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8 发帖数: 257 | 1 终于是邓玉娇赢了。虽然是一个小胜利,虽然一个小胜利也来得如此艰难,虽然还有许
许多多邓玉娇不为我们所知,还是很欣慰。为邓玉娇高兴,为草民们高兴。
我们期待,许多年后,邓玉娇的案件作为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不会再受到全社会的关
注,自有健全的法制为她伸张正义。
虽然“稳定压倒一切”是邓玉娇恢复自由的前提和决定因素,但毕竟这是争取来的,这
是草民在抗争后,特权阶级做出了让步。就象一路烧杀、奸淫劫掠的李自成,成了气候
以后,也编造“开了大门迎闯王,闯王来时不纳粮”的歌谣,发布“杀一人如杀我父,
淫一人如淫我母”的口号。作用是收买人心,维护统治。
即使这样,也是好事,特权阶级在为所欲为的同时,不得不顾忌一下草民的感受。
当然,从让步到特权阶级彻底消失,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这个过程,需要许多人的努
力,希望那是不流血的努力。
邓玉娇是一个柔弱的女子,用一把小刀在一个溃败的机体上划出一道小伤口,流出了少
许脓血。但是这个机体过于庞大,有千疮百孔需要手术。你的愤怒,你的眼泪,你的呐
喊,终会汇聚成一把巨大而锋利的手术刀,这个机体要重获健康,必须有壮士断腕的勇
气。
这个时代与鲁迅时代无异,三座大山仍在 |
l*****y 发帖数: 2522 | |
i******r 发帖数: 164 | 3 正当防卫被判成防卫过当
好好的人被说成神经病
强奸犯啥事没有。
【在 l***8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终于是邓玉娇赢了。虽然是一个小胜利,虽然一个小胜利也来得如此艰难,虽然还有许 : 许多多邓玉娇不为我们所知,还是很欣慰。为邓玉娇高兴,为草民们高兴。 : 我们期待,许多年后,邓玉娇的案件作为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不会再受到全社会的关 : 注,自有健全的法制为她伸张正义。 : 虽然“稳定压倒一切”是邓玉娇恢复自由的前提和决定因素,但毕竟这是争取来的,这 : 是草民在抗争后,特权阶级做出了让步。就象一路烧杀、奸淫劫掠的李自成,成了气候 : 以后,也编造“开了大门迎闯王,闯王来时不纳粮”的歌谣,发布“杀一人如杀我父, : 淫一人如淫我母”的口号。作用是收买人心,维护统治。 : 即使这样,也是好事,特权阶级在为所欲为的同时,不得不顾忌一下草民的感受。 : 当然,从让步到特权阶级彻底消失,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这个过程,需要许多人的努
|
A**u 发帖数: 1534 | |
M*****8 发帖数: 17722 | 5
这跟草根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舆论的压力,显然有关。
在米国都是如此,在世界其它国家也是如此,何况中国。
那些迷信司法不考虑民意的,不是真傻或幼稚,就是假。
所以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对公理的伸张,有重大意义。
【在 l***8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终于是邓玉娇赢了。虽然是一个小胜利,虽然一个小胜利也来得如此艰难,虽然还有许 : 许多多邓玉娇不为我们所知,还是很欣慰。为邓玉娇高兴,为草民们高兴。 : 我们期待,许多年后,邓玉娇的案件作为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不会再受到全社会的关 : 注,自有健全的法制为她伸张正义。 : 虽然“稳定压倒一切”是邓玉娇恢复自由的前提和决定因素,但毕竟这是争取来的,这 : 是草民在抗争后,特权阶级做出了让步。就象一路烧杀、奸淫劫掠的李自成,成了气候 : 以后,也编造“开了大门迎闯王,闯王来时不纳粮”的歌谣,发布“杀一人如杀我父, : 淫一人如淫我母”的口号。作用是收买人心,维护统治。 : 即使这样,也是好事,特权阶级在为所欲为的同时,不得不顾忌一下草民的感受。 : 当然,从让步到特权阶级彻底消失,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这个过程,需要许多人的努
|
l*****g 发帖数: 104 | 6 有才!
