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 发帖数: 2113 | 1 前陣子為了邏輯滑坡論爭了好幾天,搞得太投入,被領導一頓嘲笑。
上次有人貼UCLA法學院教授的文章,我看了看,覺得應該寫個技術貼大家斧正一下。
僅僅從法理上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討論是秉承了跨種族通婚,以及墮胎這兩個議題。
而這一切涉及到“人權”的討論,都來自南北戰爭之後廢除奴隸制的憲法第十三,十四
,十五修正案。
其中最重要的第十四修正案第一款如是:
Section 1. All persons born or naturaliz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are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of the State wherein they reside. No State shall make or enforce any
law which shall abridge the privileges or immunities of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nor shall any State deprive any person of life, liberty,
or property, without due process of law; nor deny to any person within
its jurisdiction the equal protection of the laws.
最高法院無數次地闡述了這第一條,把這幾句話拆分成幾大部分,用以作為對人權,民
權的保障。
其一,是substantive due process; 強調個人的生命,自由意志,財產不能被政府無
故剝奪。
其二,是procedural due process; 強調程序正義。
其三,是equal protection of the laws. 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同志的平權,跟種族的通婚走了類似的道路。
一方面使用第一條,即自由意志不能被無故剝奪,而哪些權利屬於Liberty範疇的自由
意志?
光是解釋自由意志的案件就汗牛充棟。
高院在Love v VA裡頭確立了結婚權是屬於自由意志的基本權利。
另一方面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精神,也確立了結婚權不僅僅保障同種族之間,
也應保障不同種族的兩個人,基於共同意願,合法年紀,無傷害的原則,也可以通婚。
所以說,同志的人權主要應指自由意志保障下的結婚權,
而平權則是同志婚姻應與異性婚姻一樣到法律保障的平等權利。
至於邏輯滑坡論,UCLA的教授在文章裡指出,
邏輯上的道德滑坡爭論主要是針對聽眾而言。
而這種文字的邏輯,
就算A(同志婚姻)還可以接受,但A與B(群婚,亂倫)差別不大,可能導致B。
因為B不好,所以A也不應當成立。
這兩者的類比看似成立,但罔顧事實。
法律從來都有兩個分叉,一是法理,二是法理用於事實是否成立。
這個邏輯的偽命題在於,支持A是否可能導致B?
從事實的角度來分析,應該不存在這種可能,
但為什麼其邏輯屢屢被用來攻擊同志婚姻的合法性,
則是源於這個邏輯所想要引導其聽眾作出負面的反應。
版主,給包子~~~ |
m******1 发帖数: 19713 | 2 几天没见散兄,我还以为是上次散兄辩论+科普得过力了,得歇一阵子了,原来是酝酿
好贴去了。lol |
m******1 发帖数: 19713 | 3 散兄,能不能改个更明确点的标题,然后给置顶?
我同意你,我觉得我们不能总是被一帮搞逻辑滑坡诡辩的人牵着鼻子走,啥时候我们又
忍不住掉进诡辩的坑里了,应该及时抬头看看置顶里此贴,要警钟长鸣,哈哈。 |
m******8 发帖数: 2153 | 4 用诡辩: "反对同志权益, 将来会反对自由恋爱; 反对堕胎,将来就会反对避孕; 反对动
物权,将来就会反对人权" |
m******1 发帖数: 19713 | 5 哈哈哈哈
【在 m******8 的大作中提到】 : 用诡辩: "反对同志权益, 将来会反对自由恋爱; 反对堕胎,将来就会反对避孕; 反对动 : 物权,将来就会反对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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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 发帖数: 22013 | 6 太棒了,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在 m******8 的大作中提到】 : 用诡辩: "反对同志权益, 将来会反对自由恋爱; 反对堕胎,将来就会反对避孕; 反对动 : 物权,将来就会反对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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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 发帖数: 2113 | 7 就用你這個。。。哈哈
【在 m******8 的大作中提到】 : 用诡辩: "反对同志权益, 将来会反对自由恋爱; 反对堕胎,将来就会反对避孕; 反对动 : 物权,将来就会反对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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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 发帖数: 2113 | 8 上班時候抽空敲的字,真要說仔細了得費很多力氣。
不過我一向覺得掰法理是法學家的事情,
普通人沒功夫細看哪個案子怎麼說影響後來案子怎麼裁決。
看個大概意思,真有興趣了解的會去讀那些更艱深的東西。
比如上次那位洋洋灑灑的sunny同學,直接掠過那篇law review的文章,
等著別人閱讀總結。
用邏輯滑坡的論調來掰扯的人,
