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买买提看人间百态

boards

本页内容为未名空间相应帖子的节选和存档,一周内的贴子最多显示50字,超过一周显示500字 访问原贴
Salon版 - 吴庸:驳《刘晓波一审判决书》ZT
相关主题
刘晓波“煽动颠覆罪”判决书解读:一次邪恶对正义的“审判”ZT在灿烂的阳光下— —新中国人权事业发展足迹
中共20多名元老上书呼吁纠正刘晓波案苏占军:杨佳的对质权(附判决书)zz
贴个判决书吧 (转载)三鹿的大股东是谁?
【特稿】吴庸:北京奥运:假,假,假!zz各地网评员QQ群与业务培训一览表 zz
亚洲周刊专访零八宪章签名者知名作家戴晴对邓玉娇一审判决的看法:上诉!免坐牢不免赔钱!
周舵:自由与民主:合作,还是不合作?(转载)一个做总统;一个坐牢监。国民党:草泥马!
北京對維吾爾人政策上的缺失遇罗克死刑判决书揭穿文革余孽谎言 (转载)
是要当“人渣”,还是搞“台独”看到这样的悲剧你再无动于衷就是禽兽不如了! (转载)
相关话题的讨论汇总
话题: 刘晓波话题: 吴庸话题: 一审判决话题: 言论自由话题: 政权
进入Salon版参与讨论
1 (共1页)
m********y
发帖数: 21909
1
刘晓波案经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于2009年12月25日作出一审判决,以所谓“煽动颠覆国
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这一判决所据事实牵强附会,
所依法理为专制信条,实际上,这是秉承上峰意旨而匆忙判决的一大错案、冤案。
判决书列举刘晓波所写6篇文章,企图以此证实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刘晓波在审
讯时强调,他的文章对与错,都是现行宪法赋予他的言论自由的权利,他使用这一权利
是合法的。对此,判决书指出:刘晓波的行为“已超出言论自由的范畴,构成犯罪。”
这表明,当今的政权为“言论自由”划定了允许与否的权界,超出这一权界,言及政权
不爱听、不许谈的言论,一律不许“自由”,且以惩办为后盾。何其荒唐的逻辑!这样
曲解“言论自由”,岂不是招认“本政权只纳顺耳之声,禁止逆反之言”的专制之规吗?
判决书列举刘晓波的6篇时政评论是从刘迄今发表的约700篇文章中选出的,应是证据确
凿,无可抵赖的样品。然而,仔细品读原文,不免令人惊讶:刘在这些文章中表述的都
是对形势的客观描述,是对客体的价值判断,当然,客观描述与价值判断会因人而异,
这正是意识形态多元的表现,是当代文明的必然要求。难道应
1 (共1页)
进入Salon版参与讨论
相关主题
看到这样的悲剧你再无动于衷就是禽兽不如了! (转载)亚洲周刊专访零八宪章签名者知名作家戴晴
原创: 中国也有昂山素姬周舵:自由与民主:合作,还是不合作?(转载)
刘晓波:开幕式:独裁美学的精华版北京對維吾爾人政策上的缺失
[合集] 原创: 中国也有昂山素姬是要当“人渣”,还是搞“台独”
刘晓波“煽动颠覆罪”判决书解读:一次邪恶对正义的“审判”ZT在灿烂的阳光下— —新中国人权事业发展足迹
中共20多名元老上书呼吁纠正刘晓波案苏占军:杨佳的对质权(附判决书)zz
贴个判决书吧 (转载)三鹿的大股东是谁?
【特稿】吴庸:北京奥运:假,假,假!zz各地网评员QQ群与业务培训一览表 zz
相关话题的讨论汇总
话题: 刘晓波话题: 吴庸话题: 一审判决话题: 言论自由话题: 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