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 发帖数: 355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History 讨论区 】
发信人: wildfire (飞火), 信区: History
标 题: 中国反民族分裂法细则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Jul 8 10:14:36 2009, 北京)
就跟反台独国家修定反分裂法一样, 我觉得对付民族问题, 国家急需修订法律, 我建议
新, 在国家反分裂法下, 加强一个子法的修法, 名字就叫: "反民族分裂法"
反民族分裂法细则
1, 各族必需学习普通话, 国家法律规定普通话是中国第一官方语言, 没有任何其他民族语言可以取代普通话在教育中的位置. 民族方言可作为第二语言教育, 由地方教育机关自行决定是否实行, 不作强制规定.
2, 国家法律依法保护不同民族互相交往迁移通婚自由, 任何人不得以民族差别为借口
横加干涉.
3, 任何人不可以挑拨民族矛盾鼓动民族分裂, 违反者以危害国家安全罪论处.
4, 不得以民族宗教为借口从事民族分裂活动, 违反者以危害国家安全罪论处, 剥夺其
宗教权利和政治权利.
5, 各民族宗教律法只在宗教意义上供参考, 不得和国家宪法刑法和其他相关法规抵触,
有冲突的地方一律以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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