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 发帖数: 55 | 1 2004年随父母从其它州转到加州公立大学,上学时刚开始按州外学生交费,一年后申请加
州居民学费,但是学校让和Office of General Counsel 联系,从2005一直到2006的秋季
给他们发了很多次Appeal 但是他们就是说不符合加州居民,(我付上了所有的银行,税表
,水电..).现在和他们打官司Appeal winter 2006 and Spring 2006,对方的律师提出要
看我以前申请的Petition for residence classification 的证明材料,可是学校和
Office of General Counsel以前都没有任何人告诉我们去填这个表,一直到2006年秋季
学校一个老师才告诉我们,我也是在2006年秋季才第一次填这个表,并获得交加州居民学
费,现在想请问:
1.是不是由于我以前没有提交这个Petition for residence classification,就说明我
以前没有申请过,这个官司就一定会输?
2.Counsel office 一直拒绝我,也从没有提出过我没有提交Petition for residen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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