大家骂就能骂的政权感冒,我打算回去组织黑社会专门处理此类问题的,具体叫黑暗力
量。呵呵
【在 l***8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终于是邓玉娇赢了。虽然是一个小胜利,虽然一个小胜利也来得如此艰难,虽然还有许 : 许多多邓玉娇不为我们所知,还是很欣慰。为邓玉娇高兴,为草民们高兴。 : 我们期待,许多年后,邓玉娇的案件作为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不会再受到全社会的关 : 注,自有健全的法制为她伸张正义。 : 虽然“稳定压倒一切”是邓玉娇恢复自由的前提和决定因素,但毕竟这是争取来的,这 : 是草民在抗争后,特权阶级做出了让步。就象一路烧杀、奸淫劫掠的李自成,成了气候 : 以后,也编造“开了大门迎闯王,闯王来时不纳粮”的歌谣,发布“杀一人如杀我父, : 淫一人如淫我母”的口号。作用是收买人心,维护统治。 : 即使这样,也是好事,特权阶级在为所欲为的同时,不得不顾忌一下草民的感受。 : 当然,从让步到特权阶级彻底消失,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这个过程,需要许多人的努
|
M*****8 发帖数: 17722 | 7
可惜域名 DarkForce, DarkPower 都已被登记。
【在 l*****g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有才! : 大家骂就能骂的政权感冒,我打算回去组织黑社会专门处理此类问题的,具体叫黑暗力 : 量。呵呵
|
f*********r 发帖数: 1233 | |
|
d*********e 发帖数: 1334 | |
y******a 发帖数: 48 | 10 中国的法律根本就不叫法律,受舆论影响太大。明明是杀了人,被杀的人到成了罪犯了
。冤枉呀荒唐呀 |
|
|
w******g 发帖数: 591 | 11 我靠
还有这样的人
事实上通过警方第一次的公告和所有知情者网上描述来看
应该是那个姓黄的先非礼邓玉娇,将其堵在屋里 上下其手进行猥亵意图强奸,并且有
抠摸下阴的行为
然后邓玉娇挣脱出来被半醉的邓贵大拦住,其很不满邓玉娇的反抗,与邓玉娇发生争执
并且用大把钱抽打邓玉娇后,伙同黄一起将邓玉娇按在沙发上欲强行奸淫,邓玉娇不得
已用事先在屋内准备用来防身的修脚刀进行反抗,然后黄被刺伤,邓贵大不小心被扎中
颈动脉。后面的事情就不多说了
首先警方更改修脚刀为水果刀,而且是早就有预谋的要杀人的那种准备。然后意图强奸
变成了异性洗浴。连用钱抽打都给省略了。二人将邓按在沙发上变成了推坐争执,黄也
从主犯变成了从犯,并且变成了上前救助者。同时提请检察院用故意杀人起诉邓玉娇。
后来在网友支持下,然后变成现在的结果。玉娇被判防卫过当,同时搞了个精神问题,
加上自首被释放,黄和邓贵大的问题全然没有了,就算要求异性洗浴也应该受到追究吧
?邓贵大死了,黄也只是受了个小处分。官员的面子抱住了。皆大欢喜???
