源除了等着穷
人们卖女儿,也就只好等着人贩子拐卖女孩来卖。人贩子的存在,在这个运作机制中,
降低了贾家、薛家这种高门大户的“用人成本”,让他们能多撑一阵子荣华富贵的时日。
所以自然地,拐卖人口就被默许了。至于说人口从哪里拐,娇小姐们会不会一个不慎、
就堕落成被拐走的“甄英莲”,这是谁也管不了的事儿。各家所能做的,只有把自己孩
子看紧一点,别像倒霉蛋甄士隐一样把宝贝女儿弄丢了就是了。
我在《“买妻生子”的盲山式穷愚,是种心灵癌症》一文中曾经分析过,古代中国社会
是“饥寒则易子而食,保暖则易女而拐”的,人和人之间并不尊重互相的基本生命权。
在一个对人没有基本权益保障的社会里,人性会体现出它最黑暗的一面,所有人必须防
着所有人,不被他人吃掉,不被他人拐走。
所以别跟薛宝钗们普及什么:“你跟香菱之间只差一闷棍”,她知道这事儿。读史她还
读不出来吗:
人世难逢开口笑,
上疆场彼此弯弓月,
流遍了,
郊原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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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历史一直就是这样在黑暗森林里演进的。男人胜者王侯败者寇,女人被拐前真应
怜,被拐后无人惜。
但有什么办法呢?那个社会的惯性就是如此。甚至薛宝钗们还要依存着这种惯性过活。
所以她们给“英莲”们付出的注定只是口头上的同情。
再有余力,她们会给自己丫鬟改个名,让大家都忘掉这人曾是个自由人。让吃人的吃相
,显得雅观一点。
所以大观园其实也是一座盲山,在这里,所有人跟买主薛蟠都是一头的,没有人真的想
去解救真应怜的甄英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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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就像甄英莲对应“真应怜”一样,“香菱”其实也有寓意。
香菱是什么意思?
很多人说香菱就是“相怜”,其实不是,如前所述,没人真怜她。
香菱的真正寓意应是“相凌”——在那个世界里,人和人之间就是无底线的相互奴役,
相互欺凌的。旁人再多的怜悯,也会如生命短暂的菱花般在这个世界里枯萎,飘散。
那个人性的基础法则缺失的文明野蛮社会里,所有人都注定“相凌”,没有人真正“相
怜”。于是真应怜也就成了无人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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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到最后,我们会看到,连受害者本身,也无法自怜了。
红楼梦写道接近八十回的时候,香菱又改了名字——薛蟠在纳她为妾之后,很快又明媒
正娶了身份显赫的皇商之女夏金桂,夏金桂因为因为妒忌香菱的美貌与受宠,一来就施
下马威,要给香菱改名为秋菱,还问她“服不服”。
面对着明显的折辱,香菱是怎么回答的呢?她说:“连我一身一体俱是奶奶的,何得换
一个名字反问我服不服,叫我如何当得起。”
如果读过小说的原文,你会体会到,香菱这么奴颜婢膝的回应。不是“人在屋檐下不得
不低头”的被迫折服,更不是蓄意反讽。而是她真这么想:被拐之后各种人对她轮番施
加的各种欺凌、折辱,以及无人施救,早已让她绝望了。她真的认为主子的雷霆雨露,
都是给她的恩赐。她无从反抗,也不想反抗。
就像头几回里门子给贾雨村说,这姑娘已经被“打怕了,万不敢说”,说也只说“我原
不记得小时候的事了”。
是啊,反正她已经不能再叫甄英莲了,那叫香菱,还是秋菱,又有什么区别呢?“一身
一体”都是你的,你爱怎么着怎么着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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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典型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症状,是灵魂被残酷的不公重击之后的钝伤。
其实你想想,在那个荒诞的世界里,每个身不由己的人,最后都会被训练成这样或那样
的精神病,有的施虐狂,有的是受虐狂,有的是势利眼,有的是软骨病……总之没有几
个能平等相待的正常人,没有几段平等人与平等人之间的正常交往。
所以贾宝玉和林黛玉那种平等的爱情,才会显得那样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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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并荷花一茎香,
平生遭际实堪伤。
自从两地生孤木,
致使香魂返故乡。
这是曹雪芹在太虚幻境给香菱已经拟好的判词,从这个判词看,悲惨的香菱后来一定是
被“两地生古木”的“桂”(夏金桂)给害死了。
可是非要后来流传最广的程高本(也就是高鹗续《红楼梦》)中却非要反着写,让八十
