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 发帖数: 27 | 1 我一直不能很好的理解这两个概念。看了一些文章,觉得说来说去,
大概意思是,normative 强调 ‘是或不是 ’,而descriptive 强调‘什么’是。
比如,围绕公共利益组织起来的非政府组织是公民社会的一种组织形式,有些比如恐怖主
义类的组织就不应该归在公民社会中。 这里强调的是“是/非”,是规范性的。
描述性则是,公民社会包括非政府组织以及其他在政府,家庭,市场之外的行为和原则。
不知道我这样的理解对不对。
另外,我在一个地方看到的讲civil society 和NGO 的关系的时候,用了一个图表示说,
规范性定义下的公民社会和非政府组织是两个有交集的圆。描述性定义下的公民社会和非
政府组织是两个同心圆,代表菲政府组织的圆被包在代表公民社会的圆里面。
如果这两个图表大的内容也是正确的,那么规范性和描述性概念为我们带来的不同概念对
我们针对问题的研究究竟有什么意义呢? 而且我目前还看不清楚这两个概念是如何对立
的。
可能我理解的完全不对,而且有时候自己也越想越糊涂。自己实在是才疏学浅,请各位大
牛指教。能不能结合这里例子帮我解释一下。
多谢啦。 | f*******n 发帖数: 588 | 2 可以用涂儿干和韦伯对社会学研究对象看法的差异来回应你这个问题.所谓"规范性"的
定义,和韦伯所讲的理想类型比较接近.我们都知道,韦伯认为概念的定义不应该是种加属
差的生物学式定义.因此,一个概念的定义应该是纯粹抽象的的并在逻辑上完满的.并且这
个概念在实际中应该是用来比照"现实和理想"的差异的.所以,回到你说的normative的
两个同心圆问题:问题的要害是有两个"心"--即两个理想类型(韦伯式的概念定义). 而所
谓descriptive强调"什么"是"某物",则恰恰是涂儿干式的概念定义方式.让我们说得具体
一点:涂儿干认为,社会学研究的对象是社会实在,是实实在在摆在那里有本质属性的东西
.并且,可以根据本质属性的圈定来归并一类社会实在(和韦伯有多大的差异!!).因此,回
到同心圆的问题:问题的关键不是"同心",而是"面积"(同类要素)作为一种本质要素取代
了圆心(理想类型)在定义中的根本作用.换句话说,descriptive定义的方法是力图找出一
类事物的本质属性,而且假定这种本质属性是客观存在在那里的,是社会实在固有的且可
以被寻找出来的.而normative则认为这种本质属性
【在 s*******a 的大作中提到】 : 我一直不能很好的理解这两个概念。看了一些文章,觉得说来说去, : 大概意思是,normative 强调 ‘是或不是 ’,而descriptive 强调‘什么’是。 : 比如,围绕公共利益组织起来的非政府组织是公民社会的一种组织形式,有些比如恐怖主 : 义类的组织就不应该归在公民社会中。 这里强调的是“是/非”,是规范性的。 : 描述性则是,公民社会包括非政府组织以及其他在政府,家庭,市场之外的行为和原则。 : 不知道我这样的理解对不对。 : 另外,我在一个地方看到的讲civil society 和NGO 的关系的时候,用了一个图表示说, : 规范性定义下的公民社会和非政府组织是两个有交集的圆。描述性定义下的公民社会和非 : 政府组织是两个同心圆,代表菲政府组织的圆被包在代表公民社会的圆里面。 : 如果这两个图表大的内容也是正确的,那么规范性和描述性概念为我们带来的不同概念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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