其实民众还是输了,这件事其实应该成为一个契机,本应该督促zf出台官员涉足娱乐场
所的禁令的,可惜因为这两个小喽
【在 y******a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中国的法律根本就不叫法律,受舆论影响太大。明明是杀了人,被杀的人到成了罪犯了 : 。冤枉呀荒唐呀
|
H***2 发帖数: 170 | 12 你可以权充当代鲁迅,人民需要这样的人,交个朋友吧。 |
f*****g 发帖数: 50 | |
G*****y 发帖数: 2768 | |
b*****l 发帖数: 1594 | 15 不是正当防卫。很多人因为同情弱女反感淫官。所以主观认为是正当防卫。但是既然淫
官没有要杀死弱女的意愿,就不可以杀死对方,即使是失手杀死也不行。另外既然淫官
当时没有强奸的实施或者可以肯定淫官接下来要强奸弱女,无限防卫也不适用。
至于精神病,那是两个律师搞出来的悲情局。两个人可以说表演了无数的悲情剧。后来
被发现假的居多。剩下的真假莫辨。可以肯定,两个人将来一定靠这件事来给自己邀名
博利。
按照现在的证据,防卫过当是合理的。合理的判罚因该至少3-5年,最多缓期执行,还
要追溯民事赔偿。现在因为民愤,而且淫官实际上是个不入流的小吏,正好被牺牲来收
买人心。所以最后弄了个免除刑事责任。很明显的矫枉过正,有悖于法律的公正公平原
则。明先是看人下药。只不过这次护着的是弱者,不是官员。法官。律师,都是在邀名
,不称职。淫官家属打掉门牙,吞下肚子。弱女貌似逃出升天,接下来怎么样,很怀疑。
【在 i******r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正当防卫被判成防卫过当 : 好好的人被说成神经病 : 强奸犯啥事没有。
|
i**n 发帖数: 1436 | 16 防卫是否过当这个问题,在各个国家都很难判定的。即使是在美国,陪审团在这中情况
下也会偏向弱女子的。反正淫棍们也是强奸未遂,死了也不冤枉。
【在 b*****l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不是正当防卫。很多人因为同情弱女反感淫官。所以主观认为是正当防卫。但是既然淫 : 官没有要杀死弱女的意愿,就不可以杀死对方,即使是失手杀死也不行。另外既然淫官 : 当时没有强奸的实施或者可以肯定淫官接下来要强奸弱女,无限防卫也不适用。 : 至于精神病,那是两个律师搞出来的悲情局。两个人可以说表演了无数的悲情剧。后来 : 被发现假的居多。剩下的真假莫辨。可以肯定,两个人将来一定靠这件事来给自己邀名 : 博利。 : 按照现在的证据,防卫过当是合理的。合理的判罚因该至少3-5年,最多缓期执行,还 : 要追溯民事赔偿。现在因为民愤,而且淫官实际上是个不入流的小吏,正好被牺牲来收 : 买人心。所以最后弄了个免除刑事责任。很明显的矫枉过正,有悖于法律的公正公平原 : 则。明先是看人下药。只不过这次护着的是弱者,不是官员。法官。律师,都是在邀名
|
b*****l 发帖数: 1594 | 17 现场还有很多服务员,不可能当场实施强奸。也很难推定接下来他们就要实施强奸(虽
然大家都知道接下来可能是什么,但是只要没有发生,淫官没死,很容易开脱。)。最
主要的是淫官死了,没处说理。同伙正好把所有责任推到死人身上。开脱自己。法官和
律师正好牺牲一个私人,来给自己邀名博利。于是死人一死百了,活人皆大欢喜。法律
再一次成了工具。很灵活的工具。
法律的可悲,就在于此。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我靠 : 还有这样的人 : 事实上通过警方第一次的公告和所有知情者网上描述来看 : 应该是那个姓黄的先非礼邓玉娇,将其堵在屋里 上下其手进行猥亵意图强奸,并且有 : 抠摸下阴的行为 : 然后邓玉娇挣脱出来被半醉的邓贵大拦住,其很不满邓玉娇的反抗,与邓玉娇发生争执 : 并且用大把钱抽打邓玉娇后,伙同黄一起将邓玉娇按在沙发上欲强行奸淫,邓玉娇不得 : 已用事先在屋内准备用来防身的修脚刀进行反抗,然后黄被刺伤,邓贵大不小心被扎中 : 颈动脉。后面的事情就不多说了 : 首先警方更改修脚刀为水果刀,而且是早就有预谋的要杀人的那种准备。然后意图强奸
|
z****o 发帖数: 2057 | 18 一个字回答你这些长篇大论:靠!
