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f*******n 发帖数: 588 | | v******a 发帖数: 45075 | 2 sure, why not. as long as they don't bother me.
【在 f*******n 的大作中提到】 : 认可?反对?理由?——随便谈。
| w*******y 发帖数: 29 | 3 很有趣的题目,要不是准备QE太忙,倒是有文章可以做的,从女性学的角度来看,一定很
有意思。
从社会学者的角度,我提醒,这或者是国家驯化的新途径。
从个人的角度,我怀疑,难道婚姻这个制度是唯一进入社会的通道么?难道婚姻制度不是
一种为实现社会控制而建构起来的迷信或者幻想么?
但是最终,我赞同,因为一个民主的社会,应该给人们以选择的权力,如果有人想结婚,
那就让他们结好了。如果有人,即使是异性,选择游离在制度之外,也应当有这样的自由
。可是国家到目前为止还是决定社会合法性的最强大的途径。
其实婚姻上的认可,除了利益上的保障,在更大程度上是进入社会的规范认可(norm)之
内,可是进入这个normal 的空间,也就进入了normalization的过程。
至于伦理,那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觉得自己怎么就这么象一个无政府主义者和虚无主义者呢?
【在 f*******n 的大作中提到】 : 认可?反对?理由?——随便谈。
| f*******n 发帖数: 588 | 4 谈得很好,不过有一点点散。
请注意我的问题——“进入法律”
法律的社会基础是什么?同性恋婚姻对这个基础构成挑战了吗?
【在 w*******y 的大作中提到】 : 很有趣的题目,要不是准备QE太忙,倒是有文章可以做的,从女性学的角度来看,一定很 : 有意思。 : 从社会学者的角度,我提醒,这或者是国家驯化的新途径。 : 从个人的角度,我怀疑,难道婚姻这个制度是唯一进入社会的通道么?难道婚姻制度不是 : 一种为实现社会控制而建构起来的迷信或者幻想么? : 但是最终,我赞同,因为一个民主的社会,应该给人们以选择的权力,如果有人想结婚, : 那就让他们结好了。如果有人,即使是异性,选择游离在制度之外,也应当有这样的自由 : 。可是国家到目前为止还是决定社会合法性的最强大的途径。 : 其实婚姻上的认可,除了利益上的保障,在更大程度上是进入社会的规范认可(norm)之 : 内,可是进入这个normal 的空间,也就进入了normalization的过程。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