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q 发帖数: 65 | 1 有联合培养经历的朋友们可以关注一下了,政策已明显松动。大家关注一下吧!
http://new.chinesehighway.com/content/j1.do
(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申请者
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资助的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不可以申
请豁免。享受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
含本科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回国获得博士学位后重新返美),如其已与国家留
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结清关系、履行协议,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的可以申
请豁免。 |
b*****n 发帖数: 854 | 2 又要重新开始收200刀的申请费了啊,中间大概停收了4年的样子吧
另外以前只有在加拿大的才能申请豁免,现在其他国家的也可以了?
eq (Tnseq) 的大作中提到: 】 |
k****i 发帖数: 101 | 3 有个问题啊,对于联合培养的研究生等,上边是说如果结清关系、履行协议,经批准同
意可以申请。
但是所谓履行协议不就是回国工作两年么?
这个地方很疑惑。
我知道很多受资助出国的公派学生,合同到期后,先延长ds2019表,然后回国报道,领
取了保证金之后,再次用ds2019签同一个J1回美国的。 想申请豁免的应该大多是这种
,那这种没有待够两年,虽然报道,和基金委结清了关系,但是实际上是不算完全履行
了协议的,因为当时协议里有工作两年的要求。
【在 t***q 的大作中提到】 : 有联合培养经历的朋友们可以关注一下了,政策已明显松动。大家关注一下吧! : http://new.chinesehighway.com/content/j1.do : (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申请者 : 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资助的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不可以申 : 请豁免。享受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 : 含本科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回国获得博士学位后重新返美),如其已与国家留 : 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结清关系、履行协议,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的可以申 : 请豁免。
|
t***q 发帖数: 65 | 4 这个也许真的需要更多的解释。首先说豁免的就是回国服务两年这一项,如果回国服务
两年了,就没有豁免的必要了吧?
个人理解,联培后回来继续的里面应该是真想搞学术或者说敬业的居多,应该支持这些
朋友。而且联培本身并没有就业对口定向,毕了业的博士生没有任何理应服务或者说对
口需要愿意积极接收的国内工作单位。在这种情况下要求他们在国内两年,感觉没有现
实意义。
如果国家在花钱把人送出来的时候就定好了他将来必须服务的岗位,那这些人显然应该
回去。
联合培养这个项目,我感觉主要的官方功能是给原所属院校挣来了很多paper,作者单
位,甚至是作者第一单位。
【在 k****i 的大作中提到】 : 有个问题啊,对于联合培养的研究生等,上边是说如果结清关系、履行协议,经批准同 : 意可以申请。 : 但是所谓履行协议不就是回国工作两年么? : 这个地方很疑惑。 : 我知道很多受资助出国的公派学生,合同到期后,先延长ds2019表,然后回国报道,领 : 取了保证金之后,再次用ds2019签同一个J1回美国的。 想申请豁免的应该大多是这种 : ,那这种没有待够两年,虽然报道,和基金委结清了关系,但是实际上是不算完全履行 : 了协议的,因为当时协议里有工作两年的要求。
|
a****n 发帖数: 953 | 5 同问,“结清关系”的定义中,“违约赔款”是不是也算一种“结清关系”呢? |
c*******n 发帖数: 311 | 6 这个“结清关系、履行协议,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的可以申请豁免。”
很模糊啊。。。。。同问 |
t***q 发帖数: 65 | 7 有联合培养经历的朋友们可以关注一下了,政策已明显松动。大家关注一下吧!
http://new.chinesehighway.com/content/j1.do
(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申请者
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资助的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不可以申
请豁免。享受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
含本科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回国获得博士学位后重新返美),如其已与国家留
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结清关系、履行协议,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的可以申
请豁免。 |
b*****n 发帖数: 854 | 8 又要重新开始收200刀的申请费了啊,中间大概停收了4年的样子吧
另外以前只有在加拿大的才能申请豁免,现在其他国家的也可以了?
eq (Tnseq) 的大作中提到: 】 |
k****i 发帖数: 101 | 9 有个问题啊,对于联合培养的研究生等,上边是说如果结清关系、履行协议,经批准同
意可以申请。
但是所谓履行协议不就是回国工作两年么?
这个地方很疑惑。
我知道很多受资助出国的公派学生,合同到期后,先延长ds2019表,然后回国报道,领
取了保证金之后,再次用ds2019签同一个J1回美国的。 想申请豁免的应该大多是这种
,那这种没有待够两年,虽然报道,和基金委结清了关系,但是实际上是不算完全履行
了协议的,因为当时协议里有工作两年的要求。
【在 t***q 的大作中提到】 : 有联合培养经历的朋友们可以关注一下了,政策已明显松动。大家关注一下吧! : http://new.chinesehighway.com/content/j1.do : (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申请者 : 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资助的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不可以申 : 请豁免。享受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 : 含本科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回国获得博士学位后重新返美),如其已与国家留 : 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结清关系、履行协议,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的可以申 : 请豁免。
|
t***q 发帖数: 65 | 10 这个也许真的需要更多的解释。首先说豁免的就是回国服务两年这一项,如果回国服务
两年了,就没有豁免的必要了吧?
个人理解,联培后回来继续的里面应该是真想搞学术或者说敬业的居多,应该支持这些
朋友。而且联培本身并没有就业对口定向,毕了业的博士生没有任何理应服务或者说对
口需要愿意积极接收的国内工作单位。在这种情况下要求他们在国内两年,感觉没有现
实意义。
如果国家在花钱把人送出来的时候就定好了他将来必须服务的岗位,那这些人显然应该
回去。
联合培养这个项目,我感觉主要的官方功能是给原所属院校挣来了很多paper,作者单
位,甚至是作者第一单位。
【在 k****i 的大作中提到】 : 有个问题啊,对于联合培养的研究生等,上边是说如果结清关系、履行协议,经批准同 : 意可以申请。 : 但是所谓履行协议不就是回国工作两年么? : 这个地方很疑惑。 : 我知道很多受资助出国的公派学生,合同到期后,先延长ds2019表,然后回国报道,领 : 取了保证金之后,再次用ds2019签同一个J1回美国的。 想申请豁免的应该大多是这种 : ,那这种没有待够两年,虽然报道,和基金委结清了关系,但是实际上是不算完全履行 : 了协议的,因为当时协议里有工作两年的要求。
|
a****n 发帖数: 953 | 11 同问,“结清关系”的定义中,“违约赔款”是不是也算一种“结清关系”呢? |
c*******n 发帖数: 311 | 12 这个“结清关系、履行协议,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的可以申请豁免。”
很模糊啊。。。。。同问 |
d*********g 发帖数: 286 | 13 兄弟当年刚好赶上了停收期,省了200元。
【在 b*****n 的大作中提到】 : 又要重新开始收200刀的申请费了啊,中间大概停收了4年的样子吧 : 另外以前只有在加拿大的才能申请豁免,现在其他国家的也可以了? : eq (Tnseq) 的大作中提到: 】
|
s**u 发帖数: 9035 | 14 True
【在 a****n 的大作中提到】 : 同问,“结清关系”的定义中,“违约赔款”是不是也算一种“结清关系”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