【在 b*****l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现场还有很多服务员,不可能当场实施强奸。也很难推定接下来他们就要实施强奸(虽 : 然大家都知道接下来可能是什么,但是只要没有发生,淫官没死,很容易开脱。)。最 : 主要的是淫官死了,没处说理。同伙正好把所有责任推到死人身上。开脱自己。法官和 : 律师正好牺牲一个私人,来给自己邀名博利。于是死人一死百了,活人皆大欢喜。法律 : 再一次成了工具。很灵活的工具。 : 法律的可悲,就在于此。
|
w******u 发帖数: 157 | 19 如果这一次没有舆论的参与,邓玉姣板上钉钉是故意杀人。其实,中国还有很多的已经
被判和将要被判故意杀人的邓玉姣。这个堕落的社会对邓玉姣这样的弱女子是毫不吝惜
的。
【在 w******g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我靠 : 还有这样的人 : 事实上通过警方第一次的公告和所有知情者网上描述来看 : 应该是那个姓黄的先非礼邓玉娇,将其堵在屋里 上下其手进行猥亵意图强奸,并且有 : 抠摸下阴的行为 : 然后邓玉娇挣脱出来被半醉的邓贵大拦住,其很不满邓玉娇的反抗,与邓玉娇发生争执 : 并且用大把钱抽打邓玉娇后,伙同黄一起将邓玉娇按在沙发上欲强行奸淫,邓玉娇不得 : 已用事先在屋内准备用来防身的修脚刀进行反抗,然后黄被刺伤,邓贵大不小心被扎中 : 颈动脉。后面的事情就不多说了 : 首先警方更改修脚刀为水果刀,而且是早就有预谋的要杀人的那种准备。然后意图强奸
|
k**o 发帖数: 15334 | 20 现场有服务员又怎么了?说不定还会帮着邓贵大等人把女侠弄到包间里,他们不敢得罪
政府官员,顶多两不相帮而已。
【在 b*****l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现场还有很多服务员,不可能当场实施强奸。也很难推定接下来他们就要实施强奸(虽 : 然大家都知道接下来可能是什么,但是只要没有发生,淫官没死,很容易开脱。)。最 : 主要的是淫官死了,没处说理。同伙正好把所有责任推到死人身上。开脱自己。法官和 : 律师正好牺牲一个私人,来给自己邀名博利。于是死人一死百了,活人皆大欢喜。法律 : 再一次成了工具。很灵活的工具。 : 法律的可悲,就在于此。
|
|
|
f****y 发帖数: 2612 | 21 你能否给大家讲讲在短短的几分钟甚至几秒钟内确定对方有没有接下来要强奸的意愿?
【在 b*****l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不是正当防卫。很多人因为同情弱女反感淫官。所以主观认为是正当防卫。但是既然淫 : 官没有要杀死弱女的意愿,就不可以杀死对方,即使是失手杀死也不行。另外既然淫官 : 当时没有强奸的实施或者可以肯定淫官接下来要强奸弱女,无限防卫也不适用。 : 至于精神病,那是两个律师搞出来的悲情局。两个人可以说表演了无数的悲情剧。后来 : 被发现假的居多。剩下的真假莫辨。可以肯定,两个人将来一定靠这件事来给自己邀名 : 博利。 : 按照现在的证据,防卫过当是合理的。合理的判罚因该至少3-5年,最多缓期执行,还 : 要追溯民事赔偿。现在因为民愤,而且淫官实际上是个不入流的小吏,正好被牺牲来收 : 买人心。所以最后弄了个免除刑事责任。很明显的矫枉过正,有悖于法律的公正公平原 : 则。明先是看人下药。只不过这次护着的是弱者,不是官员。法官。律师,都是在邀名
|