回时已经只剩一口气的香菱又活了十几回,直到第一百零三回中写夏金桂在汤里下毒,
要谋害她,反而自己被毒死了。再然后又说香菱被薛蟠扶正,成了大老婆,最后给薛蟠
生了个儿子,自己难产死了。
怎么说呢?……
有一种流传甚广的阴谋论,说曹雪芹的《红楼梦》其实已经写完了,只不过八十回以后
的篇目对现实批判太露骨、太严厉了 ,朝廷觉得不爽,就给404掉了。另雇了几个高手
弄了这么个续文,假托高鹗之名发了,为的就是削减原著的批判性,给曹雪芹已经揭露
的血淋淋现实再披上一层遮羞布。
很多时候,我忍不住会赞同这种阴谋论。至少在香菱这个故事里,你会觉得,高鹗续的
这叫什么玩意儿啊?香菱的悲剧,是光靠反杀一个夏金桂就能解脱的吗?那个买她的时
候就欺男霸女的呆霸王,日后真能良心发现善待她吗?最关键的是,凭什么要让香菱要
死在给这个买主传宗接代的生育中?凭什么还给这种行为平添了一份“舍身取义”的悲
壮?
你这好像是说,一个被拐妇女,只要她给买主生下了孩子,她就算这家的人了,把人生
的归宿和生命的价值都安在这里,她的悲剧性就可以消减了。是吗?
这个洗地稿写的真妙。或者按现在的话说,高鹗写的这个结尾,给《红楼梦》的悲剧“
按下了暂停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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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曹雪芹想表达的,肯定不是这个。
“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请你细品品这后半句,它不单单是写了一个死
字那么简单,它表达的是作者对于这个幼年被拐、一生飘零的女孩的那种怜悯——尽管
这种怜悯,她一生都没有得到。
曹雪芹希望这个女孩能回家,哪怕化作一缕香魂,他也希望她能回到那个真正属于她的
故乡。
在姑苏城外,
在那个元宵佳节、火树银花的晚上,
有一位父亲还在等着他的女儿回家,
她的眉间应有一点胭脂记,
她的身形应该“大段未改”。
路人啊,这女孩,你可曾见到?
她的爸爸在等她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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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荏苒,百年已去,又快到元宵节了,听说还有这样的女儿至今不知身在何处。
我们真的希望,每一个这样的女儿都能回到她们真正的家。我们真的希望,她们真正的
名字能被记起。
她不叫香菱、也不该被“相凌”,
她叫甄英莲,她们的身世真应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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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作为清人的身份限制了他的想象力,其局限性在于无法想象我朝的盛世。光徐州
一地十几万妇女被拐卖。一个10几岁的少女被转卖好几手,被铁链拴住,生了八个孩子
。才震惊了麻木的天朝人民
speakoutloudly 发表评论于 2022-02-14 17:50:24
好文笔。现在的社会虽然看上去光鲜,但底层逻辑和大清时没什么不同。
内务府 发表评论于 2022-02-14 17:00:22
》wutiantou 发表评论于 2022-02-14 16:33:15 我没看过红楼梦,仅读了这篇文章就
让我明白为什么大家对曹雪芹的红楼梦的文学评价远高于其它三大名著了。
=====
太值得一读了。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红楼梦(1982年版),开篇还没翻到目录,第一
页前言的第一句话是:“曹雪芹,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也是最复杂的作家,《红楼梦
》也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而又最复杂的作品。”
没有之一。
wutiantou 发表评论于 2022-02-14 16:33:15
这篇文章写的真好。我没看过红楼梦,仅读了这篇文章就让我明白为什么大家对曹雪芹
的红楼梦的文学评价远高于其它三大名著了。伟大的文学名著写的都是复杂的人性
蓝山秋色之红叶静美 发表评论于 2022-02-14 16:29:32
土豆发芽 发表评论于 2022-02-14 15:19:13
徐州八孩母亲要是有香菱在贾府的待遇那已经好得多得多了。
贾府中至少是有善良人,正常人的。八孩母亲身边全是禽兽。
+1000
关注,转发,呼吁
Stilettos87 发表评论于 2022-02-14 16:04:46
好文! 贾府算是行善积德人家,女奴们还不愿意出去呢,好像不愿意砸掉体制内的金
饭碗一样。尽管这样,女奴终是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体制是独裁,明君又能带来多少
希望?中国人尽在换皇帝的期盼中,而不是去改变体制本身,所以真能做成什么,有限
得很。事实是现在已经积累到了人性堕落得跌破底线的程度,杀气腾腾,戾气弥漫,谈
何文明!
