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版 - 比4S卖车还黑:战斗机买卖中的减配和勒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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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 发帖数: 21 | 1 1.4S卖车只为赚钱,军机买卖还涉及军事和政治限制
国与国之间的战斗机买卖,其实和4S店在卖汽车上有很多相同之处;比如说也经常
会在配置上大做文章,想办法把低配车卖出高配价,买方急需的时候搞一点加价提货的
手段之类。但战斗机系统作为核心装备,对于一国的军事能力影响巨大,因此它的买卖
又特别要服从于国家之间的整体战略交涉和安排。这种背景下,军机买卖有时候也会出
现就算能赚钱也不做生意,或者赔本也愿意倒贴卖,以及在多种型号可选的时候,高价
购买性能较低型号的情况。
比如能赚钱的生意也不做的典型例子,就是F22。日本在战后一直被美国驻军并长
期监管,整个国家的根基命脉一直被美国攥在手里,因此在武器装备技术的共享上,美
国对日本还是放的很宽松的。比如F15战斗机是美国的核心型号,最早的批生产型1974
年9月才首飞。而日本在1975年就能选择购买F15,1978年就能订货并拿到授权生产许可
——而且引进的还是当时正在开发的F15C/D,F15C首飞都已经到了1979年。
但在F22出现以后,隐身与超音速巡航能力的结合,使真正的第四代制空战斗机与
三代机之间的代差,又远远大于三代机与二代机之间的代差。这种能力在美国军事力量
体系中是如此的重要而敏感,以至于能在第一时间引进F15的日本都无缘染指;美国国会
还专门通过法案,禁止向任何国家出口F22。日本一向不吝于(或者说是必须)以高价购
买美式装备,为了防止技术外流,美国在利润上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
2.性能阉割和功能削减是常态
对于4S来说,只要顾客出得起钱,他们巴不得每个人都去买顶配车型。然而在关系
并不是特别亲密无间的国家之间,即使是允许一些战斗机型号的买卖,常常也要在关键
的作战功能和性能指标上做出限制,留上一手。这一点在我国与美国商谈战斗机的引进
过程中,表现得特别明显,和日本形成了鲜明对比。
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中国空军一直寻求外购先进战斗机作为主力型号。在80年
代的中美蜜月期时,美国出于有限度帮助中国建设军事力量,防备苏联入侵的考虑下,
允许出口F16这种中轻型战斗机给中国。而且在最早的计划中,出口的还是阉割动力的
F16/79版本;先进的F100涡扇发动机被换下,装上了二代机F4的J79涡喷发动机。飞机的
平台性能损失非常严重,飞行性能一下变成了二代半的水平。
中美在引进F16谈判上的争执中,除了发动机型号以外,超视距作战功能也是核心
问题。能发射后不管、而且能同时打击多个目标的AIM-120导弹,美国当然是不会允许
出口给中国的,谈判焦点是否能出售技术老旧的AIM-7上。中国当时争取AIM-7有两个优
势,第一个是国内在更早的时候,在获取F-4B战斗机残骸的基础上,参照AN/APA-157连
续波制导雷达和AIM-7导弹,仿制了超视距作战系统作为歼9的配套工程,包括205截击
火控雷达、X波段的连续波发射机、霹雳-4半主动雷达制导导弹。
其次是当时中国就歼八II的改进与美国展开了合作,并且交付了美方两架飞机。“
和平典范”工程有两个目的,其一确实是着眼于歼八II平台的战斗力提升;其二则是为
引进F16做铺垫——核心的航空电子电气系统都全部引进了,F16具备较完整功能的整机
引进就容易多了。
3.战斗机能出口还是应该尽量出口
战斗机出口对于研制国来说,有很多方面的好处。新的订单能够有效的维持军机生
产线的规模和运转延续,而赚取的利润又能促进新技术的开发。很多人一直不理解欧洲
战斗机的价格为何如此昂贵,很大原因就在于欧洲国土狭小,而且防务很大程度上依赖
于美军;冷战结束以后,欧洲诸国自己根本装备不了多少飞机。飞机厂一年就造几架十
几架飞机,而高昂的研发费用、生产线的维持费用、人员工资福利的费用,全部都摊在
这十架八架飞机上,成本如何能不高。
另一方面,战斗机买卖只是一段深层次军事政治持续合作关系的开端,出口战斗机
同时意味着政治与军事影响力上的输出。进口国在技术能力上的天然弱势,使它们在战
斗机后续使用过程中,无论是维护时的设备部件替换,还是功能和性能升级的要求,都
对于出口国有很大的依赖性。尤其是现代战斗机电子设备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反拆
卸、反破解、反改装等授权验证和保密设计的巨大限制,使进口国很难自行或者寻求第
三国来完成这方面的工作。
因此,在保证最新的核心技术不外流的情况下,战斗机要是能出口还是应该尽量出
口。国内常常有敝帚自珍的论调,认为歼10这样的型号国内自用都还不够,根本不该出
口;但歼20这样的飞机都能大量制造了,大规模出口歼10又有何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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