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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whoiwere (dddddddd), 信区: WaterWorld
标 题: 房地产税 开征, 100万房每月缴税400元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Jul 21 07:35:39 2015, 美东)
近日,房产税的消息再次引起市场关注。据国内知名财富管理机构的理财师的了解,
目前房地产税立法的初稿已基本成形。未来的房地产税主体税种或由房产税、城镇土地
使用税合并而成。
有关房地产税,实际早在2011年就开始在上海和重庆两地试点。上海试点的情况是
是在上海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按人均计算,人均超过60平方米
的,进行房产税征收。比如一个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的住房面积共计180平方米,刚好
人均60平方米,现又新购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总价100万,那么其一年应该缴纳房地产
税4200元左右。而按新规定,以后购房者每年在支付房地产税时,还需要额外支付新增
加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但专家表示,总体的税负水平短期大体不变,对投资客来说
,是不是要泪流满面了?
因为据相关统计,在目前的房价构成中,税费及房产商利润占到60%,建筑成本只
占40%。在房价中,目前土地占有的税费太多,是形成房价过高的直接原因之一。如果
将以往在房价当中一次性交纳的税费改成按年收取,那么,改革后房地产的开发成本将
有大幅度降低。
假如地价和相关税费分70年交,目前售价6000元/平方米的房子,从理论上说,按
3600元/平方米的价格销售即可盈利。今后,房地产税的征收逐渐向“保有”而征税,
房产市场若干年后的情况是很可能是接近于买房容易,养房难。
有关部门表示,房地产税立法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拟在房地产相关税费负担总体不
变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保有环节税负,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但理财师认为,
这些可能只是前期的一些“说法”,投资者应当关注的是税赋结构的改变。目前来看,
房地产税的改革未来是明显不利于多套房、人均面积过大这种持有情况。
对于房地产税的征收,其主要的意义和影响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
1、炒过房的和将要炒房的
房地产行业,可以说是一个暴利行业,房价越高,利润越高。而房产税的到来,从
消费环节的前期一次性征税,逐渐转向保有环节的征税。如此将提高持有成本,降低去
收益预期,从而遏制房地产的投资需求。当然,试点地区的做法和全国的统一的方式仍
有待进一步观察,但毫无疑问,这都是对房地产投机、投资需求的较大打击,起到抑制
房价的作用。
2、地方利益保障防止过分依赖土地财政
以前,地方财政的主要收入很多即来自房地产行业,土地出让金即是一个地方政府
税收的主要来源。而通过房地产也刺激了地方的GDP。因为地方政府往往无视房地产的
暴利,甚至也乐于见到各种“地王”的诞生,除了拿到高额的出地出让金外,剩下的,
都由消费者来买单。房地产税的改革征收,将逐渐改变地方财政过于依赖房地产发展的
情况,也减少。
3、调节贫富差距
如果把房产税看作房地产税,向保有环节的征收转变,意味着实际上是财产税的一
部分。如果开征房产税,就意味着中国开始征收财产税了。财产税的征收,意味着中国
真正启动了调节贫富差距的远大计划。在理财师看来,这种脚步正在开始。
对此,投资者未来的投资方向应该如何转变,理财师指出,有房地产投资偏好的,
不妨转向REITS房产计划这种海外房产投资形式,以多元化资产配置改变过去部分人群
在国内房地产投资较为集中的不利因素。目前,国内的REITS已越来越多的吸引了这类
投资人群的关注目光。
房地产税立法成形 100万的房每月或缴税400元
能打压房价、调节收入分配、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甚至是反腐?这是房
地产税广受关注的重要原因。近期房地产税风声再起,频屏头条!
有消息称,房地产税改革主体框架已基本确定,正在征求意见并不断完善。房地产
税主体税种或由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具体税率可能将由地方在中央确定的税
率区间内自行决定。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日前在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2014年中央决算
报告时表示,今年将配合做好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可
见,房地产税全面征收已临近。
科普:房地产税与房产税
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
房地产税。在我国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
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我国房地产税收
入占地方税收的70% 房地产税以上,而外国一些发达国家仅在8%左右。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
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由以上定义可以看出,房地产税和房产税是有区别的,确切的来说,房产税是在房
地产税的范畴之内。
房地产税财政意义
开征房地产税,无疑是一项可靠的财政收入,它甚至可以不必在意当地房地产业是否
过热或过冷,因为它是财产保有税。而且房地产税是直接税,比间接税更有利于发挥调节
收入分配差距的功能。
据称,此次改革将房地产税的定价权有条件地交给地方政府。有分析认为,这有利于
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增强税收调控的灵活性。随着地方自主权的增强,地方政府
将能够在一定的区间范围内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具体税率。这对使房地产税逐
渐成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源,化解困扰已久的土地财政难题,具有积极的意义。
房地产税怎么征
根据报道,目前,房地产税立法初稿已基本成形,正在内部征求意见并不断完善中
。房地产税主体税种或由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具体税率可能将由地方在中央
确定的税率区间内自行决定。
专家指出,现行房地产税费内容繁复。对于调控而言,以交易环节调整税收为重,
短期内能产生一定效果。但从建立长效机制来看,税收政策调整频繁,出台较为仓促,
应急色彩浓厚,缺乏顶层设计。“现阶段保有环节几乎没有税收,历次调控均以交易环
节税收为主,促进住房资源合理配置效果不够明显。”
房地产税征多少
价值百万首套房每月需上税400元。今年3月份,有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我国房地
产税开征是必然,参照欧美国家及世界通行做法,他预测应在3年内开征,并估算价值
100万的首套房可能会每年增加约5000元税负,即每月400多元。
这笔帐这么算:按照每个家庭户承受能力和世界通行做法,首套房的税率应该在0.
