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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ughts版 - 关于死刑的一点胡言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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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集] 关于死刑的一点胡言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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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wiki都是什么人在update阿?
讨论一个问题
这些科学实验好残忍啊
常昊太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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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 死刑话题: 敌人话题: 积极意义话题: 信号话题: 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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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x
发帖数: 16384
1
我觉得吧,首先得纠正一个观念:
毛主席说,凡是敌人支持的,我们都要反对;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都要支持。
这句话完全没错,但是一部分人却有意无意的将之绝对化了。
今天天主教的敌人们说:你们要废除死刑
我们说:老子偏不
嗯,很解气,很有骨气。
于是天主教的敌人们高兴坏了
明天天主教的敌人们就说:你们要做爱,你们要喝水,你们要进食
我们说:老子偏不,我们偏禁欲,我们偏禁水,我们偏绝食
嗯,那我会觉得我们真的很有骨气的。
所以我觉得是否接受别人的观念,得仔细分析是否对自己有利才能决定
下面我简单的谈下我对死刑的观点,因为铺开来谈实在太多了:
一、死刑的积极意义
死刑的惟一积极意义是向社会发出强烈的惩罚信号,以降低犯罪率以及犯罪的恶性程
度。(如果你想到其他积极意义,也可以提出来,但是别说是可以省点牢饭,我还说可
以省点氧气呢)
但是既然是发信号,那远有比死刑发出的信号更强烈的方法,比如剥皮,凌迟,游街
,酷刑,只要有足够的想象力,信号完全可以越发越强烈。
或者根据旧社会的司法实践,偷只鸡就判死刑,通个奸就用石头砸死,能极大的净化
社会道德环境。因为这个信号发的实在是够强烈的了。
x******n
发帖数: 9057
2
第一,剥皮或者凌迟会迫使罪犯自杀,从而不利于案件的破获,因为很多案情要通过审
讯来获得。
第二,株连并不一定会改善社会的教化,相反会使得大家包庇罪犯,从而不利于案件的
破获。
当然了,主要还是人道原因,但是人道和对社会的利益有一个平衡点,这些既不人道又
对社会无益的自然要废除。死刑要不要废除么,则要看它对社会的利益如何,这一点,
要分析太困难了,因为人的心理太复杂,只能看实际的数字。
第三,嫌疑人的说法是法庭判罪以前,以后还是称为罪犯的,所以你以此为论据是错误
的。

【在 kx 的大作中提到】
: 我觉得吧,首先得纠正一个观念:
: 毛主席说,凡是敌人支持的,我们都要反对;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都要支持。
: 这句话完全没错,但是一部分人却有意无意的将之绝对化了。
: 今天天主教的敌人们说:你们要废除死刑
: 我们说:老子偏不
: 嗯,很解气,很有骨气。
: 于是天主教的敌人们高兴坏了
: 明天天主教的敌人们就说:你们要做爱,你们要喝水,你们要进食
: 我们说:老子偏不,我们偏禁欲,我们偏禁水,我们偏绝食
: 嗯,那我会觉得我们真的很有骨气的。

kx
发帖数: 16384
3
1.犯了罪并不是一定就会被抓住,被抓住也不一定有证据判死罪,即使真被判了剥皮等
,临刑之前自杀也来得及。所以一犯罪就自杀的比例不会太高。
而且,刑罚的目的是降低犯罪率,并不是为了破案。罪犯都自杀了,那犯罪率就自动
下降了,这完全是酷刑的功劳啊,而且省了很多公共资源。
2.株连会促使人们在得知亲属犯罪后,增强举报的动机,因为只有所有人都包庇,同时
警察查不出,才会包庇成功。只要有一个人举报了,或者警察查出来了,就无法避免被
株连。而只有去举报,才能确保不被株连。
具体推理,可以参见博弈论初级阶段常提到的一个例子,囚徒困境。
3.嫌疑人的用法其实我也不是太清楚,不过刑事案件基本都是靠推理断案的。

说个题外话:
如果我犯了罪,管他警察证据掌握的再确凿,推理的再精妙,也决不承认。
就算被拍到照片了,我也说那是ps的或者被骗才做了那个动作,以为是假的。
如果用刑,那就承认,但一到公开场合(至少要上法庭吧)就翻供,说是被刑讯逼供
的。
当然,不能犯间谍罪,或者得罪黑帮,否则根本连赖皮的机会也没有,直接被搞死了
,哈哈。

【在 x******n 的大作中提到】
: 第一,剥皮或者凌迟会迫使罪犯自杀,从而不利于案件的破获,因为很多案情要通过审
: 讯来获得。
: 第二,株连并不一定会改善社会的教化,相反会使得大家包庇罪犯,从而不利于案件的
: 破获。
: 当然了,主要还是人道原因,但是人道和对社会的利益有一个平衡点,这些既不人道又
: 对社会无益的自然要废除。死刑要不要废除么,则要看它对社会的利益如何,这一点,
: 要分析太困难了,因为人的心理太复杂,只能看实际的数字。
: 第三,嫌疑人的说法是法庭判罪以前,以后还是称为罪犯的,所以你以此为论据是错误
: 的。

x******n
发帖数: 9057
4
第一,一样啊,如果临刑前自杀是可行的,这一酷刑同样失去威摄力和意义了。
第二,原来举报就可以免责啊,那更糟,整个社会都会限于疑神疑鬼和胡乱举报当中,
再也没有诚信,社会秩序会一团糟。
第三,断案不光靠推理,要将证据的,当然不能保证100%,但是到最后,无非是一个权
衡。从道德理论上你也许可以说宁可放过一千也不错杀一个,实际上是不能这样的。

【在 kx 的大作中提到】
: 1.犯了罪并不是一定就会被抓住,被抓住也不一定有证据判死罪,即使真被判了剥皮等
: ,临刑之前自杀也来得及。所以一犯罪就自杀的比例不会太高。
: 而且,刑罚的目的是降低犯罪率,并不是为了破案。罪犯都自杀了,那犯罪率就自动
: 下降了,这完全是酷刑的功劳啊,而且省了很多公共资源。
: 2.株连会促使人们在得知亲属犯罪后,增强举报的动机,因为只有所有人都包庇,同时
: 警察查不出,才会包庇成功。只要有一个人举报了,或者警察查出来了,就无法避免被
: 株连。而只有去举报,才能确保不被株连。
: 具体推理,可以参见博弈论初级阶段常提到的一个例子,囚徒困境。
: 3.嫌疑人的用法其实我也不是太清楚,不过刑事案件基本都是靠推理断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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