Yusuke 发表评论于 2022-02-14 15:57:27
香菱的生活应在当时妇女平均水平之上吧?
夜色若水 发表评论于 2022-02-14 15:48:17
让李莹回家!
蓝靛厂 发表评论于 2022-02-14 15:33:15
红楼梦里边也就是拐卖作妾作丫鬟,没有现实中这么殴打强奸打疯了生八个孩子再用铁
链子锁起来的情节。
whatsuproy 发表评论于 2022-02-14 15:28:18
香菱是主子有人伺候,每天和小姐们吟诗作对。铁链女拔牙剪舌,就是地狱
土豆发芽 发表评论于 2022-02-14 15:19:13
徐州八孩母亲要是有香菱在贾府的待遇那已经好得多得多了。
贾府中至少是有善良人,正常人的。八孩母亲身边全是禽兽。
Jimmy81 发表评论于 2022-02-14 15:17:32
看的泪涟涟
绝对运动 发表评论于 2022-02-14 15:17:21
好文章。
方玉 发表评论于 2022-02-14 15:13:05
如鲠在喉 ,说不出的难过。
东方明月- 发表评论于 2022-02-14 14:59:01
好文章,中共现在还是秦朝那座猴子,没有进化。

【在 w**********5 的大作中提到】
: 在她身上,曹雪芹暗喻了那个世界的残酷
: 在《红楼梦》那个还没有DNA测序认亲的时代里,想判断一个成年女子是否就是当年那
: 个走失的被拐女孩,本是很难的。
: 但曹雪芹在这里讨了个巧,在香菱的眉心点了一点“米粒大的胭脂记”,让读者们一想
: 起她这相貌,就记得:嗯,香菱就是甄英莲,甄英莲就是香菱。
: 能时刻被人记得那已经模糊了的出身,这对于被拐女孩来说,这该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 吧。
: 然而,香菱终归是不幸的。或者说,曹雪芹把她的不幸与对自己身份的淡忘,当做了整
: 个《红楼梦》满纸荒唐言的一个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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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一下丰县事件第四次通报之后的舆论局面。虽然第四份通报延续了简陋的行文风格
,但它所节略的部分——也就是缺乏基本事实的描述——激活了两股舆论,它们在提供
小花梅的故事版本,形成公众印象上,开始了公开的激烈竞争。
第四份通报确认了1“杨某侠”就是“小花梅”,2董志民涉嫌非法拘禁罪、桑某妞时某
忠涉嫌拐卖妇女罪,3对“杨某侠”子女及家庭的政府关爱。即使认定是“小花梅”,
公文依旧使用“杨某侠”来指代,这是通报别扭的地方,因为它似乎承认了“小花梅”
的丰县身份。
从罪名可以看出,第四份通报暗指“小花梅”经受了被拐卖犯罪,但董志民没有参与拐
卖,如此区分了她在东海县与丰县的遭遇。就这一基本点来说,四份通报其实是一以贯
之的,从第一份通报“不存在拐卖”到第四份的罪名初定,丰县徐州“守住”了。
很多分析并列了四份通报,以彰显它们的自相矛盾。但这只是舆论的总体看法,实际上
你要仔细去斟酌,是能够看到徐州市县两级所坚持的定性——似乎也能就此推测,丰县
徐州官方所知道的信息远大于通报的,这种知道多而公开少的口径,原因何在?