b*****l 发帖数: 1594 | 22 从个人感情看,的确是不冤枉。不过从法律看,对方没有威胁弱女子的生命,所以死亡
作为后果,显然过渡了。
【在 i**n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防卫是否过当这个问题,在各个国家都很难判定的。即使是在美国,陪审团在这中情况 : 下也会偏向弱女子的。反正淫棍们也是强奸未遂,死了也不冤枉。
|
b*****l 发帖数: 1594 | 23 所以说这次舆论有点矫枉过正了。另外恐怕还有那个黄什么的,推卸责任给私人,自己
脱身的可能。说白了,死亡的淫官和被社会过渡重视的弱女恐怕都是牺牲者。得力的是
那个黄某,法官,律师。
或者还有百姓的发泄心理,和tg的形象加分。被牺牲的,还有法律的公正和公平。
【在 w******u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如果这一次没有舆论的参与,邓玉姣板上钉钉是故意杀人。其实,中国还有很多的已经 : 被判和将要被判故意杀人的邓玉姣。这个堕落的社会对邓玉姣这样的弱女子是毫不吝惜 : 的。
|
b*****l 发帖数: 1594 | 24 说不定不代表任何问题。就如同你比可以根据与人发生冲突就说人家可能要暗中报复你
,然后先下手为强。
【在 k**o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现场有服务员又怎么了?说不定还会帮着邓贵大等人把女侠弄到包间里,他们不敢得罪 : 政府官员,顶多两不相帮而已。
|
b*****l 发帖数: 1594 | 25 这不是理由。你可以说弱女子害怕这种可能,而歇斯底里,但是既然没有发生,你不能
排除对方只是要教训弱女子的可能(如果死亡的淫官有个好的律师,肯定会有比这更好
的说法。只不过他被牺牲了。成全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正当防卫,有个前提,就是正
当。
以前有个案例解说,某人被持刀抢劫。劫匪被该人伺机打倒。问题是该人在对方倒地后
继续打击对方,直到对方死亡。解说的结果就是防卫过当致人死亡。因为对方在倒地后
,没有再反抗,已经失去了对失主的威胁。继续的打击超出了正当防卫的范畴。属于防
卫过当。
弱女子的案例可以解释得比这个案例更轻的责任。即使考虑到她又精神压抑的问题,和
同情分,也不应该最后成了免责。所以我说合理的判决应该是轻微的刑期缓期执行。
【在 f****y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你能否给大家讲讲在短短的几分钟甚至几秒钟内确定对方有没有接下来要强奸的意愿?
|
d*****0 发帖数: 7 | 26 邓女案过后,是不是看到贪官淫官嫖客啥的,就可以搞个正当防卫,几刀
捅死算了?
城管执法太严,推倒了谋生的移动摊子,砸了挣钱养家的营生,是不是也
搞个正当防卫啥的,几刀桶了城管?
这个案件并没有遵守法律精神,从头到尾被舆论倒向支配。被捅死的人成了罪人,该杀
的人。。。人家也曾是活人一个,也是娘生父母养,也许也有老婆孩
子。。。
人人心中有把尺是没错,可是没把尺的长短不一,量法各异,所以需要一个度量的准绳
,那就是法律。法律不坚持公正性了。把显然的方位过当和谐掉。
让以后的法官怎么判别的杀人案?所有杀人的独有原因,因为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啊。 |
k********g 发帖数: 56 | 27 自己被贬成精神病,难道这叫赢了么?
