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版 - 夫妻分别在NC/MD,有fellowship收入税表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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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 发帖数: 1308 | 1 我和lp 前年是file jointly的,我们之前住NC。
去年10月我毕业开始用opt在MD工作,但是是拿的fellowship,工资开始发之前免税的手
续就弄好了(用的是treaty benefit),所以我没有fed和州税的withheld,然后也拿到
了那三个月的1042s。之前在NC读书RA时候的W2我们也都有。
我老婆一直在NC F1,去年12月毕业,今年3月才拿到OPT。
现在的问题是:
1.我们如果file jointly,那么我们肯定是要一起填1040和NC的州税表。但是我在MD的
那三个月需要填马州的州税表么?
2.如果要填马州的州税表,那么我们需要也jointly file么?按照马州规定,好像必须
住满6个月以上才能算resident,但是又有一个part-year resident的概念(说是如果
begin or end MD residence in 2010)那么我是算non resident还是part-year
resident呢?而我老婆既不住MD也没有MD的收入,那么我们这种情况填啥表呢?
3.今年除了那个working credit每人400,还有什么别的credit么?
多谢多谢 | P*****r 发帖数: 1308 | 2 自顶一下
我和lp 前年是file jointly的,我们之前住NC。
去年10月我毕业开始用opt在MD工作,但是是拿的fellowship,工资开始发之前免税的手
续就弄好了(用的是treaty benefit),所以我没有fed和州税的withheld,然后也拿到
了那三个月的1042s。之前在NC读书RA时候的W2我们也都有。
我老婆一直在NC F1,去年12月毕业,今年3月才拿到OPT。
现在的问题是:
1.我们如果file jointly,那么我们肯定是要一起填1040和NC的州税表。但是我在MD的
那三个月需要填马州的州税表么?
2.如果要填马州的州税表,那么我们需要也jointly file么?按照马州规定,好像必须
住满6个月以上才能算resident,但是又有一个part-year resident的概念(说是如果
begin or end MD residence in 2010)那么我是算non resident还是part-year
resident呢?而我老婆既不住MD也没有MD的收入,那么我们这种情况填啥表呢?
3.今年除了那个working credit每人400,还有什么别的credit么?
多谢多谢
【在 P*****r 的大作中提到】 : 我和lp 前年是file jointly的,我们之前住NC。 : 去年10月我毕业开始用opt在MD工作,但是是拿的fellowship,工资开始发之前免税的手 : 续就弄好了(用的是treaty benefit),所以我没有fed和州税的withheld,然后也拿到 : 了那三个月的1042s。之前在NC读书RA时候的W2我们也都有。 : 我老婆一直在NC F1,去年12月毕业,今年3月才拿到OPT。 : 现在的问题是: : 1.我们如果file jointly,那么我们肯定是要一起填1040和NC的州税表。但是我在MD的 : 那三个月需要填马州的州税表么? : 2.如果要填马州的州税表,那么我们需要也jointly file么?按照马州规定,好像必须 : 住满6个月以上才能算resident,但是又有一个part-year resident的概念(说是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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