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那时俺有一杀手锏 。 我们产品有一大缺陷。俺曾向那个辞职的经理建言,通过某
种方法可能解决。该经理说那是hacking , 不听咱的。俺私下里已证明俺的方法可以
解决该问题。俺最近求职不成,心怀不忿,一直不想告诉组里。现在情急之下,向Di
rector说,再多给我两礼拜,我也许能够解决那问题。Director说, “Go
ahead”。
俺装模作样地向director说,三天之后,我也许能给组里一个demo。过了三天,俺真的
给组里做demo. 组里被咱的demo“惊呆了"(原谅咱夸张). Director 说我们也许应申
请专利---
且听下文分解 (不过这里先预期我们director和现在的经理的命运: 从刚刚得到QA的
结果来看,他们have to let go in a couple of weeks. 这也是咱一时冲动,写本系
列抒发个人的”忧愤“的涂鸦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