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b*******1 发帖数: 140 | 1 李洪志在传功初期就说:“咱们法轮大法没有组织,不拘形式,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后来在《新加坡法会讲法》中也说:“我们真正的走了一条‘大道无形’的路,这才
真正的配我们这个大法。所以从当年我传法一直到今天都是这样过来的。我们唯一能够
看到的就是大家在看书,大家凑在一起练功。但也是完全自愿的、松散的,你来你就来
,不想来就随其自便。”绕来绕去,无非是想让人们相信法轮功就是一群自由人了。可
是在今年 8月12日,明慧网在《通报》中称:“有些人盗用‘法轮大法’的名义,在新
西兰注册了一个所谓的‘法轮大法人学会’……该组织未经新西兰法轮大法佛学会批准
,更不为李洪志师父所认可。任何由中共在背后操纵的特务组织、中共在海外的渗透和
特务活动,对当地的国家安全和法轮功学员的安全都是有威胁的,在此提请各有关部门
和人士高度重视并采取适当行动……”后面还列举了20名“法轮大法人学会”(下简称
“人学会”)成员的名单等。
法轮功既然是“没有组织”的,为何还要以通报的形式去干预人学会的组织行为呢?要
知道,通报的定义就是上级把有关的人和事告知下级的公文,这里的上级和下级指的都
是有关组织,而不是自然人。如此说来,法轮功是不打自招的承认了其实他们是有组织
的了,不然《通报》不就成了一纸废文。一面是无组织,一面是有组织,叫人到底该如
何对法轮功定位呢?不过纠结归纠结,对领教其“强盗逻辑”颇有益处,即怎么对自己
有利就怎么说、怎么做。如为了规避有关方面的管理,他就强调自己“没有组织”,是
“松散管理”,一遇到肃整敌手的事,他的组织性、纪律性、原则性马上就跳了出来,
一副无耻又贪婪的强盗嘴脸跃然纸上。 | b*******1 发帖数: 140 | 2 李洪志在传功初期就说:“咱们法轮大法没有组织,不拘形式,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后来在《新加坡法会讲法》中也说:“我们真正的走了一条‘大道无形’的路,这才
真正的配我们这个大法。所以从当年我传法一直到今天都是这样过来的。我们唯一能够
看到的就是大家在看书,大家凑在一起练功。但也是完全自愿的、松散的,你来你就来
,不想来就随其自便。”绕来绕去,无非是想让人们相信法轮功就是一群自由人了。可
是在今年 8月12日,明慧网在《通报》中称:“有些人盗用‘法轮大法’的名义,在新
西兰注册了一个所谓的‘法轮大法人学会’……该组织未经新西兰法轮大法佛学会批准
,更不为李洪志师父所认可。任何由中共在背后操纵的特务组织、中共在海外的渗透和
特务活动,对当地的国家安全和法轮功学员的安全都是有威胁的,在此提请各有关部门
和人士高度重视并采取适当行动……”后面还列举了20名“法轮大法人学会”(下简称
“人学会”)成员的名单等。
法轮功既然是“没有组织”的,为何还要以通报的形式去干预人学会的组织行为呢?要
知道,通报的定义就是上级把有关的人和事告知下级的公文,这里的上级和下级指的都
是有关组织,而不是自然人。如此说来,法轮功是不打自招的承认了其实他们是有组织
的了,不然《通报》不就成了一纸废文。一面是无组织,一面是有组织,叫人到底该如
何对法轮功定位呢?不过纠结归纠结,对领教其“强盗逻辑”颇有益处,即怎么对自己
有利就怎么说、怎么做。如为了规避有关方面的管理,他就强调自己“没有组织”,是
“松散管理”,一遇到肃整敌手的事,他的组织性、纪律性、原则性马上就跳了出来,
一副无耻又贪婪的强盗嘴脸跃然纸上。 | z******1 发帖数: 2493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