還真是文字功夫了得,卻罔顧事實與社會現實。
【在 m******1 的大作中提到】 : 散兄,能不能改个更明确点的标题,然后给置顶? : 我同意你,我觉得我们不能总是被一帮搞逻辑滑坡诡辩的人牵着鼻子走,啥时候我们又 : 忍不住掉进诡辩的坑里了,应该及时抬头看看置顶里此贴,要警钟长鸣,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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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g 发帖数: 657 | 9 slipper slop arguments,如果看起来足够合理,是法律逻辑里面可以接受的一种。
【在 t*******e 的大作中提到】 : 上班時候抽空敲的字,真要說仔細了得費很多力氣。 : 不過我一向覺得掰法理是法學家的事情, : 普通人沒功夫細看哪個案子怎麼說影響後來案子怎麼裁決。 : 看個大概意思,真有興趣了解的會去讀那些更艱深的東西。 : 比如上次那位洋洋灑灑的sunny同學,直接掠過那篇law review的文章, : 等著別人閱讀總結。 : 用邏輯滑坡的論調來掰扯的人, : 還真是文字功夫了得,卻罔顧事實與社會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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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 发帖数: 2113 | 10 是可以接受的一種,不過對slippery slope, or floodgate arguments,
一直就有分歧意見。就算是高院的大法官,也很少在這上頭達成一致。
那麼左右其成敗,或者說左右其實是否”夠合理“,
就必須與事實相關,而不能僅僅是文字邏輯。
【在 o****g 的大作中提到】 : slipper slop arguments,如果看起来足够合理,是法律逻辑里面可以接受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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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 发帖数: 19713 | 11 散兄谦虚了,写得很不错了,我节选了一段加到Q&A手册里了,在置顶里,你用你的ID
search下,看看这么节选可以吗?
另外,把这贴改个名字叫"同性婚姻的法学基础"合适不?
【在 t*******e 的大作中提到】 : 上班時候抽空敲的字,真要說仔細了得費很多力氣。 : 不過我一向覺得掰法理是法學家的事情, : 普通人沒功夫細看哪個案子怎麼說影響後來案子怎麼裁決。 : 看個大概意思,真有興趣了解的會去讀那些更艱深的東西。 : 比如上次那位洋洋灑灑的sunny同學,直接掠過那篇law review的文章, : 等著別人閱讀總結。 : 用邏輯滑坡的論調來掰扯的人, : 還真是文字功夫了得,卻罔顧事實與社會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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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 发帖数: 2113 | 12 可以可以。不過法學基礎名頭太大了。。。。
不然就叫”同性婚姻和幾個法律名詞解釋”算了。
ID
【在 m******1 的大作中提到】 : 散兄谦虚了,写得很不错了,我节选了一段加到Q&A手册里了,在置顶里,你用你的ID : search下,看看这么节选可以吗? : 另外,把这贴改个名字叫"同性婚姻的法学基础"合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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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 发帖数: 19713 | 13 太低调的名儿不容易吸引眼球
你看这个名儿如何?《宪法中关于同性婚姻的依据》
【在 t*******e 的大作中提到】 : 可以可以。不過法學基礎名頭太大了。。。。 : 不然就叫”同性婚姻和幾個法律名詞解釋”算了。 : : 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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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 发帖数: 2113 | 14 這也要吸引眼球?我感覺你有大編輯的眼光啊!!
那就這名兒,倒是讓我覺得應該寫仔細一點兒,有空再碼碼字兒吧我。
【在 m******1 的大作中提到】 : 太低调的名儿不容易吸引眼球 : 你看这个名儿如何?《宪法中关于同性婚姻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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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 发帖数: 19713 | 15 恩,不急不急,我先把这个名儿改了然后置顶
【在 t*******e 的大作中提到】 : 這也要吸引眼球?我感覺你有大編輯的眼光啊!! : 那就這名兒,倒是讓我覺得應該寫仔細一點兒,有空再碼碼字兒吧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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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 发帖数: 216 | 16 之所以很多人说有违常理,因为还要考虑到繁衍生意的问题呀。哈哈哈 |
S****S 发帖数: 23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