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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itary版 - 中国古代如何对待人贩子?明朝的惨不忍睹,汉朝的最值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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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11/01
19:00
笔墨史书
企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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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贩子是我们每个人都痛恨的对象,他们通过各种手段将年幼的儿童拐走贩卖,导致一
个个家庭破碎,因此在我国贩卖人口最高可判处死刑,但你不知道的是古代其实也有人
贩子,而且他们的手段可以用骇人听闻来形容,因此历朝历代对其的惩罚也非常残酷,
本期就让我来看看古代对付人贩子究竟有多狠。
在清朝吴炽昌所著的《客窗闲话》里,记载了一起耸人听闻的案件,乾隆年间,在江浙
地区拐卖儿童之风盛行。这其中有一个团伙最为恶劣,他是由浙江乌程县一个名叫富子
文的人发起的,他伙同自己的妻子儿子和五个老乡干起了拐卖儿童的勾当,但他们的所
作所为可不仅仅是拐卖儿童这么简单。
每年的五月五日他们都会驾船在沿岸寻找落单的小孩,一旦发现目标他们便会拿出自己
事先准备好的迷药,那迷药是用川乌 草乌等配置而成,其中生川乌能让人产生麻木感
,草乌则具有麻醉作用。
而书中记载的是富子文南向跪拜, 书符咒水以撒孩童着体即迷,从这句话我们可以得
知富子文一行似乎还有点迷信,他们明明用的是迷药却要装作是符咒水起了作用,但不
管是佛教还是道教都没有这种损人利己的做法,那么答案便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们信的
是邪教。
那他们这个邪教有多邪乎呢?
据书中记载在乾隆十年的时候,他们在娄县拐到了一名九岁的女童,他们先是用剪刀逐
个剪去她的脚趾,然后再用烧红的铁签刺入她的脚掌,最后再将她的双脚泡进石灰水之
中,用石灰水强烈的腐蚀性彻底让其残疾,而在这之后他们便将女童贩卖给他人,他人
在买来女童后就让她们去街上乞讨赚钱。
但这还远远不是他们最恶劣的行为,如果他们拐来的孩子身体不好或者外貌不端正,那
么他们就会直接将其杀死献祭给邪神,而在献祭结束后他们会将孩童的血肉分食掉,剩
下的骨头他们也没有浪费,他们会将其捣碎和其他药材一起制成所谓的丹药,并声称吃
了这种丹药不但能治理肺痨还能使人刀枪不入,但最终这伙人还是暴露了行踪被抓捕归
案了。当时对他们采取的是公审,旁边有许多老百姓围观。
最先被押上来的是富子文的儿子富大,刚开始面对质问他满口否认,然而随着证据一一
被展示出来他终于招供了,然而就在此时愤怒的群众突然冲了上来,围着富大就是一顿
拳打脚踢。
县令把惊堂木拍烂了都没能制止这一切,最后富大就这样被群众活生生给打死了,而另
一边他的父亲富子文竟然直接被吓死了,这样的结果让县令非常生气,他向民众怒骂道
,富子文父子未经生受寸磔,明正典刑而伸童蒙之怨气,惜哉!
意思是富子文和他儿子没有受到千刀万剐,也没有被法律审判为死去了孩童伸冤,实在
是可惜。看到这你可以会疑惑为什么县令会感到可惜呢?
