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6 发帖数: 297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Visa 讨论区 】
发信人: smartcat7766 (smartcat7766), 信区: Visa
标 题: 老公J1,我J2没工作,邀请老妈来美费用写由谁承担容易签过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Apr 19 11:40:40 2011, 美东)
因为我没工作,所以由老公写邀请信,邀请我妈来美国。第一次邀请信里除了写探
亲旅游,老公还提了老妈来美和我们一起迎接我们的宝宝出生,后来分析被拒签的原因
这是主要的。
二签时的邀请信做了修改,没敢再提宝宝的事,只是强调旅游探亲,而且在美待的
时间也由第一次的6个月改为1个月(据说一般说的时间短容易过,而且海关一般会给6
个月的时间)。现在还有个疑虑,DS160表里有在美国费用由谁承担。考虑到在美只有
老公一人工作,每月到手2000多美元的收入;老妈虽然退休工资每月2000多人民币,到
老爸还在工作,每月收入上万,他们存款也多,另外老妈炒股还赚了些钱。综上所述,
在美费用写由老妈自己承担是不是比写由我们承担更有说服力啊??
有什么问题请各位指点。老妈5-5号马上要在北京二签了,希望顺利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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