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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 发帖数: 370 | 1 谁动了我的奶酪
2014年11月12日 08:12 作者:秋实
160;来源:凯风河南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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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斯宾塞•约翰逊的《谁动了我的奶酪》出版以来,这个风靡全球的寓言
故事就演绎出许多的版本。这不,法轮功这边就十分热闹,一方面是大肆盗播别人的作
品,一方面是发出《通告》不允许弟子动“师父”的奶酪。
法轮功网站大肆盗播别人的作品。2014年10月24日,大陆艺人郭德纲和北京德云社
在美国《世界日报》控诉法轮功媒体未经许可,擅自使用郭德纲相声《好好学习》等音
频、视频资料,进行非法宣传;2014年4月,马季先生之子马东的起诉法轮功媒体未经
授权盗用著名表演艺术家相声大师马季先生的作品《相声艺术漫谈》;2012年4月,法
轮功媒体盗播泰盛娱乐公司发行的电视剧《雪山飞狐》;2012年2月,法轮功媒体非法
盗播国产电视剧08张纪中版《鹿鼎记》。类似的事件一再上演,证明法轮功媒体是惯偷
,是累犯,是一再动了别人的奶酪。
“师父”的作品不准弟子染指。就在人们对法轮功媒体盗播的指责声犹在耳之际,
2014年11月6日,法轮功媒体却发布《通告》,声称李洪志的作品遭到了弟子的侵犯,
《通告》列举了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制作合订本。“有人把李洪志师父写的短文与明
慧网发表的学员文章摘抄打印、合订在一起,冠以‘新经文’书名,甚至销售牟利。”
二是推销电子产品。将“师父”讲法和别的东西混杂在一起,“冠以‘真相小广播’之
名销售牟利”。三是制作电子书。拼凑包括大法书籍在内的电子书,“放到常人网站上
,以‘法轮大法洪传’之名,让人免费下载。”四是推销法轮项链。“有人把法轮制作
成项链在学员中销售牟利”。《通告》正言,不法弟子的这些行为侵害了“师父”的权
益,属于乱法和侵权盗版行为。
不论是法轮功媒体盗播别人作品也好,还是弟子擅自传播“师父”作品也罢,都是
一种盗版行为。然而,之所以出现“只准‘师父’放火,不许弟子点灯”这样的情况,
说到底是“师父”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在作怪。法轮功媒体盗用别人的作品,抬高了自己
的身价,又不肯给别人丝毫的版税,免费吃别人的奶酪,何乐而不为?至于李洪志本人
的作品,不要说讲法形成的经文,就是吹一曲小号,也轻易不肯示人,“珍贵”的很。
法轮功组织曾经规定,“师父”法会讲法,禁止弟子私下录音盒录像,境外需要书的可
以到天梯书店去“请”,境内需要的可以到“辅导站”去买。“辅导站”不准存钱,所
以这些款项源源不断地流入了李洪志的腰包。正是靠着卖书和音像制品,“师父”赚了
个盆满钵盈,“师父”靠着这些钱不仅大鱼大肉、山珍海味地吃着,还买了跑车,养了
情人,购置了房产,建设了宫殿,是何等的逍遥?所以,“师父”盘中的奶酪,能让你
轻易动得吗?
谁动了我的奶酪?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法轮功如此“木匠的斧子一面砍”,
只准自己当江洋大盗,不许弟子偷“师父”的经文养家,不知道这是哪家的王法? | z******1 发帖数: 2493 | | z******1 发帖数: 249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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