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1 发帖数: 2 | 1 现在有个问题请问一下大家,非常感谢。
我2015年底看好了一套法拉盛的公寓(原来的免费停车楼,名字大家都知道的),
agent说用
公司买的话可以以后省税(本人在大陆工作生活,没有绿卡也没有税号,也没住满180
天,现在也在大陆),但是我不是美国公民,成立不了LLC,只能成立INC,所以2015年底
成立了一个INC
公司,从海外汇入了资金几十万刀,买房,但是由于卖家连续涨价两次最终没有成交,
但是资金从海外汇入后一直没有动,银行每月给发利息,直到今天。是不是我应该在去
年12月底汇出呢,但是现在已经过了12月了,过了公司财年了,必须在4月15日
前提交I-1140表格,我想问一下有财务经验的前辈,这种情况,能否汇出资金?
资金会不会被认为为公司收入而被扣税呢?这些资金是我个人收入,当时中介和财务没
说清楚,是不是应该汇入我个人的W-8的银行账户在转入公司,就不会被扣税呢?公司
除了汇入资金也没有其他动作。
新成立一年的公司可以做零申报么?我不想逃税,但是我也不想被冤枉扣税。还有I-
1140的财年可以延长么?这样我把资金汇回去。
公司以及税务信息均用我的中国身份开立,本人B类签证没在美国住满180天,没有
INIT。
非常感谢! | M*******s 发帖数: 407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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