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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ustInJesus版 - 答唐崇荣弟兄书(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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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唐崇荣弟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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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崇荣弟兄赐鉴:
三 月八日承蒙李文正先生安排,幸会先生,机会难得,诚如先生所言,交通并非苟同
,批判诚有必需。属灵之事,非三言两语可解释清楚。是日交通虽酣,言犹未尽。 麟
于次日三月九日向李弟兄建议与先生再次交谈,先生婉谢,未能如愿以偿,至以为憾,
虽无缘面谈,文字沟通尚可,故敢冒昧提笔再论真理。
壹、
先生首提魂与情感心思意志关系问题,盖人有情感心思意志,乃众所公认事实,圣经多
处指明魂有情感之作用,(申六5,撒上十八1,申十四26,结二十四21,歌一7,太十
二18,诗一零七18,)心思之作用,(诗十三2,箴二10,二四14,)意志之作用。(
代上二二18,伯六7,七15。)【以上各处之『心』原文皆为『魂』】圣经又指明人有
灵、魂、体之分,其理至明,其证甚多,兹举其二,(一)帖撒罗尼迦前书五章23节清
楚分列三词『灵、与魂、与体』,灵为πνεμα,魂为ψυχη,体为σωμα,三
词以και分开,若为同义,何必字异,又何必以και(『与』) 字分开?神的话
一点一画不能改变,每词皆有其正义,不能丝毫含糊。(二)希伯来书四章十二节清楚
云神的话将魂与灵剖开,若如先生所解云『神的话大能至不能 分开之灵与魂亦能分开
』,则必引致如下结论:1、按先生解经原则,下文必须解为『神的话大能至不能分开
之骨节与骨髓都能分开』此话首先不合事理,盖骨节骨 髓明显能分。2、即合事理,
亦不合情理,盖神的话之作用岂仅为分开不能分之骨节骨髓者?3、回到上文,若如先
生所解,『不能分开之灵与魂亦能分开』则灵与 魂到底藉神的话,还是能分开。先生
之解经,恐不能自圆其说。
马丁路德为更正教公认正统教师,他明言人分灵魂体三部分,并以灵为至圣所,魂为圣
所,体为外院,先生云不能说这些是人的『部分』,只能说是人的『功用』,然路德清
楚云此三者乃人之三部分,Three Parts,(见附文一,)又先生以传道书三章二十一
节图证动物亦有灵,然此灵之与人灵不同,如同动物之魂与人之『活的魂』不同一样(
创二7描写人之Living Soul原与一21描写动物之『有生命之动物』在希伯来文原为同字
,故同字不一定指同事。)故此传道书三章二十一节本身并不证明任何论点。以上为灵
魂体分论之真理。
基于以上灵魂体三分论,探求心思情感意志之所在,可知此三者首先不可能在人『体』
中,圣经说人的灵是耶和华的灯,(箴二十27,)是敬拜神的地方(约四24),是人重
生之处,(约三6,)是见证我们是神儿女之所在,(罗八16,)更是主与我们同在之
处。(提后四22。)犹大书十九节说,背道之人属乎魂,没有灵(意即其灵不起作用,
参Henry Alford, D.D., Dean of Canterbury, NT for English Readers, Moody
Press)。然而事实说明背道的人心思意志情感仍甚活跃,凭此可知此三者之活跃,必
活于人魂中,故圣经虽无一节特指心思情感意志专属于魂,其理至为明显。
贰、
先生提及『启示』与『光照』问题,认为今人只能有『光照』,只有写经之人有『启示
』。此为用词之争,原不值讨论,惟先生强调启示只能应用于圣经六十六卷之圣言,之
后无人能有任何启示,只能有illumination,此说纯属无稽。查林前十四章二十六节说
信徒聚会各人『或有启示』,则保罗承认圣经作者外之人亦可有启示。在教会聚会中任
