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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V 发帖数: 3150 | 1 江苏淮安拟任干部财产公示暂不对民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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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现代快报记者获悉,江苏省淮安市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正式出台了《关于
同步公示拟提拔干部财产的暂行办法》(以下称《暂行办法》),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
,对淮安市、县两级拟提拔乡(科)级以上干部全部实行财产申报公示。
《暂行办法》规定,财产申报公示的对象包括全淮安市拟提拔的乡(科)级以上干部
,一律要公示财产。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财产申报公示的地区和部门,要追究主要领导
及有关人员的责任。据了解,具体操作细则尚在研究制定中。此外,干部财产公示的内
容暂不对公众公开,只在内网公示。
□现代快报记者 方雨薇
新规
公示事项包括房产、存款等
《暂行办法》由淮安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于7月10日正式颁布,将于8月1日起施行。
《暂行办法》规定财产申报公示的对象包括全淮安市拟提拔的乡(科)级以上干部,
一律要公示财产。
“实行市县两级联动,提拔即予公示。”昨天,淮安市纪委一名工作人员告诉现代
快报记者。按规定,“市委拟提拔担任正、副县(处)级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干部;
市直单位党组(党委)拟提拔担任正、副科级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各县(区)委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工业园区党工委拟提拔担任正、副乡(科)级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
务的干部,都在公示范围之内。”
据悉,《暂行办法》规定的财产申报公示事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房产、车辆、投
资、存款和债务。
“需要说明的是干部的财产类型可能有多种多样,《暂行办法》仅列出一些重点、
常见的事项,主要是考虑便于操作。”该工作人员表示。对上述五种财产类型之外的其
他财产,《暂行办法》还设定了“其他需要说明的财产情况”的“兜底条款”。
背景
前期进行了广泛调研,多次修改
淮安市纪委相关人士向记者阐述了《暂行办法》出台的背景。“近几年来,要求官
员公示财产已成为历届全国‘两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民间的呼声也日
益高涨,国内一些地区和部门已经进行了积极探索。”
去年9月14日,温家宝总理在出席第五届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和企业家座谈会时
指出,逐步推进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的落实,是防止干部贪污腐败的重要措施,也是反
腐倡廉最为根本的制度保障。
《暂行办法》对于加强干部的监督和管理、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领导
干部廉洁自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第一个就是制度保障作
用。”《暂行办法》的出台实施,强化了制度约束,为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深入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其次,要充分保障群众对干部财产状况的知
情权,从而有效行使监督权,真正落实‘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推进民主
政治建设。”最后,有利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记者从淮安市纪委办公室了解到,淮安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的《暂行办法
》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我们前期做了广泛的调研工作。”从今年5月起,淮安市纪委
会同市委组织部开始着手起草制定《暂行办法》,并在起草的过程中借鉴吸收了全国各
地的相关经验。“在起草过程中,我们既借鉴吸收了外地的一些经验做法,又广泛征求
社会各界意见。”在此过程中,淮安市先后召开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直单位
主要领导和县(区)纪委、组织部负责人等座谈会,反复研究,多次修改。“文稿(讨论
稿)形成后,淮安市纪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审议,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于7月10日
印发全市。”
聚焦
暂不向外网公布;对拒绝申报者不予提拔
《暂行办法》规定了财产申报公示的程序和渠道。8月1日《暂行办法》施行后,淮
安市党委(党组)决定拟提拔人选后,将由组织人事部门通知被提拔人选填写《拟提拔干
部财产申报公示表》。财产公示表格填写完后,分别报纪委(纪检组)和组织人事部门。
“公示《拟提拔干部财产申报公示表》与干部任前公示同步进行。”
记者从淮安市纪委办公室获悉,“市委拟提拔的人选,将在其任职单位和淮安市电
子政务平台同时予以公示;市直单位拟提拔的人选,在单位党务政务公开栏予以公示;
县(区)委拟提拔的人选,在其任职单位和本地电子政务平台同时予以公示。”这就意味
着,被提拔人选的财产情况只是在内网公开,老百姓暂时还不能在外网上看到。淮安市
纪委、市委组织部还在进一步研究规定的具体操作层面。“随着8月1日《暂行办法》的
施行,市县两级在提拔干部过程中,将会出台相关细节内容。”办法施行后,淮安市会
将干部财产情况录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信用管理系统。
《暂行办法》对拟提拔干部申报财产也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要求。“为把《暂行办法
》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将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加强对拟提拔
干部财产申报公示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财产申报公示的地区和部门,
要追究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拒绝申报的拟提拔人选,建议党委(党组)不
予提拔。拟提拔人选在公示期间或提拔后,有群众反映和举报的,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
,对隐瞒重大财产且在公示期间的,建议党委(党组)不予提拔;已提拔的,建议党委(
党组)取消其任职资格;涉嫌违法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淮安市纪委办公室的
工作人员表示,“拟提拔干部财产申报公示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政治性强,社会关
注度和敏感度高,一定要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五大事项需公示
一、拟提拔干部及其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房产情况,包括拥有住宅和非住宅的所
在位置、建筑面积和房产性质等。规定特别强调,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注册公
司、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时间、名称和投资总额也在必须公示之列。
二、车辆情况,包括购置时间和价格等。
三、投资情况,包括投资或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基金等金融理财产品本金或市值
、账户余额,和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注册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时间、名
称和投资总额等。
四、存款情况,包括在各类金融机构的存款总额(含外币)。
五、债务情况,包括在各类金融机构贷款总额,向其他组织和个人借款总额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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