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n 发帖数: 1109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Law 讨论区 】
发信人: RichardNixon (Richard), 信区: Law
标 题: 关于公司派回国工作协议中的保密条款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Oct 29 18:05:55 2012, 美东)
如果本来入职时已经签过保密条款,老板要派一个人从纽约办公室到北京办公室工作一
年,老板不知基于何种原因,要在协议中加入保密条款,并且条款中说不仅在这个公司
工作期间,不管适合原因离开公司,离开以后也继续有义务执行保密协议。这样合理吗?
派到国内工作一段时间,公司有权利要求员工再签一个带有保密条款的协议吗?
希望有经验的兄弟姐妹帮忙分享一下,多谢了! | R**********n 发帖数: 1109 | 2 感觉应该是离职后就对公司没有任何的 obligation 了,对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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