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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5 发帖数: 1131 | 1 中共建政前后主导的的三次大规模吃人事件
1. 1927年-1928年,广东海陆丰农会在共产党人彭拜领导下,用民主恐怖群众大会方式
斗争杀害了无数地主。每次斗争会总要杀人,剖腹取心、肝、肉,逼迫地主子女吃亲人
的肉,并由大众分享。1931年,彭拜被国民党政府逮捕审判处死刑,他是中国武装农民
的第一个共产党人,但观念则来源于毛泽东1927年的《湖南农民运动调查报告》。在彭
湃带来的“红色恐怖”中,40万人口的海陆丰地区有一万多人被残酷处死,“反动的乡
村有些全乡被焚烧”。有超过5万名民众逃离到香港、广州避祸。而一些赤卫队员(大
多是青年农民)从最初的胆怯变成了杀人连眼都不眨的恶徒,甚至还想出了杀人的新花
样,比如将人大卸四块,再煮熟吃掉;将人关在板箱里慢慢锯成一块块。
2. 大饥荒导致中国多省出现吃人事件。河南发生吃人事件(中共官方仅承认63人)。
农民往往集体决定吃小孩。(南郭注:1960年春,贵州省检察院将遵义分院报告的饿死
人、人吃人的情况写成简报;而1958年放出水稻亩产13万的广西环江县,1960年饿死3
万人,出现不少绝户绝村,出现活人吃死人,活人吃活人,甚至公开卖人肉。[17]《乡
村三十年》记载:安徽省凤阳县仅1960年春就“出现了人吃人的残酷事件63起 ”,其
中一对夫妇“将亲生的八岁男孩小青勒死煮着吃了”。在大饥荒中饿死三分之一人口的
甘肃省通渭县,吃人相当普遍。一个公社书记对记者说:“我家那个村里一个妇女把自
己女儿的肉煮着吃了。那时人们饿疯了,看看倒在路边的死尸上还有可吃的肉,就割回
家。”[18]吴宏达先生证明说1970年与狱中一名因在墙上书写打倒毛主席口号的犯人被
枪决后,他的脑子被一名安全官员吃了。(520)。
3. 文革期间广西自治区8个县大规模吃人事件。中共官方承认至少有137人,大多数是
老师,校长,在当地干部和党组织操控下被活吃。(南郭注:正如纳粹的种族清洗犹太
人一样,中共以阶级清洗即消灭黑五类,不是以他们的行为,而是依他们的身份任意处
死。郑义先生在《红色纪念碑》中说他曾三次亲自前往广西调查取证,证实广西省数十
个县在文革期间曾发生大规模有组织的活吃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和右派恶性事
件,被活吃人数至少在3,000人以上。中共广西区整党办公室编印内部机密文件《广西
文革大事纪》确认:武宣县、隆安县、大新县、上林县、武鸣县、浦北县、灵山县、贵
县均发生割肉挖肝煮吃的野蛮事件。仅广西武宣县自 1968年6月15日至8月底被吃者100
多人,其中被吃肉后砍头一人,挖心肝56人,割生殖器13人,全部吃光(连脚底板都被
吃光)18人,活割生剖7 人;75人的心肝和肌肉全被吃掉;[29]在武宣中学,学生批斗
完老师,校长后,就地架起炉灶将老师剖腹割肉煮熟分食。吴树芳老师在批斗中被打死
后,肝被烘烤药用。[30]桐玲中学副校长黄家冯于1968年7月1日晚被批斗致死,次日晨
被挖肝剥肉,只剩下一副骨架。接着一批人在学校用瓦片烘烤人肉人肝。” 1968年4月
25日,浦北县北通公社定更大队分四批杀了24人,并剖腹取肝煮食饮酒,全社被杀180
人,其中刘维秀和刘家锦等人,打死刘振坚后;轮奸其未满17岁的女儿,然后打死,剖
腹取肝,切乳割阴。[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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