整体观感是第四份通报的定稿,跟前三份一样,很像是一个经过大力删节的公文版本。
它是一个草履虫式告知公告,拒绝提供基本的事实描述——而正是在这一点上,故事稀
缺导致了舆论热望,进一步地催生了民间行动,从而开启了舆论的新篇章。
在第四份通报公布后,几乎前脚后脚的时间,前媒体人、职业编剧李亚玲提供了从“个
人渠道”得知的信息,描述了一种通报里故意省略、民众又急于求知的故事版本,描述
了“小花梅”从云南被带到江苏,然后在东海县”走失“、丰县“被捡”的遭遇。
从公布“个人渠道”信息至今,李亚玲一直置身于保卫这些信息可靠性的争论当中,因
为她发文的时机、先人一步灌输给舆论场的故事梗概及其动机受到广泛质疑。面对质疑
袭击,李亚玲需要不断为“信息来源”背书,其转发与后续发文证明她越陷越深。
李亚玲被怀疑承担了舆论引导的角色。虽然不能也不必恶猜她的动机,但从舆论效果上
看,李对“小花梅”基本经历的描述,恰好与第四份通报互为补充,巩固了官方的立场
。另外,李亚玲的私人探知确实覆盖了通报短缺的、官方也不便明说的内容。
考虑到体制内纪律约束的程度,并结合地方展示的掌控力度,可以推测:除非是主动向
特定人士喂料,否则“个人渠道”向外泄露调查信息及进度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而且,
这种选择性“喂料”,以及李亚玲的“无损”发布,在事实上否定了李亚玲的独立性。
之所以说选择性“喂料”,是因为它们有转移焦点之嫌。如:“小花梅”婚姻资料中“
失而复得”的籍贯信息是怎么回事?有哪些人、在什么状况下为“小花梅”建立了一套
全新身份?“走失”与“捡拾”之间的时空怎样圆场?用拍抖音博噱头来解释被锁铁链
,可以抵消公权职责吗?
徐州市县两极为何如此在乎“不/存在拐卖”的定性?从几份公告不难推测的原因或是
,在赋予“小花梅”全新身份上,有人害怕问责及问责的扩大,尤其害怕它成为触发政
法机关整顿风暴的按钮。这一忌惮或扭曲“小花梅”事件的官方描述,这是种合理担心。
第四次通报及一些舆论引导的常规做法,尽管赋予了“小花梅”的身世故事,却未能平
息对事件本身、通报内容、信息发布、处理方式等诸方面的质疑。李亚玲版本出现后,
官方既不肯定也不否认,让李成为最新的质疑焦点,反而强化了持质疑立场的民众团结。
第四份通报显而易见的另一个效果,是将丰县事件的舆论波及云南,在丰县董集村之外
,“小花梅”的少民老家福贡县亚古村成为另一个“事件现场”。显然,这个数千公里
之外的“现场”超出了丰县的控制范围,鞭长莫及之处,酝酿出新的舆情风暴。
云南信息报曾是南方都市报南下办报的合作方,其在地退役记者“接过”第四份通报交
出的线索,赴亚古村走访。形成几个成果,一是确认了“小花梅”确有其人,二是在村
民、亲属指认“小花梅”上提供了与第四份通报不完全一致的看法,三是佐证江苏警方
确实在当地调查。
在云南信息报记者公布行动成果之前,“偶尔治愈”公众号主要围绕精神救治的机制,
刊发了一个长篇,其事实核查范围没有前者多,但也确认了“小花梅”的存在,更从人
证那里记录了一个她精神或有问题的生活细节(拆棉被连同棉花一起洗)。
尽管作者也曾是前媒体记者,但“偶尔治愈”这篇公号文,被不恰当地认为是丰县事件
的“第一篇深度调查报道”。这种说法调低了对调查报道的要求,还乐观地估计了现有
的信息环境。但它对“小花梅”去到江苏前精神症状的记录,实际上印证了通报精神。
云信前记者随后公开的走访经过,在调查方法上区别于“偶尔治愈”公号文,在细节上
