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 发帖数: 608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Parenting 讨论区 】
发信人: lqqcathy (Cathy), 信区: Parenting
标 题: 我对李案的一点看法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Jan 12 16:48:34 2014, 美东)
梦是不是好人跟这个案子的关系不大, 梦的教育方式有问题,所以导致李天一的行为有
些出格比如无照驾驶,进酒吧消费等, 但是这种出格的行为不是判定强奸罪的因素,而且
象酒吧消费这种问题,依法律规定酒吧是负完全责任的,它是应该禁止未成年人进入酒吧
的, 但是酒吧的张酒保再三的邀请李等未成年人到酒吧消费, 并且还给介绍小姐陪酒,
甚至拉皮条, 这是违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 全世界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忍受这种行为.
而北京的公检法却听之任之, 做为未成年人的父母, 我们有权利知道到底是为什么?
李案最不能让人接受的是证人的口供和物证不能印证,甚至可以说是相冲突的.杨鸡说五
人无套全部内射的,李是第一个上的, 其他的四个被告也都说李是第一个上的, 但是仅
在杨的内裤的外侧发现李之外的另外两个人的精液混合体,而且这个混合物里没有杨的
分泌物,杨的衣物上没有李的任何DNA留存物, 法律上讲物证的效力是大于证言的效力.
从这些物证来看杨和其他四个人的证言完全是谎言.所以依杨等人的口供来判定李等人
的轮奸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李在我们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看来肯定不是好孩子, 本来我们这些人对自己的子女要
求就很高,但是不能要求中国父母跟我们一样,在很多的农村和二三线城市, 未成年人的
父母都不得不离井背乡到别的城市谋生, 子女留在老家让长辈照料甚至无人照料,如果
他们的成长环
境得不到净化,鸡和皮条客都能象李案中引诱陷害敲诈他们, 我们的社会将会是怎样的
状况? 所以对李的道义上的谴责虽然有必要, 但是杜绝黄色产业对未成年人的毒害却是
当务之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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