【在 l***8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终于是邓玉娇赢了。虽然是一个小胜利,虽然一个小胜利也来得如此艰难,虽然还有许 : 许多多邓玉娇不为我们所知,还是很欣慰。为邓玉娇高兴,为草民们高兴。 : 我们期待,许多年后,邓玉娇的案件作为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不会再受到全社会的关 : 注,自有健全的法制为她伸张正义。 : 虽然“稳定压倒一切”是邓玉娇恢复自由的前提和决定因素,但毕竟这是争取来的,这 : 是草民在抗争后,特权阶级做出了让步。就象一路烧杀、奸淫劫掠的李自成,成了气候 : 以后,也编造“开了大门迎闯王,闯王来时不纳粮”的歌谣,发布“杀一人如杀我父, : 淫一人如淫我母”的口号。作用是收买人心,维护统治。 : 即使这样,也是好事,特权阶级在为所欲为的同时,不得不顾忌一下草民的感受。 : 当然,从让步到特权阶级彻底消失,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这个过程,需要许多人的努
|
f****y 发帖数: 2612 | 28 又来了
你还不能排除,当时对方只是想看看弱女子内裤花纹,没有任何恶意的可能呢
你后面说的案例跟你前面说的“可能”整个一风牛马不相及
【在 b*****l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这不是理由。你可以说弱女子害怕这种可能,而歇斯底里,但是既然没有发生,你不能 : 排除对方只是要教训弱女子的可能(如果死亡的淫官有个好的律师,肯定会有比这更好 : 的说法。只不过他被牺牲了。成全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正当防卫,有个前提,就是正 : 当。 : 以前有个案例解说,某人被持刀抢劫。劫匪被该人伺机打倒。问题是该人在对方倒地后 : 继续打击对方,直到对方死亡。解说的结果就是防卫过当致人死亡。因为对方在倒地后 : ,没有再反抗,已经失去了对失主的威胁。继续的打击超出了正当防卫的范畴。属于防 : 卫过当。 : 弱女子的案例可以解释得比这个案例更轻的责任。即使考虑到她又精神压抑的问题,和 : 同情分,也不应该最后成了免责。所以我说合理的判决应该是轻微的刑期缓期执行。
|
n**d 发帖数: 286 | 29 照这么说弱女要等“强奸”“实施”的时候才能反过来"强奸"淫官来防卫自己,在其他
时候用其他手段都不是正当的。 要多弱智才会得出这样的结论??
被强奸和被打一巴掌,被罚几百元钱是不一样的,你不用试试才会知道吧!?
等你或者你女儿被强奸了,过程中很“正当”的防卫了自己,再来这里发表你的言论吧!
对不起,看到这样的言论,激动了。
【在 b*****l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不是正当防卫。很多人因为同情弱女反感淫官。所以主观认为是正当防卫。但是既然淫 : 官没有要杀死弱女的意愿,就不可以杀死对方,即使是失手杀死也不行。另外既然淫官 : 当时没有强奸的实施或者可以肯定淫官接下来要强奸弱女,无限防卫也不适用。 : 至于精神病,那是两个律师搞出来的悲情局。两个人可以说表演了无数的悲情剧。后来 : 被发现假的居多。剩下的真假莫辨。可以肯定,两个人将来一定靠这件事来给自己邀名 : 博利。 : 按照现在的证据,防卫过当是合理的。合理的判罚因该至少3-5年,最多缓期执行,还 : 要追溯民事赔偿。现在因为民愤,而且淫官实际上是个不入流的小吏,正好被牺牲来收 : 买人心。所以最后弄了个免除刑事责任。很明显的矫枉过正,有悖于法律的公正公平原 : 则。明先是看人下药。只不过这次护着的是弱者,不是官员。法官。律师,都是在邀名
|
n**d 发帖数: 286 | 30 法律的公平性是什么?就是在犯罪分子死有余辜的时候让他死有余辜.
还大谈什么"法律精神",典型的被洗了脑.
