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版 - 敏感时期 当局将平反毒奶粉苦主冤狱 (转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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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 发帖数: 8105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WoldMiscNews 俱乐部 】
发信人: fuxeto (富士德), 信区: WoldMiscNews
标 题: 敏感时期 当局将平反毒奶粉苦主冤狱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Aug 9 09:14:36 2016, 美东)
就在当局宣布要纠正及追责“历史上的冤假错案”后,日前,“三聚氰胺”受害儿童父
亲郭利“敲诈勒索案”第二次再审在广东省高院开庭。在庭上,检方认为其行为不构成
敲诈勒索罪。如无意外,这也意味着当局将宣布郭利无罪。
在2008年的“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中,郭利的女儿是30万受害者之一。同年9月,郭
利带着两岁半的女儿去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双肾中央集合系统内可见数个点状强回声
”。郭利随即走上维权道路。
此后郭利多次找奶粉的销售商和施恩公司索赔,并向媒体曝光施恩公司三聚氰胺严重超
标和他的女儿食用后造成的危害。
2010年1月,郭利被广东潮安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刑五年,法院认定的被敲诈对象是
奶粉的生产方施恩(广州)婴幼儿营养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恩公司”)及其控股
股东广东雅士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雅士利”)。
此后该案历经二审和再审,郭利皆被维持一审有罪判决。2014年7月,郭利刑满出狱,
此后继续申诉。广东省高院于2015年5月对此案做出再审决定,并同时决定提审此案。
今年8月8日上午,该案在广东省高院再审开庭。郭利告诉大陆澎湃新闻,由于经济条件
等原因,此次开庭他未聘请辩护律师,全程由自己辩护,他请求法院宣告自己无罪。
“检方认为我作为消费者索赔是正当的,要多少钱、多少次都不是定案、定罪的依据。
”郭利说。
据大陆财新网报导,在庭上广东检方称:郭利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原审判决对郭
利的定罪量刑错误。如无意外,检方这一观点意味着法院即将宣布郭利无罪。
报导说,检方称,无论索赔数额多少,均是郭利在行使索赔权利,若厂家不同意其索赔
数额,则属于有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郭利索赔行为和数量不影响其目的的正当性。
郭利在服刑期间拒绝认罪,这意味着他放弃减刑机会,坐满全部刑期。他说:“我就是
想要一个公正的判决结果。”
去年5月,习近平当局施行“有案必立,有诉必应”新规。今年7月,习近平当局连续召
开多个有关司法体制改革的会议,推出具体的问责条例。随后,官媒频频刊文要追责“
历史上的冤假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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