5%-1%之间,280亿平米住宅,均价一万总值280万亿,就是0.5的税率,一年是1.4万亿
税收。100万一套房,一年交5000元,每月420元不到。二套房、三套房及以上,税率不
会超过3%,预计在2%以内。
房地产税何时征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当前财税改革已经拉开帷幕,房地产税作为
重点之一,或将在2016年前实现加快立法,在2017年实施。
按照中央的部署,改革的重点要在2016年底之前做出来,房地产税立法肯定是要动
真格的,房地产税立法最迟不能拖过2017年的“两会”。
对楼市的5大好处:
一、严厉打击炒房
房地产的暴利本质吸引了无数开发商盲目开发,刚性需求者是在增加但基本上是比
较均衡的递增,而投机性需求则是阶梯式的递增,递增速率远比真正的有效需求快得多。
因此造成了一些地方政府背后导演,前台由开发商和炒房者表演的一出房价上涨大
戏。开发商不断存放房源,以期获得更高的利润,房地产行业“泡沫”越积越大。
从经济理论来讲,实施房地产税可以提高投机者炒房的成本,降低其收益预期,从
而减少投机需求,通过市场供求关系达到降低房价的目的。
二、弱化房地产投资属性
房地产具有使用和投资两个功能属性,但是现在投资反客为主,很不正常。房地产
税的开征有利于弱化投资属性,还房地产以居住功能属性。
房地产税的征收,对于那些多买多占公共资源的的前提下,在未来升值空间不确定
的背景下,首先要面对确定的房产税负,这样就会让以投资为乐趣的购房人信心丧失大
半,少了炒房者侵占市场资源,房地产市场立马现了原形。
三、开征将直接抑制房价
据有关统计,在目前的房价构成中,税费及房产商利润占到60%,建筑成本只占40%
。房地产开发中土地占有的税费太多,是房价过高的直接原因。
如果将以往在房价当中一次性交纳的税费改成按年收取,那么,改革后房地产的开
发成本将有大幅度降低。
由于地价和相关税费分70年交,目前售价6000元/平方米的房子,从理论上说,按
3600元/平方米的价格销售即可盈利。当然就有点像国外买房难养房更难的状况了。
四、防止过分依赖土地财政
一旦开征了房地产税,地方政府的利益将有所保障。因为现行的土地批租制度将退
出历史舞台,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土地将成为长期而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
如果地方政府不再过多为“土地出让金”张罗,而是将注意力转到其他生产上,那
么开发商和地方政府那一层剪不断理还乱的暧昧关系将彻底终结了。
五、有助于调节贫富差距
一旦把房地产税提到财产税这个层面上,财产税的开征具有填补中国现行税制中财
产税缺失的特殊功能。就意味着中国真正启动了调节贫富差距的工程。房地产税的开征
将使对贫富差距影响最大、具有基础作用的财产有所触动。
总结
长远来看,房地产调控更多要依靠市场力量、法治调节。以“限购”为代表的行政
手段,短期、局部可能见效快,长期来看效果未必合适。特别是交易环节的税收负担,
以北京为例,个税与营业税、契税加起来常常数十万元计,令刚需购房者不堪重负。
当税负从交易环节转向持有环节,对“房叔”“房姐”们的杀伤力会更直接、更明
显,更有利于公平税负、平抑房价。该征的征,该免的免,才是房地产税的本意,才能
让刚需者笑、投机者愁。
无论税收二次分配,还是税收撬动的房产占有格局,房地产税注定将扮演一个促进
公平的角色。放在社会公平正义的天平上考察,房地产税立法工作需要格外谨小慎微,
拿捏好技术与价值的双重取向,平衡好各方利益的动态变化。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次立
法不单单是个法律事件,更是一场汇聚民意、民智,凝聚民心、民情的政治活动,需要立
法者勉力为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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