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版 - 郭文贵实际控制的又一公司--河南裕达置业公司及高管、职员骗取贷款票据承兑案一审公开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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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 发帖数: 73 | 1 郭文贵实际控制的又一公司--河南裕达置业公司及高管、职员骗取贷款票据承兑案一审
公开宣判
新华社郑州8月4日电 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4日上午开庭,对被告单位河南裕达置
业有限公司、被告人河南裕达置业有限公司高管、职员张新成、郭丽杰、肖艳玲骗取贷
款、票据承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被告单位及三名被告人骗取贷款、票据承
兑罪名成立,判处裕达置业公司罚金人民币一亿五千万元,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相应刑
罚。宣判后,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三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2017年7月12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在合议庭
主持下,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被告单位、被告人及辩护人对公诉机关
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同时,被告人张新成、郭丽杰、肖艳玲及其辩护人均
提出他们的行为系郭文贵授意或指使,三被告人系从犯,请求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
辩解和辩护意见。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和三名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均当庭表示认罪悔
罪,并对办案机关依法文明办案、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表示感谢。
法院根据公开开庭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认为,被告单位河南裕达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人张新成、郭丽杰、肖艳玲受郭文贵指使,违反贷款、票据承兑管理规定,以欺骗
手段取得银行贷款、票据承兑共计人民币14.95亿元,至案发有2.12亿余元贷款未归还
,其中张新成实施骗取贷款、票据承兑14.35亿元,郭丽杰、肖艳玲实施骗取票据承兑
6000万元,其行为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危及金融安全,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骗取
贷款、票据承兑罪的“有其他严重情节”,被告单位河南裕达置业有限公司、被告人张
新成均构成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被告人郭丽杰、肖艳玲均构成骗取票据承兑罪。公
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新成、郭丽杰、肖艳玲受郭文贵指使实施骗取贷款、票据承兑
犯罪行为,系从犯,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新成、郭丽杰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
己罪行,认罪悔罪,依法可从轻处罚,其中对被告人郭丽杰依法可适用缓刑;被告人肖
艳玲主动到案接受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且犯罪较轻,依法可免除
处罚。
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对被告单
位河南裕达置业有限公司判处罚金人民币一亿五千万元;以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对被
告人张新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以骗取票据承兑罪对被告人郭丽杰判处有期
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以骗取票据承兑罪对被告人肖艳玲免予刑事处
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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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文贵实际控制的又一公司——河南裕达置业公司及高管、职员骗取贷款票据承兑一案
在河南开封一审开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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