何人皆可能有启示。当然我们同意圣经之经典(Canon)只有六十六卷,此外无人能加
能减。惟对此经典,信徒得蒙启迪,除去蒙蔽,看见真理,此诚为启而示者。如彼得蒙
父『启示』,得认识基督,(太十六17,)此对基督之认识,非仅彼得一人独有,历代
圣徒皆凭此启示认识基督。坚持一词之意义,并无任何价值,只启争端。

参、
先生质疑以弗所书四章八节倪弟兄对『掳掠仇敌』一词之解释,按『仇敌』一字原文α
ιχμαλωσιαν,英文KJV并ASV都译为captivity,可泛指一切被基督所掳掠的
,包括黑暗权势、罪、死、撒但等,亦可专指被掳的人。采前者解法,大不乏人,教父
Chrysostom解为『魔鬼、死亡、咒诅、罪』,(见附文二,)解经权威Matthew Henry
解为『所有属灵仇敌,包括罪、死、魔鬼』,(见附文三,)希腊文权威G. Kittel更
解作『诸灵』spirits。(见附文四。)倪弟兄于『工作的再思』解释此段时说:『基
督已经得胜,升上高天,掳掠了一切从前辖管人的势力,叫人在基督里也完全胜过撒但
』(倪柝声文集二辑十册十七页)明显他解释captivity为『辖管人的势力』,引申为
撒但,此解原无可厚非,一知半解者若咬文嚼字,难免见笑专家。顺便可提李常受弟兄
于解释该段时,一面清楚将此字解作『被掳的』(见以弗所书生命读经三十八篇『成全
圣徒的恩赐』)一面又平衡的指出其各面意义,(见新约恢复本以弗所书四章八节注解
二,)先生自称熟读李弟兄着作,自应晓得此事,不需麟点明
肆、先生所提关于『主小我大』,『生』神『熟』神等用词,涉及三一神所经过之过程
问题。神是三一的神,祂在基督里成为肉体,(约一14,)最终成为赐生命的灵。(林
前十五45。)此过程使在人不能靠近光中(提前六16)之自有永有(出三14)的神成为
可接受、(约一12、)可内住、(约壹四15、)可见可摸、(约壹一1、)可吃可喝(
约六57)的一位。在此同时,祂的神位神性并无改变,祂仍为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
的神(罗九5)。以其神性说,祂『与父原为一』;(约十30;)以其人性说,祂是『
大卫后裔生的』。(罗一3,4。)在祂的复活里,祂被神生为长子,(罗一4,行传十
三33,)并『成了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在此灵里,祂成了信徒『生命的粮
』。(约六51。) 说到所谓『主小我大』,出处为李常受所着『吃主』一书第二篇,
惟读书必须读上下文,其中十六页李弟兄清楚说明『你不要错解,我不是说,主耶稣本
身比你小, 祂的本身不知比你大多少倍,不知比你高多少倍,祂本身是高大,但为着
来给你吃,为着来给你享用,祂的的确确是变作一位小耶稣』(十六页)他又说:『我
再 说,耶稣本身是伟大的,但是为着给我们吃,为着给我们享受,祂甘心卑微。取奴
仆的形像(同页)』由此观之,李弟兄从未否认基督之神性,换句话说,从未否认 基
督之伟大,全能全智,只是在其经过过程里,作为生命之粮,甚至作迦南妇人捡起之碎
渣儿,祂是微小可吃,任何有识之士皆不会以此枉作文章,大惊小怪。李弟 兄该章主
旨说明主来世间不是要人为祂作工,乃是要以自己作生命餧养人,福音好比筵席,主亲
自作成一切,今天人只需进入神在基督里所预备的福分,就能享受福 音,若死抓住李
弟兄一、两句话,不看上下文,不仅是断章取义,更是恶意曲解。

伍、
『生』神『熟』神的问题,其解释出于同理,若明此理,则问题迎刃而解。神在成肉身
之前,为人所不能亲近者,此之为『生』。神在基督里成为灵,为人所能接受者,此之
为经过过程。『生』与不『生』之分,指神在基督里所经过之过程而言,非指神素质而
言,未知先生有否研究过神学上有Essential Trinity,与Economical Trinity之分(
素质之三一与经纶之三一,见L. Berkhof : Systematic Theology p.89; Hasting’s
Dictionary of Christ and the Gospels Vol 12, p.765; Van A. Harvey, A
Handbook of Theological Terms, p.247)。 以素质而言,神无『生』与『不生』之
分,以经纶而言,神从不能靠近之光中之神成为肉身,最终成为赐生命之灵,此过程可
称自不能接受者至能接受者,自客观者 变主观者,自『生』变『熟』。若不会分辨三
