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 发帖数: 512 | 1 如果你已经为这个公司工作了5年
如果你的工作是比较专项的,通常都是。
如果你曾经Supervise过其他人,或为管理者manager,但不必需
不要马上签Release Document,可以要求带回给你的律师过目。雇主不可以要求你在未完成法律咨询前强迫你签,你拒绝马上签,不会损失任何。
因为:
根据安省法律,即使是小公司你也该得到每年一个星期的补偿;大公司(年payroll超过250万)每年一个月的补偿。
根据联邦的法律,无论什么公司,每年一个月的补偿。
所以:
- 找个Employment Lawyer, evaluate 你的case, 把你的雇佣合同拿给律师看,你签过的“不平等条约”也许因为跟法律抵触而并不有效,所以不必担心。
- 跟你的雇主negotiate:每年一个月加一个星期,这是你很容易得到的,雇主很容易就同意的。
关键:不要签any Release Documents 如果你对package不满意。Terminiation letter/notification 签了没关系。
绝大多数人不知道这个...Share这个信息,只为大家对自己的权益更清楚、保护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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