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g 发帖数: 4 | 1 L1身份,和L2配偶以及女儿于16年3月底来的加州,到年底都没有离境。(只有L1身份
一个人上班)
然后6月有双胞胎出生,到年底所有人都超过183天。
考古了很多帖子和信息,现在得到的大概信息是:
满足dual status, 然后因为已婚,所以可以用MFJ,进而可以选择Full year resident
,这样不知道是不是最好的报税方式(对于我们)?(可以用child credit tax,
standard deduction等等)
如果按照full year resident来报税,还需要填1040NR吗?应该dual status是需要填
1040NR的。
或者是不是就和Resident的身份一样的报税方式?然后也可以用软件来报??比如
TuborTax?
另外,还有move expense等等 | M*******s 发帖数: 4074 | 2 是不是最好的报税方式(对于我们)
这个,不知道你家收入别人没办法说。
如果按照full year resident来报税,还需要填1040NR吗?
不要。
或者是不是就和Resident的身份一样的报税方式?然后也可以用软件来报??比如
TuborTax?
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