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 发帖数: 8105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WoldMiscNews 俱乐部 】
发信人: fuxeto (富士德), 信区: WoldMiscNews
标 题: 审查冤情 释放无辜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Dec 29 11:46:29 2015, 美东)
元代有个叫“曾冲子”的人,在至元二十四年,担任福建的“提刑按察司”(司法官)
。福建地理位置险远,小吏枉法,盗贼频起。“曾冲子”到任后,先贴出告示。乡里的
百姓聚集在山泽,落草为寇者欲从山寨里出来,当良民,却不敢出来,看到告示,都来
到衙门,排成一排下拜请罪。这些草寇都作了良民。
负责监察官员的御史——吴曼庆听说了此事,大为喜悦,支持“曾冲子”的做法。
当初,有个抢劫盗窃案,官府判决十九人死刑。“曾冲子”翻阅了案卷供状,说:“这
十九个人不是盗贼。”打算复审,放出这十九个人。如果城里的盗窃案不能破案,官吏
都会被连坐。所以,其他官吏都幸庆借让这十九个人充罪来避免担当不能破案的责任,
看到“曾冲子”要释放这十九个人,就恶言恶语的反对。“曾冲子”愤怒地说:“我的
官位不足惜,这十九条命怎么办?”极力为这十九个人辩护。过了不久,果然抓到了真
正的盗贼,赃物俱在。其他官吏都惭愧,心服了。
古代的好官为无辜的人出头、申冤、不惜官位。中共的贪官破不了案,宁愿让无辜的人
抵罪,也不会为蒙冤入狱的人出头;更是不愿对法轮功学员作出无罪判决,无罪释放。
(《新元史 卷二百二十九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循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