那是因为在古代拐卖人口的后果比砍头还可怕,早在秦朝时期就有了针对对拐卖人口法
律,因为在那时候人口是非常重要的资源,像长城阿房宫和秦始皇陵这种大工程,都是
建立在大量人口的基础上,除此之外秦朝又常年处于战争状态,因此对人口就更加重视
了,所以按照秦国法律,一旦发现拐卖人口,不管你是主犯从犯一律判处死刑。
到了汉文帝和汉景帝时期,虽然他们都采取休养生息的方针,大幅度降低了赋税和刑法
中的酷刑的数量,但在拐卖人口上的问题上他们反而更进了一步。
在汉代的法律中,贩卖人口将被处以磔刑,所谓磔刑便是我们所说的大卸八块,即先将
人四肢砍下再斩首,然后还要将肉从骨头上分离出来,不仅如此拐卖人口者被处死后是
不允许有人收尸的,而到了汉武帝时期不仅卖家要受刑,买家也难逃刑罚。
据法律规定购买他人诱拐而来的人,买家全家都要处以黥刑,也就是在脸上刺字,除此
之外其全家都要去服苦役。之所以汉武帝时期会这样,是因为窦漪房窦太后导致的。
据史记记载窦太后的亲弟弟窦广国,年四五岁时 家贫,为人所略卖,其家不知其处,
当时被拐卖的窦广国被倒卖了十几次,最后来到了河南宜阳一个地主家烧炭,后来他随
地主来到了长安听说了当朝皇后姓窦,之后窦广国经过推算认定皇后就是当初被选进宫
的姐姐。
于是他写了书信递交给了当地长官,而这封书信最后来到了窦漪房手上,她读完信后随
即将窦广国召进了宫里辨认真假,然而这么多年过去了,她也认不出眼前的人是不是自
己的亲弟弟,于是她向窦广国询问了当年她进宫时发生了什么。
没想到窦广国真的还记得,他说当初分别的时候,窦漪房曾带着向驿站里的人求情,要
他们给窦广国洗个澡吃顿饱饭,窦漪房一听就知道这是自己的亲弟弟,于是二人这才重
逢。
也就是在那之后法律对购买拐卖人口的买家也开始进行处罚,而到唐宋时期惩罚进一步
细化了下来。
据《唐律·盗贼》记载,拐卖人口为奴者,首犯绞刑,从犯流放三千里,并且买家与卖
家同罪但减刑一等。除此之外唐朝从根源上对儿童进行保护,例如《唐律》规定,父母
及祖父母卖子辈孙辈者罪加一等。
宋朝也沿用了唐朝的法律,但在其基础上增加了对官员的惩罚,《宋会要》记载,官员
若对治下拐卖人口不闻不问者按渎职处理,到了明朝由于朱元璋本人出身底层,因此他
对拐卖人口更是深恶痛绝。
据《大明律》记载,掠卖人口者杖刑100流放3000里,掠卖人口给他人做妻妾者,杖刑
100判处3年徒刑,咋一看你是不是觉得这没什么,起码不会死。
但事实上这里所说的流放是永久性质的,也就是说如果你拐卖人口,不但你一家人要被
流放,你的子子孙孙也永远不得返回,世世代代都要发配边疆,这一招可以说比单纯的
死刑更加可怕。但在明朝还出现了一种名叫采生折割的罪行,所谓的采生折割,就是我
们一开始提到的将人弄成残废去乞讨骗钱。
而《大明律》对此的判决是,凡采生折割人者凌迟处死,财产断付死者之家,妻、子及
同居家口虽不知情亦流二千里,为从者 斩。
而最后让我们再次回到清朝,别看清朝后期腐败无能,但在对付人贩子上他们也毫不手
软,据同治年间的《大清律例》记载,贩卖人口者不论是否有洋人支持,主犯一律斩立
决,从犯一律绞立决,不仅如此窝藏人贩子的人也一律斩立决。
除此之外盘查不力的地方官员也要仗刑八十并革职,收受人贩子贿赂的仗刑一百后流放
三千里,而在最后还有一个清朝官方记载的案件。据《清·刑案汇编》记载,嘉庆元年
,在徽州歙县,有一个叫张良碧的七旬老太,她每年都会买一个女童做丫鬟,然而奇怪
的是每个被她带回去的女童都活不了多久,起先张良碧给出的理由是染病而死,但连着
16年都这样显然说不过去了,于是有人便向官服举报了此事。
结果当时的御史方大川调查发现,张良碧16年里购买了16个女童,其中11人已经去世,
剩下的5人里一个有终身残疾,其余的则体弱多病,于是他将此事上奏给了嘉庆帝。
随后嘉庆帝命安徽巡抚钱楷务彻查此事,最后发现张良碧偶然间得到了一本书,上面写
着所谓的返老还童之术,其方法便是吸食女童的骨髓脑髓,因而造成了上面的惨案,而
这桩惨案之所以能瞒16年之久,也是因为张良碧有钱有势导致的。
最终张良碧被判处斩首,但嘉庆帝在看到这个结果后勃然大怒,他在圣旨里写道,凌迟
处死该犯残毙婴孩十余命岂斩决所能蔽辜?张良璧一犯着即凌迟处死,该犯年已七旬设
因病致毙或畏罪自戕岂不幸逃显戳?
这句话简单来说就是张良碧害死了十多个孩童,如此罪恶滔天竟然只判处斩首实在是便
宜了她,马上将她处以凌迟,而且还要快一点,不然她万一病死或自杀的话就太便宜她
了,而最终这封圣旨以四百里加急的速度送到了当地,与此同时嘉庆帝还将当地知府知
县一并免职关押了起来。
因为他认为此二人肯定收受了张良碧的贿赂,而张良碧最终的下场,是在十六个被害人
家属的见证下被处以凌迟,随后她的家产也统统被这十六家平分。
看完上面的种种,相信大家已经见识到了古代对人贩子有多残酷,然而结合他们的所作
所为,这些刑罚又绝对称得上公平公正,而现在的人贩子们要是知道自己在以前的下场
,估计他们在动手之前多少得多掂量一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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