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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版 - “李大师”缘何成了通缉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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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与蚊子究竟谁更坏有必要了解关于“晚会”的真相
不造谣法轮功就不能生存浅析法轮功的宗教外衣
李洪志的敛财轨迹精神控制下的“活摘”
邪教的危害我所认识的李洪志(一)
叙述在5•28之际(三)全能神的疯狂活动“主佛”的“正果”就是信徒的“苦果”
致甘肃会宁六一零公安国保的一封信李“主佛”的骗术再高 终究纸里包不住火
神韵晚会还会有人看吗?精神掮客李洪志 包藏祸心
有必要了解关于“晚会”的真相打着传教的幌子破坏宗教秩序和信仰自由的邪教
相关话题的讨论汇总
话题: 法轮功话题: 李洪志话题: 信徒话题: 组织话题: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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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凯风网推出了“通缉犯李洪志”专题。李洪志1999年7月29日组织和利用所谓“
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宣扬歪理邪说,蒙骗信徒,致人死亡,并非
法组织、策划集会、示威,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等非法活动,其违法性危害极大,理应法
律制裁,由于自知罪业深重,逃之美国移居,故经批准予以通缉逮捕。那么,“李大师
”缘何成了通缉犯呢?
缘由一:聚敛钱财诈骗。
李洪志创立的所谓“法轮大法”,虽自诩为是最有功力的“超世教主”,实质上却是既
无教、又无义,只有吹嘘、欺骗的歪理邪说。其所作所为,不过是为了自己能随心所欲
地“号令”更多的“芸芸众生”,敛聚更多的钱财,甚至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而已。李
洪志早在“传功”初期,就与其同伙一起,上演了多出“免费”替人“治病”的假治病
、真骗财活剧。他往往一面“免费”替人“治病”,一面暗示弟子通知患者应当捐助“
功德”款100元以上。同时,法轮功组织,借强制指定信徒购买其东拼西凑出版的书籍
、音像资料等,并借此要求信徒捐赠等手段,非法聚敛、骗取信徒的钱财,其行为已经
严重的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据查证,1992年5月至1994年底,李洪志伙同他人办了
56期法轮功学习班,收费300万元以上。法轮功武汉总站负责人开办的武汉深深集团公
司,非法出版有关法轮功的书籍和音像资料,得书款9000余万元,按照合同,除支付李
洪志稿费、校对费外,还要将总码洋的8%交李洪志个人,并在“传功”中后期,他已不
满足于如此小打小闹,干脆在其“法轮大法”的书刊、“经文”中,直接宣称其“有施
才有德”、“小施获大得”的骗术,令众信徒高价买其“经文”从而在全国各地众多信
徒中骗得大量资财。可见,法轮功组织并非像其所宣称的那样,不图财、不图利,而是
以非法聚敛钱财为目的,骗取痴迷信徒的钱财,满足李洪志个人的一己私欲。
缘由二:扰乱社会秩序。
在李洪志的怂恿下,法轮功信徒聚众围攻政府机关、围攻揭露事实真相的新闻媒体
,严重干扰正常的社会秩序,破坏了社会的稳定。法轮功组织,怂恿信徒脱离家庭,抛
弃妻子,全身心的投入到法轮功的练习活动中,导致很多人夫妻反目、家庭破裂、父子
成仇、朋友关系破裂,受法轮功的煽动,一些法轮功信徒将阻碍其“练功”的家人视为
“魔鬼”,欲除之而后快,由此导致了严重家庭暴力行为的发生。1999年3月20日凌晨2
时,河北省承德市法轮功练习者李亭(不满18岁),手持一尺多长的尖刀,在家中残忍地
杀害了他的亲生父母。当审讯人员问李亭为什么要杀死自己父母时,李亭竟回答道“我
觉得我父母是魔,我是佛,我就将他两个魔除掉。”当审讯人员继续问其是从什么地方
学的佛和魔这些东西时,李亭交代:自己是1997年初中毕业后,在离宫(承德避暑山庄)
学的法轮功,学了一个星期,又买了一本法轮功的书看,学到了这些东西。一个原本幸
福和睦的家庭就这样被法轮功组织破坏了。可见,法轮功组织的行为已严重破坏了正常
的社会关系和家庭关系。同时,在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后,一些外逃的法轮功信徒与境
外反华势力相勾结,利用互联网络、通讯电台等现代化的通讯设备,大肆散布意图煽动
分裂、颠覆国家政权的言论,其行为已经严重地危害了国家的安全,扰乱破坏了社会秩
序。
缘由三:破坏法律实施。
李洪志在其“经文”中称:“人类制定的法律就是在机械地限制人,封闭人,....
..人都像动物一样被管着,没有出路了,谁也想不出办法了”;“现在的社会问题层出
不穷,哪个政府也解决不了,民族问题,国家与国家的问题,民族之间的矛盾,许许多
多社会犯罪各方面的原因,哪个政府都头痛,谁也解决不了”。李洪志宣扬“法律无用
”、“政府无能”、“谁也解决不了”,只有他这个比释迦牟尼的功力还高出几百万倍
的“李大师”能号令大众解决社会乃至全人类的问题。同时,李洪志策划、操纵的“法
轮功研究会”及其组织,既打着“真、善、忍”的旗号,又不能容忍任何不同意见;非
但不能容忍,简直就是不准任何不同心声发表意见建议。只许自己、不许他人享有言论
、出版权利。其他人稍有不同意见时,李洪志即采用非法聚众冲击多家新闻单位、非法
组织万人集会大示威的方式,既是向批评者发难,更是向国家、社会示威。显然,这种
示威权利的行使,破坏了《集会游行示威法》;既损害了国家、社会公益,又妨碍了其
他公民合法权利的行使。这难道不正是利用歪理邪说,破坏法律的实施吗?显然,李洪
志正是凭此手段来鼓动“法轮功”信徒,无视法律并破坏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的。
如上所见,李洪志“李大师”的法轮功组织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其一系
列的行为严重地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利益,处处与现行法律制度、社会秩序相对抗,公
然与社会民众为敌,其邪教的本质特征暴露无遗。至此,通缉逮捕李洪志“李大师”,
自然也就理所当然顺理成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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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着传教的幌子破坏宗教秩序和信仰自由的邪教叙述在5•28之际(三)全能神的疯狂活动
取缔法轮功是顺应民心、治国理政的重大举措致甘肃会宁六一零公安国保的一封信
“洋弟子”也难享“福报”神韵晚会还会有人看吗?
李洪志害死多少弟子有必要了解关于“晚会”的真相
李洪志与蚊子究竟谁更坏有必要了解关于“晚会”的真相
不造谣法轮功就不能生存浅析法轮功的宗教外衣
李洪志的敛财轨迹精神控制下的“活摘”
邪教的危害我所认识的李洪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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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 法轮功话题: 李洪志话题: 信徒话题: 组织话题: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