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2 发帖数: 728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JobHunting 讨论区 】
发信人: flashfox (闪电狐狸), 信区: JobHunting
标 题: Re: 【讨论】作为即将决定去FLGT的小博,谈谈我的看法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Nov 16 16:32:59 2015, 美东)
我个人的猜想是:
在大公司打杂,远不如:(1)在大公司搞高科技,(2)在小公司打杂,以及(3)在
小公司搞高科技。这三点没有先后顺序。
如果我去大公司,我一定会选一个高科技的组的,所以现在的问题就是(1)(2)(3
)哪个更好。不管怎么样,我相信“PhD去写Javascript,Standford的牛人去做build
“这种事情应该可以避免的。
了5 | P**H 发帖数: 189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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