一神素质与经纶此二者间之讲究,则在神学上尚须进修,若光强调其一而否认其二,则
难免落入错误中。李弟兄在说神 在时间里经过过程,但并无否认祂在素质上之永恒性
与全能性。先生若否定神在基督里所经过之过程,则有嫌陷于错谬之虞。兹引李常受弟
兄谈此问题一段以供先生 参考:『素质的三一是指三一神的素质,为着祂的存在。在
祂的素质里,神乃是一,是一位独一的神。(赛四五18下,林前八4。)在素质的三一
里,父、子、灵在同一时间里,以同一方式同时并存,互相内在,不分先后;没有第一
、第二或第三者的分别。在素质上,神是一;但在经纶上,祂却是三─父、子、灵。(
太二八19,林后十三14。)在神的计画,神行政的安排,神的经纶里,父取了第一个步
骤,子取了第二个步骤,灵取了第三个步骤。父定计画,(弗一4~6,)子来完成,(
7~12,)灵来应用子按照父的计画所完成的。(13~14。)这是神经纶中一个连续的
程序,为要完成祂永远的定旨。素质的三一是指三一神的素质,为着祂的存在;而经纶
的三一是指祂的计画,为着祂的行动。神圣三一的存在是必需的,神圣三一的计画也是
必须的。…我们需要看见,这位将祂自已分赐到我们里面的神,是三一的。照着新约来
看,父、子、灵都在我们里面。(弗四6,西一27,约十四17。)虽然父、子、灵都在
我们里面,在经历上,我们却感觉只有一位在我们里面。住在我们里面的这一位,乃是
三一神。
主吩咐我们要将万民浸入『父、子、圣灵的名里。』(太二八19。)神圣的三一只有一
个名。这名是神圣所是的全部,相当于祂的人位。将人浸入三一神的名里,就是将他们
浸入三一神一切的所是里。一旦我们信入基督,并浸入神圣三一的人位里,我们就该藉
着有分于父神的爱、子神基督的恩典、及灵神的交通,每日享受三一神。(林后十三14
。)至终,在永世里,我们要享受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到最完满的地步。启示录二十
二章一节说,生命水的河,从神和羔羊的宝座流出来。这描述三一神─神、羔羊、和那
灵(由生命水所表征)─如 何在祂元首权柄(宝座的权柄所含示的)之下,将祂自己
分赐到祂的赎民里,直到永远。路德马丁警告我们,不要用我们天然的理解去摸神圣三
一的事。他说,那些 用自己的头脑,自信的去摸这事的人,就是『神的教师,不是祂
的学生』了。没有一个人能充分的解释三一神。凡记载在神纯正的圣言里的,我们都该
简单的接受, 并说阿们。我们只能陈明在新约里关于这伟大真理的神圣事实,使我们
得到一个印象:神圣三一将祂自已分赐到我们里面。我们不该太过用我们的头脑,来明
白三一 神,乃该运用我们的灵,来经历并享受三一神父、子、灵在我们里奇妙的分赐
。』(李常受着:主今日恢复之主要项目的重点第七页,十至十二页。)『为着神能成
为人的享受,神就需要有成为肉身的过程。如果神不是成为肉身,祂永不能成为我们
的食物。当耶稣说,祂是生命的饼,那时祂已经经过处理了。祂是神经过了处 理,成
了肉身。第二步的处理是在祂成为肉身之后,祂成了赐生命之灵。是神,祂取了肉身。
是肉身,祂成了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章四十五节下:「末后的亚当成 了赐生命的灵
。」耶稣是神成了肉身,又是肉身成了赐生命的灵。你能看见这过程么?因此我们说,
我们的耶稣是经过处理的神。如今,我们的神不是「生」的神。 祂已经过完全的处理
。』(李常受着:福音书中的基督第二十一、二页。)
陆、
先生质疑『子』是否『父』又问子若是父,何以子能向父祷告?以赛亚书九章六节清楚
说明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为永在的父,此处明文说出,子即是父,然『父』与『子』
彼此并没有区别。神学上称之谓『distinct but not separate』,有别而没有分,父
定计画,(弗一4~6,)子来完成,(7~12,)灵来应用子按照父的计画所完成的。
(13~14。) 三者有别而无分。此为正统真理,正统神学之信仰,无可置疑。先生问
难以赛亚九章六节之『一子』若指父神,则『一子赐给我们』之赐者何也?答为赐者即
所赐者 也。赐者为父,所赐者亦为父,同一位也。我们只能承认,头脑不能理解此事
。但不能否定此圣经事实。士师记六章十一至二十四节和十三章十五至二十四节,给我
