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 发帖数: 4074 | 1 下面的旧文是在投资版看到的。不过从两个版面的文章来看,感觉还是对这个版更贴切。
下面这篇文章是不是有两点可以更新:
1,F-1如果已婚,只能MFS =〉当年的capital loss只有一半,$1,500。
2,F-1 =〉NR =〉没有capital loss carry forward。参见Pub 529,“183-day rule
”section。
In arriving at your net gain, do not take the following into consideration.
•The deduction for a capital loss carry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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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目录] 税收杂谈
1 [文件] [合集] [转载] Re: F1炒股所赚要交3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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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oudice (cloudice) 于 (Tue Feb 3 21:51:17 2004) 提到:
税务的问题偶给总结一下
1.每年的realized gain & loss 相抵消
剩下的如果是gain则按规定的percentage交税
如果是loss则可抵扣3000刀,未抵扣完的可以carry forward放以后的年内去和
那时候的gain抵扣如果以后没有gain则仍然抵扣3000一直到所有的loss都扣完
注意这个loss是可以永远carry forward下去的
2.最关键的就在realized这个字上了
比如你买俩股票一个赚十万
另一个亏九万
一抵扣你只有一万的gain,所以就对这一万提税
可你如果不在12.31前卖掉那个亏9万的股票实现你的loss,而只卖到了那个赚了十万的
那你就惨了,到四月份要为那十万交税
也就是说你要交的税超过了你实际赚的钱钱了
这也就是为啥每年年底都有je
偶都能赚个饱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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