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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7 发帖数: 6300 | 1 基督徒顺服掌权者的限度
-- 地上法律至上?天上的法律呢?
新约圣经明确教导我们基督徒要顺服地上的法律和地上的权柄。“在上有权柄的,人人
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罗3:11节)还
有一句“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彼前2:13)
。这是我们都能耳熟能详的两段经文。
基督徒的身份不同于一般人,他既是地上国的国民,同时也是天上国的国民。
并且,一般而言,基督徒应当顺服政府,即便这个政府极其专制独裁(如朝鲜金家王朝
),我们不是革命者(基督徒永远不可做革命者)。我们不因为顺服神,就凡事反抗人。
但是,当地上的法律违反圣经,地上的权柄僭越神的宝座,基督徒该以哪一种为标准?
以圣经为标准,还是以地上的法律为标准?是仰望神还是仰望地上的权柄?
我讲的,不是相对领域的部分,而是绝对真理部分;不是轻微冲突,而是严重冲突。
我们不可能详细探讨各种状况,但我以三种例子来做为示范:
1、但以理,哈拿尼雅,米沙利,亚撒利雅不拜王像和违抗王命
这些事件,记录在但以理书。巴比伦的时任国王尼布甲尼撒发布命令(这个命令你要不
要无知到说这不是法律?),所有国民当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凡不俯伏
敬拜的,必立时扔在烈火的窑中(但3:1-6)
请注意,在上掌权者下命令了。这时,基督徒该顺服掌权者,是吗?结果,但以理等四
人就是不拜。对这样不顺服王命的行为,神很愤怒吗?因为他们违反神的“顺服在上掌
权者”的规定?
但以理书6:7-9说到了祷告事件。请见这经文:三十日内,不拘何人,若在王以外,或
向神或向人求甚么,就必扔在狮子坑中。
请注意,在上掌权者下命令了,不准许基督徒祷告,而此时但以理顺服在上掌权者了吗
?没有,反而怎样?让我们看经文:但以理知道这禁令盖了玉玺,就到自己家里(他楼
上的窗户开向耶路撒冷),一日三次,双膝跪在他神面前,祷告感谢,与素常一样(但
6:10)”
但以理不仅不顺服,反而是明目张胆故意让人看见。在此,我们可不可以说但以理这行
为,违反圣经的“不顺服在上掌权者?”
2、地上的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离婚吗?
回答是肯定的。国家法律许可离婚,国民可否在合法律的情形下,经协议或判决离婚?
回答也是肯定的。所以,基督徒离婚,有无违法?没有!那么,基督徒可否依法离婚?
可以吗?
我们可能遇到这种情况,我本该离婚,但教会不让(这在美国某华人教会发生过,经过
法院判决,这家教会赔偿当事人数百万美元)。教会违法没?违法了。我呢?没违法,
可圣经怎么说?不合圣经规定离婚的人是什么?是犯罪。
违法和犯罪,这时那种较严重?
这时,天上的法律与地上的法律发生了严重冲突。我想问问,天上的法律和地上的法律
那个大?那个对我们重要?
3、传福音要被禁止
有些国家就规定,不可以传福音,比如回教国家很多都有这样的法律。还有个国家就规
定,教会登记一定要接受政治条件(爱党),否则聚会为非法;未经许可不可到异地传
福音,不可以向18周岁以下传福音,等等。
这时,信徒必须接受统治者的政治的条件才能聚会吗?这时,你就不能向18周岁一下的
孩子传福音了吗?这时,信徒必须顺服法律就不用传福音了?我不是说在这种国家里面
,信徒要公然大张旗鼓去传福音,请不要误解。很多时候,事情要如何做,是必须有智
慧的。
我也不是要大家反抗国家法律,更不是要大家动辄不理会国家法律,请不要误解。我要
说的是,某些情形下,我们会发现国家法律是严重和圣经起冲突的。这时怎么办?是否
是圣经的教导与事实矛盾,于是让信徒无所适从?
圣经就是神的话,神的的话绝不矛盾,之所以我们认为出现矛盾,是我们没有把神的话
的总原则搞清楚,断章取义神的教导。所以,正确理解神的话,一定要解通全本圣经。
在使徒行传里,在上掌权者下命令,禁止传福音,但彼得和众使徒违反公会禁令依然传
。彼得为此讲了一句话: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徒5:29)
看到了吗?最关键的教义重点出来了:“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换言之,“顺
服在上掌权者”这样的经文,是必须同“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这类经文来一
起考虑的,不能无限制进行放大。请千万不要把国家法律拿来当成圣旨,而忘记圣经说
的规定。这就是真理时常出现的的反合性(paradox)。
我们记住一件事,在圣经的总原则里,凡是谈到我们与神的关系都是绝对的,凡是谈到
与人的关系都是相对。所以“顺从神”是绝对的,“顺从人”是相对的。我们爱人也是
一样。当我们把握住这个原则后,我们在这个问题上才不会出错,以致让撒旦魔鬼钻了
我们的空子。神是大有智慧的,我们信他更应该变成有智慧的人,而不是越信越笨。
愿神怜悯我们!
http://blog.sina.com.cn/s/blog_3dbc23ed0101dkms.html | J*******g 发帖数: 8775 | 2 谢谢分享。
人。
【在 j*******7 的大作中提到】 : 基督徒顺服掌权者的限度 : -- 地上法律至上?天上的法律呢? : 新约圣经明确教导我们基督徒要顺服地上的法律和地上的权柄。“在上有权柄的,人人 : 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罗3:11节)还 : 有一句“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彼前2:13) : 。这是我们都能耳熟能详的两段经文。 : 基督徒的身份不同于一般人,他既是地上国的国民,同时也是天上国的国民。 : 并且,一般而言,基督徒应当顺服政府,即便这个政府极其专制独裁(如朝鲜金家王朝 : ),我们不是革命者(基督徒永远不可做革命者)。我们不因为顺服神,就凡事反抗人。 : 但是,当地上的法律违反圣经,地上的权柄僭越神的宝座,基督徒该以哪一种为标准?
| b***y 发帖数: 16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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