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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版 - 一则“通报”几记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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尴尬 的“李主佛”
一则“通报”几记耳光
背离“师训”乱发《通告》
转化一批,软化一批,老化一批与火化一批
是特务组织还是另起炉灶
大法的未来不容乐观
明慧撤下了李洪志的遮羞布
李大师神偷”、“惯偷”之名,真是实至名归
凡人岂能与“神”比
新版的“贼喊捉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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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 明慧话题: 李洪志话题: 通报话题: 师父话题: 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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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4   来源:凯风网   作者:卜 心
8月12日,明慧编辑部发出《通报》:“有些人盗用‘法轮大法’的名义,在新西
兰注册了一个所谓的‘法轮大法人学会’……在此提请各有关部门和人士高度重视并采
取适当行动”。然而,明慧在发出“行动令”同时,也狠狠抽了“师父”几个大嘴巴。
明慧驳倒“大神通”论。李洪志自称“具有大神通,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
身等功能”。《通报》仅“提请各有关部门和人士高度重视并采取适当行动”,只字未
提“师父”任何神通。今年7月16日,李洪志在华盛顿法会讲法十分自负地讲道:“不
是新西兰出了那么一伙中共特务在背后利用邪悟的学员在搞名堂吗?你叫它试试看,你
看它什么下场?”。时间已过月余,也未见李洪志任何神通显现。无奈之下,明慧便发
《通报》对“新西兰名堂”采取“行动”。作为“宇宙大法”是“能够圆融世间所有之
法 ”,也是“世人必经之法”,而《通报》所能做到仅仅“采取恰当行动”,也正是
这一“恰当”充分暴露了李洪志的“神通”和“宇宙大法”在常人及其法律面前的无奈
与渺小。
明慧反驳“无组织”论。李洪志在1999年7月《我的一点声明》中说:“中国法轮
功只是一个群众性炼功活动,没有什么组织”,在《我的一点感想》中讲:法轮功“想
学就学,想走就走”,《在新加坡法会讲法》中道:“我们今天就没有戒律,完全是放
开的,什么形式都不看,只看人心,就是因为我们的法有这样的威力。而且从另外一个
角度讲,常人社会的任何一种表现形式也配不上这个大法,所以我们就真正采取了一种
适合大法流传的形式。什么形式呢?就是‘大道无形’。我们真正走了一条‘大道无形
’的路”。李洪志一直宣扬法轮功没有组织,也瞧不起常人社会任何形式。然而,明慧
在《通报》里自曝:“该组织未经新西兰法轮大法佛学会批准”,一个“新西兰法轮大
法佛学会”将遮挡在“大道无形”上那块可怜的遮羞布剥得精光,也把李洪志反复宣扬
、精心构建的“无组织”论打得稀烂。
明慧自驳“不政治”论。孙中山先生曾就政治一词作过解释:政就是众人的事,治
就是管理,管理众人的事便是政治。李洪志深谙其义,歪行其事。他在1999年7月《我
的一点声明》中说:“中国法轮功只是一个群众性炼功活动,没有什么组织,更没有任
何政治目的。从来没有参与任何反对政府的活动。我是个修炼中的人,向来与政治权力
无缘。我只是教人修炼”,在2010年9月《纽约法会讲法》声称:“大法弟子没有参与
常人的政治,我们对政权不感兴趣,这只是一群修炼的人……虽然我们对政治不感兴趣
,我们不要人手中的权力”。为证明其政治“清白”,李洪志在2009年6月《在新唐人
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讲得更加直白:“常人的事不要管,常人的政治不参与,我说清
楚了啊”。“法轮大法人学会”是管理该组织的事的民间组织,经新西兰政府依法注册
而获得当地政府认可,应为合法组织。《通报》竟然以“ 未经新西兰法轮大法佛学会
批准,更不为李洪志师父所认可”为由,不但要管常人的事,而且企图凌驾于新西兰政
府及其法律之上。同时,《通报》还栽赃“中共 ”,继续其“三退”、“解体中共”
。李洪志参与政治的言行不胜枚举,笔者不再赘述。世人可从明慧与“师父”这场对台
戏中,即可窥出一二。
明慧驳斥“无对错”论。李洪志在2006年3月《曼哈顿讲法》上宣扬:“不管你对
和不对,这个问题对一个修炼人来讲根本就不重要。不要争来争去的,不要强调谁对谁
错的。有的人总是强调自己对,你对了、你没错,又怎么样呢?是在法上提高了吗?用
人心强调对错,这本身就是错的,因为你是用常人的那个理在衡量你自己,你用常人的
那个理在要求别人。在神来看一个修炼人在世间,你的对和错根本就不重要,去掉人心
的执着反而是重要的,修炼中你怎么样去掉人心的执着才重要”。明慧在众弟子面前不
但不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而且完全背离了“师训”,一意孤行,非要理论到底,在《
通报》中罗列各种莫须有的罪名——以“未经新西兰法轮大法佛学会批准,更不为李洪
志师父所认可”为由,打着“对当地的国家安全和法轮功学员的安全都是有威胁的”旗
号,甚至无端栽赃中共:“在背后操纵的特务组织、中共在海外的渗透和特务活动”,
对“法轮大法人学会”冠以“盗用”之名而予以“追杀”,明慧如此之重的“人心的执
着”跃然纸上,充斥《通报》文中,直接挑战李洪志的“无对错”论。
明慧批驳“办项目”论。李洪志对项目情有独钟,鼓励“大法弟子”大办项目:“
如果你们手头没有其它项目,没有那么急的事啊,或者是有些学员也没参与什么项目、
又有能力,那就做一做”(2009年9月《在明慧网十周年法会上讲法》)。他办项目目
的无外乎两种,一是散布其歪理邪说,如明慧网、大纪元、新唐人电视台等;另一种以
项目名义攫取钱财,如神韵等。无论出于何种目的,李洪志一律美其名曰 “救人”或
“救众生”。2011年7月,李洪志在《大法弟子必须学法》中进一步强调“救人”的重
要:“我也跟大家讲过,我说其实你们救的人不是给师父救,也不是给别人救,是给你
们自己救,很可能那都是你们未来世界的众生,或者是你们范围之内的。你总不能归位
以后光杆司令啥都没有哎,空空如也,巨大的天体就你一个呆在那。佛是不讲穷的,是
为富的……”然而,明慧既不管“师父”兴办项目的良苦用心,也不管“法轮大法人学
会”属法轮项目,一律“追杀”。明慧此“ 封杀”法轮项目举动不仅阻挡了“师父”
人脉,而且堵断了“师父”财源。
明慧为捍卫“关键问题看明慧网态度”权威,竟然不顾“师父”颜面而对同类进行
“追杀”,只能说明法轮内乱丛生、争斗纷呈已经到了不可复加的地步。俗话说:“狗
咬狗一身毛”,“大法弟子”是否从中看到了什么,又体悟到了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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