简单来说, 活人一个,有娘生父母养,有老婆孩子,就不要出来强奸人啊.出来混就不要怕还。
对了,什么“城管执法”的例子就不要引来了,除了表现你的无知没有任何作用。懒的
反驳了。
啊。
【在 d*****0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邓女案过后,是不是看到贪官淫官嫖客啥的,就可以搞个正当防卫,几刀 : 捅死算了? : 城管执法太严,推倒了谋生的移动摊子,砸了挣钱养家的营生,是不是也 : 搞个正当防卫啥的,几刀桶了城管? : 这个案件并没有遵守法律精神,从头到尾被舆论倒向支配。被捅死的人成了罪人,该杀 : 的人。。。人家也曾是活人一个,也是娘生父母养,也许也有老婆孩 : 子。。。 : 人人心中有把尺是没错,可是没把尺的长短不一,量法各异,所以需要一个度量的准绳 : ,那就是法律。法律不坚持公正性了。把显然的方位过当和谐掉。 : 让以后的法官怎么判别的杀人案?所有杀人的独有原因,因为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啊。
|
|
|
N*****l 发帖数: 24 | 31 很明显的矫枉过正,有悖于法律的公正公平原则。
都一死一伤了,怎能免除刑事责任?医生医疗事故死人和交通事故死人都是要判罚至少
3-5年,还要追溯民事赔偿的。
【在 b*****l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所以说这次舆论有点矫枉过正了。另外恐怕还有那个黄什么的,推卸责任给私人,自己 : 脱身的可能。说白了,死亡的淫官和被社会过渡重视的弱女恐怕都是牺牲者。得力的是 : 那个黄某,法官,律师。 : 或者还有百姓的发泄心理,和tg的形象加分。被牺牲的,还有法律的公正和公平。
|
k*****m 发帖数: 1094 | 32 你被人摁住了,还要举证证明对方真的要强奸才能进行正当防卫吗?懂不懂什么叫无罪
推定?只要在通常的理解下确实存在强奸的可能性,正当防卫的可能性就是存在的。只
要存在这个正当防卫的可能性,疑点产生的利益就应该归于原告,故意伤害就不成立。
举个例子,你拿着玩具枪在大街上对着警察瞄准结果被爆头了,虽然你确实杀不了他,
但警察的谋杀罪还是不成立的
【在 b*****l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现场还有很多服务员,不可能当场实施强奸。也很难推定接下来他们就要实施强奸(虽 : 然大家都知道接下来可能是什么,但是只要没有发生,淫官没死,很容易开脱。)。最 : 主要的是淫官死了,没处说理。同伙正好把所有责任推到死人身上。开脱自己。法官和 : 律师正好牺牲一个私人,来给自己邀名博利。于是死人一死百了,活人皆大欢喜。法律 : 再一次成了工具。很灵活的工具。 : 法律的可悲,就在于此。
|
a********6 发帖数: 14468 | 33 你怎么知道对方没有威胁弱女子的生命?我觉得,如果当时真的把她打死了,根本就不
会申冤。
另外一点,如何判定强奸意图?要等对方插入?不要以为周围还有其他人就觉得强奸不
可能。这帮衣冠禽兽的心理素质,很可能出乎我们小老百姓的想象!
你觉得今后如何正当防卫?如果要正当防卫的人,过分担心防卫过当,最可能造成防卫
不足不及时,所以也容易对对方缓过劲来弄死!
【在 b*****l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从个人感情看,的确是不冤枉。不过从法律看,对方没有威胁弱女子的生命,所以死亡 : 作为后果,显然过渡了。
|
m**********8 发帖数: 1250 | 34 同感
弱女貌似逃出升天,接下来怎么样,很怀疑。
【在 b*****l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这不是理由。你可以说弱女子害怕这种可能,而歇斯底里,但是既然没有发生,你不能 : 排除对方只是要教训弱女子的可能(如果死亡的淫官有个好的律师,肯定会有比这更好 : 的说法。只不过他被牺牲了。成全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正当防卫,有个前提,就是正 : 当。 : 以前有个案例解说,某人被持刀抢劫。劫匪被该人伺机打倒。问题是该人在对方倒地后 : 继续打击对方,直到对方死亡。解说的结果就是防卫过当致人死亡。因为对方在倒地后 : ,没有再反抗,已经失去了对失主的威胁。继续的打击超出了正当防卫的范畴。属于防 : 卫过当。 : 弱女子的案例可以解释得比这个案例更轻的责任。即使考虑到她又精神压抑的问题,和 : 同情分,也不应该最后成了免责。所以我说合理的判决应该是轻微的刑期缓期执行。
|
m**********8 发帖数: 1250 | 35 问题是这些人不单单是贪官淫官嫖客,而是强奸犯, 是在别人非情愿的情况下, 是父母
养的就不该去做这样的事.一个弱女子被3个男人强制, 如果是你是不是就乖乖躺在那里
了? 一个弱女子怎么可能在几秒中之内要判断怎么算过当怎么算正当,等她盘算清楚了
就晚了. 现在草民反抗了, 就拿出法律精神了,是啊,这个法律精神早就该谈谈了.
