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l 发帖数: 38 | 1 纯属虚构
老麦
老麦的遗体静静的躺在金色的棺木里,可是看着比正常人的体形小了很多,上面裹着黑
色的灯心绒,
还盖着他最那件藏蓝色的西装,稀疏的放了几支白花。殡仪厅里本来就不多的座位上零
零星星的坐着
前来悼念的人们,大家都非常安静,只有何美莲一家人最在离遗体最近的一排座位上轻
轻的抽噎,我
和老麦的导师作为临时家属代表站立在遗体的旁边等待每个人向老麦最后的告别。宣布
遗体告别仪式
开始后,人们便依次走近遗体,稍稍停留一下,然后与我们握手后转身离开了。何美莲
夫妇哽咽着牵
着他们的儿子走到遗体前面,将一束金黄的菊花轻轻放在遗体上,然后一起向遗体深深
的鞠躬道别。
第一次认识老麦还是一年前我去机场接他的时候。那时候我是K大学中国学生学者联合
会的主席,之前
与老麦通过几封电子邮件还打过一次电话,知道老麦在国内一个部属研究所里读硕士,
拿到了K大学材
料系的全额奖和赴美的学生签证,八月份就要来K大学报到了。那时候,联合会的干部
们都知道有这么
一号人,原因是老麦给干部们中所有的女生都发了一封措词生硬的邮件,大意就是通知
他即将赴美,
希望联合会有人负责接机,另外便是询问一些关于住房和生活上的 |
j*****b 发帖数: 1271 | 2 写的好。用最简单的语言表达了最为强烈的感情。任何人在危急的时候都会表现出令人
尊敬的一面。
期待楼主能继续创作。 |
S*******t 发帖数: 3956 | 3 先赞一个。不错。构思挺新颖的。前面猥琐那段,写的挺真实的。后面虽说出乎意料,也在情理之中,最关键的时候,才是考验人品的时候。不过,最后那个相片,写的有点过,太煽情了,反而显得假。 |
s***n 发帖数: 2366 | 4 我觉得前面就挺假的。怎么可能把所有我听过的发生在不同人身上的猥琐的事情他就都
占全了呢。
,也在情理之中,最关键的时候,才是考验人品的时候。不过,最后那个相片,写的有
点过,太煽情了,反而显得假。
【在 S*******t 的大作中提到】 : 先赞一个。不错。构思挺新颖的。前面猥琐那段,写的挺真实的。后面虽说出乎意料,也在情理之中,最关键的时候,才是考验人品的时候。不过,最后那个相片,写的有点过,太煽情了,反而显得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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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 发帖数: 3956 | 5 呵呵,那叫提炼:)
【在 s***n 的大作中提到】 : 我觉得前面就挺假的。怎么可能把所有我听过的发生在不同人身上的猥琐的事情他就都 : 占全了呢。 : : ,也在情理之中,最关键的时候,才是考验人品的时候。不过,最后那个相片,写的有 : 点过,太煽情了,反而显得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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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 发帖数: 8315 | 6 美国法律好像不允许把12岁以下的小孩单独留在家里?
用打包带放下去的细节好像不适用于12岁以上的小孩?
【在 s***n 的大作中提到】 : 我觉得前面就挺假的。怎么可能把所有我听过的发生在不同人身上的猥琐的事情他就都 : 占全了呢。 : : ,也在情理之中,最关键的时候,才是考验人品的时候。不过,最后那个相片,写的有 : 点过,太煽情了,反而显得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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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 发帖数: 1271 | 7 是有些地方构思不甚合理,但是毕竟是小说
【在 y********e 的大作中提到】 : 美国法律好像不允许把12岁以下的小孩单独留在家里? : 用打包带放下去的细节好像不适用于12岁以上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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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 发帖数: 38 | 8 看了几位的回复,非常意外和高兴,至少有人真的把这篇小文读完了。我原来是写在自
己的blog上,很多朋友都嫌太长(包括LD),更没有人推敲里面的细节。有些扫兴。
文章里面的“猥琐”事情是发生在不同的几个人的事情,大都是真实的或是接近真实的
。文中把小孩留在家里的事情也发生过,家长也知道是违法的,但是还是这样做了。后
面照片的事情,我原来也觉得有点过了,可是删掉又觉得结尾转折不够强,我也不是很
会改。
写这篇文章最初是因为自己的感触。我自己原来就在CSSA里服务,不知为什么好几个大
家不是很喜欢的人倒是乐意跟我聊天(希望不是臭味相投)。后来我就发现他们身上又
很多善良和闪光的一面,很多还有这样那样的“不幸的”经历,同时他们那些所谓“猥
琐”事常常被大家流传和放大了。当然了,至于他们的善良是不是会升华为舍己救人,
很难讲。
再次谢谢上面的几位把我的文章读完。 |
a******e 发帖数: 6689 | 9 写得的确不错。照片的细节虽然有点trying too hard,但也算吻合情节构架。比较不
合逻辑的倒是“我”这个视角人物,任劳任怨的,对比极品老麦,小说可信度就下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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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 发帖数: 1271 | 10 其实不长啊,这个版大部分人是写长篇的。我会写一些中篇,但都有好几万字。继续写
【在 t*****l 的大作中提到】 : 看了几位的回复,非常意外和高兴,至少有人真的把这篇小文读完了。我原来是写在自 : 己的blog上,很多朋友都嫌太长(包括LD),更没有人推敲里面的细节。有些扫兴。 : 文章里面的“猥琐”事情是发生在不同的几个人的事情,大都是真实的或是接近真实的 : 。文中把小孩留在家里的事情也发生过,家长也知道是违法的,但是还是这样做了。后 : 面照片的事情,我原来也觉得有点过了,可是删掉又觉得结尾转折不够强,我也不是很 : 会改。 : 写这篇文章最初是因为自己的感触。我自己原来就在CSSA里服务,不知为什么好几个大 : 家不是很喜欢的人倒是乐意跟我聊天(希望不是臭味相投)。后来我就发现他们身上又 : 很多善良和闪光的一面,很多还有这样那样的“不幸的”经历,同时他们那些所谓“猥 : 琐”事常常被大家流传和放大了。当然了,至于他们的善良是不是会升华为舍己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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