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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 发帖数: 1686 | 1 经常听说九二共识,就是没有看过。
谁有九二共识的全文,发来看看。 | l**s 发帖数: 9490 | 2
“九二共识”海协会电文大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于1992年11月16日致函台海峡交流基金
会,对以“口头声明方式各自表达”有关一个中国原则,表示充分尊重。
大陆海协会函电(全文)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10月28日至30日,我会、中国公证员协会人员与贵会人员就海峡两
岸公证书使用问题进行了工作性商谈,同时也就开办海峡两岸挂号函件遗失查询及补偿
问题交换了意见。这次工作性商谈,不但在具体业务问题上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而且
也在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表达一个中国原则的问题上取得了进展,这是有关各方共同
努力的结果。 3月份北京工作商谈结束后,我会一再声明,海峡两岸交往中的具体问题
是中国的事务,应本着一个中国原则协商解决;在事务性商谈中,只要表明海峡两岸均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基本态度,可以不讨论“一个中国”的政治含义,在事务性商谈中
表述一个中国原则方式可以充分讨论协商,并愿听取贵会及台湾各界的意见。 在这次工
作性商谈中,贵会代表建议在相互谅解的前提下,采用贵我两会各自口头声明的方式表
述一个中国原则,并提出了具体表述内容,其中明确了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
,这项内容也已于日后见诸台湾报刊。我们注意到,许惠祐先生于11月1日公开发表书面
声明,表示了与上述建议一致的态度。11月3日贵会正式来函表示已征得台湾有关方面的
同意,以“口头声明方式各自表达”。我会充分尊重并接受贵会的建议,并已于11月3日
电话告知陈荣杰先生。 为使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问题商谈早日克竟全功,现将我会拟作
口头表述的要点函告贵会:海峡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努力谋求国家的统一。但
在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含义。本此精神,对两岸公证书
使用(或其他商谈事务)加以妥善解决。 我会建议,在贵我两会约定各自同时口头声明
之后,在北京或台湾、厦门或金门继续商谈有关协议草案中某些有分歧的具体业务问题
,并由贵我两会负责人签署协议。
“一中各表”海基会复函 台海峡交流基金会于1992年12月3日,以海文陆(法)字第81
-10457号的文号,致函大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回复海协会11月16日的来函,说明建议
以“口头各自说明”有关“一个中国”含义。
台湾海基会函电(全文)
海峡交流基金会:关于“两岸文书查证”商谈等事,11月16日及30日大函均悉。 鉴于“
两岸文书查证”及“两岸间接挂号信函查询与补偿”是两岸中国人间的事务,问题悬宕
多时,不但影响两岸人民权益,且使人民对交流产生疑虑,诚属遗憾!顷接贵会上述二
函,显示“愿以积极的态度,签署协议”、“使问题获得完全解决”,端此,我方表示
欢迎。 我方始终认为:两岸事务性之商谈,应与政治性之议题无关,且两岸对“一个中
国”之含义,认知显有不同。我方为谋求问题之解决,建议以口头各自说明。至于口头
说明之具体内容,我方已于11月3日发布之新闻稿中明白表示,将根据“国家统一纲领”
及“国家统一委员会”本年8月1日对于“一个中国”含义所作决议加以表达。我方此项
立场及说明亦迭次阐明,香港地区、大陆地区及台湾地区之媒体,对于双方立场及说明
,先后已有充分报道。 目前当务之急应在于解决事务性实质问题,我方已依在香港商谈
所得初步共识,并充分考虑贵方之意见,整理协议草案,在香港面交贵方商谈代表,贵
会对于“两岸文书查证”及“两岸间接挂号信函查询与补偿”二草案若仍有“遗留的分
歧”,请速函告以利我方研究。 有关辜董事长与汪会长在新加坡之会谈,我方至为重视
。至于会谈之相关事宜,本会当于积极研究后,另函相告。
【在 k****u 的大作中提到】 : 经常听说九二共识,就是没有看过。 : 谁有九二共识的全文,发来看看。
| E****a 发帖数: 3088 | 3 中共的观点是两岸同属一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唯一合法政府。92共识,一中个表,中
共已经退了半步,给马英九一点面子。大陆强调一中,歹丸强调各表。
但歹丸郎还是不识趣,那么大陆收回这半步。不但坚持九二共识,还要认同核心内涵。
就是同属一中的内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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