啊。
【在 d*****0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邓女案过后,是不是看到贪官淫官嫖客啥的,就可以搞个正当防卫,几刀 : 捅死算了? : 城管执法太严,推倒了谋生的移动摊子,砸了挣钱养家的营生,是不是也 : 搞个正当防卫啥的,几刀桶了城管? : 这个案件并没有遵守法律精神,从头到尾被舆论倒向支配。被捅死的人成了罪人,该杀 : 的人。。。人家也曾是活人一个,也是娘生父母养,也许也有老婆孩 : 子。。。 : 人人心中有把尺是没错,可是没把尺的长短不一,量法各异,所以需要一个度量的准绳 : ,那就是法律。法律不坚持公正性了。把显然的方位过当和谐掉。 : 让以后的法官怎么判别的杀人案?所有杀人的独有原因,因为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啊。
|
m**********8 发帖数: 1250 | 36 你的例子并不合适,因为邓并不是在对方没有反抗能力时向其施刀, 邓是完全处于被动(
1女子Vs3男子).
【在 b*****l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这不是理由。你可以说弱女子害怕这种可能,而歇斯底里,但是既然没有发生,你不能 : 排除对方只是要教训弱女子的可能(如果死亡的淫官有个好的律师,肯定会有比这更好 : 的说法。只不过他被牺牲了。成全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正当防卫,有个前提,就是正 : 当。 : 以前有个案例解说,某人被持刀抢劫。劫匪被该人伺机打倒。问题是该人在对方倒地后 : 继续打击对方,直到对方死亡。解说的结果就是防卫过当致人死亡。因为对方在倒地后 : ,没有再反抗,已经失去了对失主的威胁。继续的打击超出了正当防卫的范畴。属于防 : 卫过当。 : 弱女子的案例可以解释得比这个案例更轻的责任。即使考虑到她又精神压抑的问题,和 : 同情分,也不应该最后成了免责。所以我说合理的判决应该是轻微的刑期缓期执行。
|
J*G 发帖数: 6489 | |
i******r 发帖数: 164 | 38 鲁迅要是生活在这个年代,不是被抓了,就是流亡海外,
说不定党国还会给他来个“躲猫猫”或者“被自杀”。
【在 l***8 的大作中提到】![](/moin_static193/solenoid/img/up.png) : 终于是邓玉娇赢了。虽然是一个小胜利,虽然一个小胜利也来得如此艰难,虽然还有许 : 许多多邓玉娇不为我们所知,还是很欣慰。为邓玉娇高兴,为草民们高兴。 : 我们期待,许多年后,邓玉娇的案件作为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不会再受到全社会的关 : 注,自有健全的法制为她伸张正义。 : 虽然“稳定压倒一切”是邓玉娇恢复自由的前提和决定因素,但毕竟这是争取来的,这 : 是草民在抗争后,特权阶级做出了让步。就象一路烧杀、奸淫劫掠的李自成,成了气候 : 以后,也编造“开了大门迎闯王,闯王来时不纳粮”的歌谣,发布“杀一人如杀我父, : 淫一人如淫我母”的口号。作用是收买人心,维护统治。 : 即使这样,也是好事,特权阶级在为所欲为的同时,不得不顾忌一下草民的感受。 : 当然,从让步到特权阶级彻底消失,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这个过程,需要许多人的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