们看见,耶和华的使者,就是耶和华自己。撒迦利亚十二章八节下半所说的,证实『
耶和华的使者』就是耶和华神。这就是说,耶和华神差遣祂自己来作祂的使者。 明白
这个原则,就对子既是父,何以子还能向父祷告这件事,没有甚么问题了。祷告者与听
祷告者,祷告的子与听祷告的父,乃是一位。(参『关于父子灵三而一的 神』第二十
二、二十三页)我们承认,神乃是三一的神,虽有三之讲究,在本质上仍是一位神。以
父子灵为三『位』,(如『三位一体』之『三位』)此为人造语言 之表达,未尽理想
,即使回到英文『person』或拉丁文『persona』或希腊文προσωπον,亦不尽
达意,若说得太过,有落在Tritheism三神论之嫌。神学家因其有嫌分裂神之性情、属
性、屡弃而不用,改以hypostasis一词。有名写罗马书注解的多玛格力菲(Griffith
Thomas)在他所着「神学的原则」一书中,论到神三而一的问题说:『这身位的说法,
有时也受到反对。这说法,像人一切的语言,难免不适当的,甚且会有积极的错误。切
不可把神的三个身位,讲得太过;否则就会讲出三位神来。…我们是迫不得已,「本质
」和「身位」这类的说法,但我们的意思并非像我们所领会人的本质和位格一样。…三
而一的真理与经历,并不在于神学上的说法。』

柒、
神之经过过程,为圣经之一大启示,是神永远经纶之主要成就。倪、李二兄之信息,清
楚阐明此真理,不明其理者,认为其发表与传统神学有出入,则凭此大加批评,察人类
语言发表,乃根据人的领会看见而定,有了新的看见自然需要新的发表。Reformed派神
学家约翰加尔文(John Calvin)说,『若人定罪一切非逐字出于圣经之词句为太过陌
生新奇,则其加诸吾人身上的律法,未免无理…无何能禁止我们偶然在适当场合下,以
更达意之词句,表达圣经之深奥难懂事物…若人只因字眼新颖而批评挑剔,他不配被称
为真理之光的传扬者,因他所挑剔的字眼,无非是叫真理显为更清楚明白者。』(
Institute of Christian Religion, I,13,3) 基督教梏于传统观念,有所不能看见者
,故神在历史中兴起祂众仆人恢复真理,此恢复非在原有圣言启示中有所加增,只求将
原有而失去之圣道恢复,此恢复自然带 进新发表,新名词,没有此看见者,固执旧有
字句,盲目批评,此为井蛙夏虫之见。然真理不怕辩论,只会越辩越明;诚如先生所云
,大家不应逃避批判,反应正视 批判,以求阐明真理、发扬真理。此函仅就先生提出
问题作初步探讨,麟于三月八日会议中,曾恭问先生十数问题,尚祈先生拨冗赐答,彼
此切磋。此等对话,殊为 有益。若先生不嫌,麟将以此信内容并以后对话,印刊成书
,俾神众儿女共同得益,叫真理得以发扬光大。
此致祝
主恩常在
在基督里一位小弟兄 余洁麟上
主后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r********7
发帖数: 887
2
宏论!击节赞叹!
主是“碎渣儿”,唐大牧师太过高傲,看不懂这个事实啦~~~~~。
B******y
发帖数: 2255
3
特别Amen第七点,不能凡是没有见过的词语就是罪状,也不能从人的话里割出一点来批
判。要批判/讨论也得就说话者的原意进行。

【在 a***x 的大作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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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月八日承蒙李文正先生安排,幸会先生,机会难得,诚如先生所言,交通并非苟同
: ,批判诚有必需。属灵之事,非三言两语可解释清楚。是日交通虽酣,言犹未尽。 麟
: 于次日三月九日向李弟兄建议与先生再次交谈,先生婉谢,未能如愿以偿,至以为憾,
: 虽无缘面谈,文字沟通尚可,故敢冒昧提笔再论真理。
: 壹、
: 先生首提魂与情感心思意志关系问题,盖人有情感心思意志,乃众所公认事实,圣经多
: 处指明魂有情感之作用,(申六5,撒上十八1,申十四26,结二十四21,歌一7,太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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