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 发帖数: 30 | 1 自 2003 年 3 月 17 日 起, 所 有 签 证 申 请 人 必须 开 始 使 用 新 的 DS-156
非 移 民 签 证 申 请 表. 表 格 现 在 可 从 此 处 下 载 DS-156(中文) DS-156(英
文)或 从 3 月 9 日 至 15 日 这 一 周 起 从 中 信 实 业 银 行 获 取. 如 果 您
的 新 DS-156 表 是 从 网 站 上 下 载 的, 请 把 两 联 的 申 请 表 格 分 别 打
印 在 同 一 张 纸 的 正 反 两 面. 如 果 申 请 表 没 有 按 要 求 分 别 打 印 在
同 一 张 纸 的 正 反 两 面, 本 馆 将 不 予 以 接 受. 自 3 月 21 日 后, 若 您
仍 使 用 旧 的 DS-156 表 , 本 馆 将 不 予 接 受 并 要 求 您 重 新 预 约 并 于
另 一 工 作 日 再 次 进 馆 递 交 签 证 申 请. 新 的 DS-156 表 增 加 了 许 多
新 的 要 求, 并 予 以 重 新 排 版。 在 您 递 交 申 请 表 之 前, 请 您 确 认 表
格 已 完 整 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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