一度与后者有出入,以致于引来作者发朋友圈声明以正视听。但不管他们在文本上如何
有差别,都将来自云南现场的信息做大做强,与李亚玲微博竞争关注焦点。
可以料想的是,在两大新闻现场——徐州董集村、福贡县亚古村——之后,保山可能会
成为第三个新闻现场,因为这里住着“小花梅”前夫及其家族,可以提供她出嫁后精神
状态的早期信息。有可能的话,保山是最后一个能提供新闻的地方,然后就将进入观点
的终局之战。
无论是李亚玲对“个人渠道”的传达、偶尔治愈的公号文还是云信前记者走访记录,都
属于前媒体人对舆论事件的参与方式。如何评价这种现象?简言之,媒体人的身份为他
们所说的话加持,可他们参与的成果,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职务作品,最多是兼听则明可
矣。
丰县事件肇始于26年前,延续至今,以控诉基调进入舆论场只有月余,在舆情波及的各
个方面,都证实了进步主义的衰微。贫困议题、农村议题、女性议题、拐卖犯罪在具体
案例上纠缠不清,主动或被动卷入舆论风暴的人,困于历史,却要在现实中给出答案。
包括人们准确识别出第四次通报评论区的网评员,这种传统的控评模式仍在使用,更增
强了丰县事件的“历史感”。当公益者声称要另辟蹊径,以区别于所谓的公众情绪,却
发现最后要求助的仍然是XX内健康力量,这就让标新立异沦为自以为义的自我赋能。
丰县事件及其舆情,促使人们重温一段未完的历史,同时还要从官方取态中对标自身的
境遇。“义愤”在这里到了相当大的作用,当它试图砥砺问责的锋芒时,是值得肯定的
。理中客在这件事上试图消解“义愤”,可说实在的:义愤妨碍什么了吗?
在这件事上,追问基本事实与讨论相关问题并行不悖。实际上,即使有后者对舆论的发
动,事实披露仍是“挤牙膏”的状态。考虑到信息不对称的实情,若义愤指向“作为人
的更好的生存处境”,那它远比所谓理性推动的东西多,无需为它赋予更多的“视角”。
前媒体记者毅然决然重操旧业,或浅或深地介入此事的信息流,有价值,可也不是什么
值得高兴的事。因为缺乏一个行业的整体支持,他们能提供的不是什么“调查报道”,
也不是别样的“权威”,无非是提供一种需要大力甄别的“读物”,然后被疯狂的抗争
所用。
既然对第四次通报的社会讨论,已然产生了需要第五份通报的普遍需求,那这份预测已
在官方计划中的文件,仍需要提供最基本的事实,解决最基本的质疑,以弥补最基础的
公信力损毁。假如沉迷于打舆论战,也意味着再也不能摆脱舆论的诅咒。

【在 w**********5 的大作中提到】
: 在她身上,曹雪芹暗喻了那个世界的残酷
: 在《红楼梦》那个还没有DNA测序认亲的时代里,想判断一个成年女子是否就是当年那
: 个走失的被拐女孩,本是很难的。
: 但曹雪芹在这里讨了个巧,在香菱的眉心点了一点“米粒大的胭脂记”,让读者们一想
: 起她这相貌,就记得:嗯,香菱就是甄英莲,甄英莲就是香菱。
: 能时刻被人记得那已经模糊了的出身,这对于被拐女孩来说,这该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 吧。
: 然而,香菱终归是不幸的。或者说,曹雪芹把她的不幸与对自己身份的淡忘,当做了整
: 个《红楼梦》满纸荒唐言的一个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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