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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 发帖数: 9698 | 1 家居意外 房东房客责任如何界定
2013-07-16
本报记者廖国文纽约报道:家居意外不时会发生,也会闹出不少房客状告房东的官
司,到底在哪些情况下,房东才要负上相关责任,在圣占士坊大楼火灾的这场官司中,
法庭便举出多个相关例子,值得读者留意参考。
案例一:一名家长因为孩子被没有加盖的暖气热水管灼伤,因而控告房东未能提供
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根据法院案例,就算房东知道单位住有小孩,热水管运作时会很
热,没有加盖的话会构成危险,但还是因为开支理由不肯安装,最后小朋友爬上水管严
重灼伤,那并非房东的责任,因为避免小孩遭没加盖的热水管灼伤,那是房客的责任。
案例二:因为没有热水供应,房客用锅子烧水时,家中小孩不慎打翻严重烫伤,房
客控告房东,指因他没提供热水,才引致意外发生。不过,法庭指出,没有热水,只是
引致房客用其他方法,如案中自已烧水来供应热水,却非构成小孩被烫伤的主因 (
Proximate cause) ,所以房东不应负上意外的责任。
案例三:因浴室窗户损毁,房客在浴缸注满热水取暖,小孩却跌入浴缸被烫伤,房
客控告房东失修窗户才引致意外,但跟上一案例相同,法庭指就算房东没有维修窗户,
也不会预见到意外的发生,所以并非意外的主因。
案例四:因为厨房炉子坏了,房东提供一个电热板暂用,但在烧开水时家中小孩不
慎打翻被烫伤,房客状告房东疏忽,因为未能提供炉子才引致意外,不过,法庭指出,
电热板是常用的家居电器,使用时确有可能发生意外,但房东因炉子坏了提供电热板暂
用,并不需负上使用时意外发生的责任。
根据这些案例,法庭指出,房东有责任提供安全及合适的居住环境,但房客也有避
免意外发生的责任,而当中有些危险情况,假如是可以预见的,房客更是责无旁贷,而
不应把责任推到房东身上。
星岛日报 | G***Y 发帖数: 9698 | 2 圣占士坊夺命火案法院撤控
2013-07-16
2009年圣占士坊火灾造成2死28伤,事发后多名住户状告大楼管理公司疏忽,但因
理据不足遭驳回。
本报记者廖国文纽约报道:2009年初华埠圣占士坊发生的夺命火灾,造成2死20多
人受伤,事发后多名房客入禀控告大楼的管理公司,以楼宇的电线残旧,没有足够插头
,住客被迫使用拖板,因电力超负荷火灾才会发生,要求管理公司及其负责人承担责任
,不过,法院认为,没有证据显示因管理公司的疏忽直接引起火灾,故此撤销原告的指
控。
这场夺命火灾发生于2009年2月24日,位于圣占士坊22号的大楼凌晨3时发生4级大
火,造成2死及28人受伤,居于二楼起火单位的华裔男子王子龙及其女友刘美不幸身亡
,根据消防报告,起火原因是单位内电线拖板过热所致,燃起屋内物件,并迅速扩散至
其他单位。
火警当天,一名王姓住客向消防人员指出,火警发生前半年,大楼才更新电路系统
,不过,施工者好像没有牌照,而他房间只有两个老式插头,需要用电线拖板才够用,
他又说,因为大楼有时暖气不足,需用便携式暖炉。
大楼管理公司DMHZ的负责人陈大卫则向消防人员表示,大楼过去10年从没发生火警
,但因大楼的电线老旧,2008年已重新更换,务求降低火灾发生的机会。
不过,原告请来机电工程专家作证指出,检视过火灾现场的照片及火警报告纪录,
认为大楼的电路系统老旧,无力负荷住户的用电量,而因插座数目不足,可以预见住户
必须使用电线拖板,如果没有一个合适的跳线保障系统,火警很容易会发生,并认为这
是大楼管理公司的责任。
对此,纽约高等法院指出,首先,除非是法例列明是房东的维修责任,否则,房东
是不需要就租客面对的危险环境负上责任,以这宗诉讼为例,法例上没有列明房东有责
任提供「充足」的电力及指定数目的插座,所以并不构成违规的行为。
不过,法庭认为,由于火灾会造成不可挽回的伤亡,到底房东是否有责任监控房客
别使用危险的电线拖板,则应交由立法机关去讨论及处理,但至少目前并非房东的责任。
此外,消防报告指出,起火原因是电线拖板超量负荷,而无证据显示因大楼的电线
引致火警,所以,也无法证明火灾是因被告的疏忽所致,至于就算大楼更新电线的工程
是由无牌技工施行,也与火警没有任何关系,故此,法院接纳被告的动议,撤销原诉人
的指控。
星岛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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