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版 - 金言:拆除围墙不如拆除“红墙”! (转载) |
|
|
|
|
|
f****o 发帖数: 8105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WoldMiscNews 俱乐部 】
发信人: fuxeto (富士德), 信区: WoldMiscNews
标 题: 金言:拆除围墙不如拆除“红墙”!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Feb 26 11:07:57 2016, 美东)
官媒日前报导,《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印发,其中一条“中国原则上将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引发外界广泛关注和热议。
图为封闭的广州市“弃婴岛”。 (大纪元资料室)
2月21日,中共最新公布的一份红头文件称,“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
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消息一出,坊间沸腾。赞同者有之, 质疑者亦
有之。但在新浪网的调查中,还是反对者居多,大多数网民不支持这种做法。
反对者的理由说一千道一万,但归纳起来无非是两条:一是政府的“拆墙运动”不能像
文革“破四旧”那样,应当依法行事。因为已经建成的住宅小区,是业主花钱购买的私
有财产,小区规划红线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
于业主房产证上“公摊面积”部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公用,受宪法和法律保护。没有
义务对外开放,政府也无权干预。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在“依
法治国”和“将权力装进笼子”的背景下,拆除住宅小区围墙,将其内部道路公共化,
“既不合理,更不合法”。否则,“虽然拆掉的是小区围墙,但毁掉的是对法律的信仰
”。对于已有的小区来说,是否开放,应该由业主共同决定。政府部 不能再重蹈“以
党代政”、“以权代法”和“官僚治国”、“文件治国”的覆辙。
二是最应该拆除的围墙是党政机关办公地。中共大大小小的官员都长期把自己囚禁在防
守严密的高墙深院之中,早已脱离群众,甚至恐惧群众,成为群众的对立面。人民的政
府要想重新回到人民的怀抱,那就从拆除围墙,撤销警卫开始。人民的公仆不能总是打
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幌子,却干着“访民与狗不得入内”的勾当。一个拥有数
百万军警、城管,“朝阳大妈”,口口声声自我标榜“三个自信”的人民政府难道这点
胆量和勇气都没有?
该红头文件还直陈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城市规划前瞻性、严肃性、
强制性和公开性不够;城市建筑贪大、媚洋、求怪等乱象丛生,特色缺失,文化传承堪
忧;城市建设盲目追求规模扩张“摊大饼”;违法建设、大拆大建问题突出;环境污染
、交通拥堵等“城市病”加重等。
拆除小区的墙就能解决城市道路交通拥堵的问题吗?路人皆知,“城市病”的病根在于
红朝无法无天、腐败至极的官僚体制;在于红朝鼠目寸光、急功近利的各级贪腐官员的
短期行为。不拆除体制的篱笆,不铲除专制的土壤,不实行民主法治,不把选票还给民
众,那只能依旧走治理腐败与治理雾霾的老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结果,也只
能是“按下葫芦又起了瓢”,最终照样还是陷入恶性循环。
人民日报等官媒在随后的评论中也辩称,拆除住宅围墙,是中国与欧美等发达国家接轨
的举措。“没围墙就没安全”是个伪命题。“一个大国的国民,不应该恐惧没有围墙的
生活。拆掉围墙,大国才会真正崛起”……
有不少网民回应道:一个官员财产都不敢向老百姓公示的政府,一个买菜刀都实名制的
国度,一个建着世界上最大局域网的社会。既然连封闭小区围墙都可以与世界接轨予以
拆除,那么花老百姓无数血汗钱打造的网络“防火墙”又何尝不可以按照国际贯例予以
拆除呢?!既然股市都可以引进发达国家的“熔断机制”,那么权力又何尝不可以引进
欧美国家的“熔断机制”呢?!难道将来社区小偷都不用翻墙入室行窃了,国内网民还
要翻墙破网才能看见外面的世界吗?!
古人云:“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唯有拆除中共专制这堵“红墙
”,才能找到医治国家的良方,才能妙手回春,药到病除。也许什么时侯中南海象白宫
一样民众可以自由进出参观了,各级政府大院对公民不再封闭隔离开放了;什么时候大
陆像民主社会一样拥有言论自由了,不再封网删帖、“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了。那才
是一个真正以德治国,万民敬仰的正常社会。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