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 发帖数: 17 | 1 我现在是EB2, 485Pending, PD: 11/2006.
刚有一个工作offer,需要我长期呆在中国,雇用关系仍属于美国公司,不是纯海龟,
但是工作地点是中国,老婆孩子留在美国.
刚申请完AP, 希望能尽早批下来。
问题是:AP表格上明确有规定申请期间需要呆在美国。
1.能以工作要求为原因去Local Office 申请Emergency AP 吗?
2.估计以后每年要申请AP, 难道都需要在美国申请完再走吗?
估计版上会有类似的情况,请问怎么解决的.或请有经验人士支招.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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