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q*****i 发帖数: 334 | 1 据英国广播公司(BBC)网站2015年2月13日报道,近期该公司北爱尔兰阿尔斯特电台
(BBC Radio Ulster)制作了一期节目,反映的是到英国的中国偷渡客受“
人蛇”集团的控制,部分女移民被迫卖淫还债的节目,其中涉及一名叫菲的法轮功女信
徒。她在偷渡到英国后,因欠下“人蛇”集团2万英镑,被后者以“当保姆”为名骗到
北爱尔兰,先是被一名警察强奸,后被迫在一家妓院接客卖淫,直到2009年才被警方解
救。其实,此案中包括菲在内的受害女移民都值得同情,之所以重点关注菲,是因为她
是一名法轮功女信徒,其特殊身份背后的启示,似乎更能让世人引以为戒,并以证邪教
之邪,以辨邪教之奸。
启示一:“世界上从来没有什么救世主”
“世界上从来没有什么救世主”,这绝不仅仅是句歌词,而是名符其实的真知灼见
。菲的遭遇似乎更能证明。菲是法轮功信徒,无疑是教主李洪志的忠实拥泵者。李洪志
是何人?堂堂的“宇宙主佛”,也是宇宙中“最大”,也是“唯一”的“救世主”“法
力”强过释迦牟尼几万倍。对于法轮功练习者,李洪志曾亲口承诺“我的根都扎在宇宙
上,谁能动了你,就能动了我,说白了,他就能动了这个宇宙”,而且李还有数也数不
清的“法身”,就是弟子“跑到月球上都能保护得了”……。事实好像也是如此,君不
见,在法轮功指导修炼的第一媒体上,各种“法轮神迹”可谓应有尽有,就是常人仅靠
念念“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就可每每逢凶化吉,绝处逢生,甚至能神奇到撞车
不伤、翻车不死、坠楼无碍、触电无险、服毒无妨、洪水绕道。如此推断,作为法轮功
信徒菲的遭遇似乎匪夷所思,到北爱尔兰数天后就被一名警察强奸,又被迫在一家由陈
荣经营的妓院里接客卖淫,在随后两个月被十余名男子强奸了十多次。如果李洪志是真
正的“救世主”,那这期间李洪志这位声称能保护他们的“救世主”在哪?他那时刻跟
随保护弟子的“法身”又在哪?菲的遭遇其实反证了一个真理性的答案,那就是这“世
界上从来没有什么救世主”,把自己美好的前景寄希望于那些满嘴“神通”的邪教教主
们是何等的可悲、可叹、可惜!
启示二:“天下从来没有免费的午餐”
西方谚语有云“天下从来没有免费的午餐”,此时再结合菲的悲惨遭遇又是何等的
振聋发聩!在李洪志的“法理”中,练功是何等的一本万利,简单到只要看看书、练练
功、打打坐,不仅可以消除“业力”,包治百病,而且还能最终“圆满”成“佛道神”
,进入“树都是金的,地是金的,花是金的,鸟是金的,房子也是金的”的“极乐世界
”。同时,习练法轮功还能让全家得到“福报”,能“一人练功全家受益”。结合菲的
经历,这又是何等的荒诞与离奇!练习法轮功菲并没有得到任何的好处,反而是厄运连
连。首先菲习练法轮功后,个人境遇并没有太大的改善,否则她又怎会轻易相信人蛇集
团答应她代为安排照顾孩子的工作便悍然偷渡,以致身陷囹圄; 其次,菲偷渡后
,并没有因为她的法轮功信徒身份而受到人蛇集团的格外关怀,反而在人蛇集团的控制
下成了卖淫女,屡遭强奸,陷入了痛苦的深渊,不由感叹“我感觉自己就像坐了六年的
牢房”;再次,菲习练法轮功后,其家人并没有得到任何的“福报”。她不仅没有了家
,而且连她唯一的女儿都跟她失去了联系,虽眼看着留英期限明年就要到期,却已经失
去了回国的勇气。此情此景,又怎能跟李洪志当初“天下掉馅饼”式的承诺挂钩,又怎
能再相信李洪志一本万利的修炼方式!
启示三:“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
罗马的西塞罗有一句名言“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诚如此言
, 菲的遭遇,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来形容可谓恰如其分。无视法律进行偷
渡,为菲的悲惨命运埋下了祸根。而更具讽刺意义的是,菲最终恢复自由,脱离人蛇集
团控制,摆脱痛苦的卖淫生涯,却恰恰是法律帮了她。虽然强奸菲的人没有一个人遭到
逮捕与起诉,正义并没有得到完全的申张,但却是法律让菲从此摆脱了生不如死的境遇
。这种前后境遇的差别,更证实了法律在伸张正义中起到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反观法
轮功,法律又是什么?李洪志吹嘘其所传的“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是宇宙中最
大的法,“三界一切众生都是为这法而来、为这法而造就的……其中当然包括现在的法
律”,“常人社会的法是法轮大法最低层次的法的体现”、“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可以
不受人间法律的束缚”。如果按照李洪志的所言行事,又将会是一个怎样的局面。不用
过多论述,菲的遭遇已经给出了明确答案。规范人类社会的行为规范的法律,并不是一
个可有可无的名词,无视法律不仅不会因此得到自由,反而会是悲惨境遇的开始;尊重
并服从法律,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罪恶肆意践踏,个人的自由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