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买买提看人间百态

boards

本页内容为未名空间相应帖子的节选和存档,一周内的贴子最多显示50字,超过一周显示500字 访问原贴
USANews版 - “艾滋病人可以献血!” 伪科学政治传销您就别信了
相关主题
【重大】故意传染艾滋病不再是重罪?FDA迫于猪党压力开始考虑放松对男同性恋献血限制
unidentified_title加州艾滋病献血不再是重罪,各位好自为之吧
加州社会主义共和国阿诺洲长发来贺电
加州通过的奇葩法案盘点美国首都艾滋病泛滥 感染率甚至超非洲国家 (转载)
一个右派关于猪党艾滋病情隐瞒轻罪化法案的思考因为gay佬的缘故,中国青年感染爱滋比例五年升一倍
选举舞弊重罪,最高判7年。关于艾滋病:美国政府就是掩耳盗铃 (转载)
CDC报告:新增艾滋病毒感染病例超过60%为屁精。 (转载)美疾控中心:全美一半黑人男同性恋会感染艾滋 (转载)
三德子再出一狠招:所有艾滋病毒携带者可以申请政府的特殊津贴 (转载)晶晶评论一下,三德子的艾滋病政策
相关话题的讨论汇总
话题: hiv话题: 艾滋病话题: 提案话题: 献血话题: 传播
进入USANews版参与讨论
1 (共1页)
L**********y
发帖数: 201
1
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反吃瓜联盟”
这几天,“艾滋病人可以在加州献血”一题火速传遍朋友圈。有营销号称这个众议院通
过但州长还未签字没有生效的提案“疯了”,比如《加州众议院通过提案:艾滋病人可
以隐瞒病情随意献血,不再判重罪》…
以下一篇《加州医生哭了:艾滋病人献血,sex故意传播艾滋病不是重罪》的文章里几
乎每句话都有语病和科学错误,很难想象这样一个没有基本医学常识、英文医学名词错
误百出的人还能“搞肿瘤”,不是“李莫愁”,明明是李鬼。
上文槽点实在太多,基本常识:
Herpes(泡疹,作为医学名词是复数)不是艾滋病,只是患有疱疹的人被传染HIV的几
率增加。
新的研究统计发现艾滋病的传染性并不强。一些高风险的行为,比如不使用安全套的
anal,感染率是1~2%,与艾滋病人共用针头的感染率是0.67%——100%感染率的说法毫
无根据。
Walrus的中文翻译是海象,长这个样↓
Walrus并不是什么细菌也不是艾滋病的专业术语。我们猜了半天,也许作者想要写的是
“virus”(病毒)?
“艾滋病人献血”本来就是一个惊恐的话题,竟然还有人要立法让艾滋病人可以肆意传
播疾病,文章点击率立马暴增,随即得出结论“加州民主党真是要逼死人啊”。
他们就是不提,这个提案虽然通过了加州议会,但是州长还没有签字,并没有生效成为
法律(州长在10月15日前可以同意或否决提案)。好几篇文章在最后呼吁大家要选某某
共和党人作州议员“改变现状”,软文写得好有力。靠选一个共和党的议员既不会马上
改变这个结果,按这次的舆论导向暗示“加州民主党议员要害你得艾滋”,更像是某位
华裔共和党候选人在中文网路上通过炒作该议题来增加曝光率。
1、SB239到底讲了什么
在目前的加州法律下,如果一名HIV携带者或艾滋病患者在已知自己携带病毒的情况下
故意通过性行为传播疾病,将被判为重罪(felony),可被判监禁3年、5年或8年。同样
,如果已知自己携带病毒的情况下仍然故意献血、捐献器官,在一些情况下捐精和母乳
,都会被判为重罪,可判监禁2年、4年或6年。SB239提案下,故意传播传染性疾病仍然
是犯罪,但是提案重新定义了“故意传播”的概念,如果患者使用安全套/在HIV治疗中
,并不属于“故意传播”。当然,如果性行为中牵涉强行侵犯的行为,照样会重判。
把故意传播疾病行为从重罪变成轻罪,理由包括;
1)目前的法案有歧视和污蔑艾滋病或HIV携带者的嫌疑。当前其他已知患有传染性疾病
(比如丙型肝炎)还故意传播的行为基本都是轻罪(misdemeanor),唯独艾滋病和HIV
携带者是重罪(felony)。提案的原意是反对唯独歧视HIV携带者,认为应当同罪同罚[1
]。故意传播梅毒、埃博拉病毒者是否也应该一视同仁呢?
2)提案也认为目前的HIV相关立法并没有跟上现代医学发展的脚步。新的研究发现,艾
滋病的传染性并不强,而且已有治疗手段让HIV携带者血液中几乎不存在病毒,传染率
大大降低。艾滋病的危害性和致病性也不再是十几年前所认为的那么严重。
3)提案的关键是患者“是否知道自己携带病毒”还故意传染。如果知道会是重罪,高
危人群可能就选择不去做常规检查。提案认为将艾滋病“非犯罪化”后可以让更多人主
动进行检查。
现有的严厉立法真正危害到的是那些看不起病、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的艾滋病高危人群,
知道如果得病也无法负担起治疗费用,做检查还可能要花钱,又有被起诉为重罪的危险
,还不如不检查呢。
2、提案的实际影响
目前朋友圈主要传播的内容是“艾滋病病人会去献血”,不仅是误读,也是对提案实际
影响的一种恶意推测。
若真有不怀好意的艾滋病人去献血,其实血库所有血制品都会常规检测HIV和其他传染
性疾病,有问题的血液也会被丢弃不用。血库如果查出献血者的血液中有HIV,会直接
通过电话或寄信来通知献血者——此时献血者须重新测试是否是HIV假阳性。也就是说
,如果一名HIV携带者故意去献血,知道自己会被查出,就算变成了轻罪也还是犯罪,
为何还要去铤而走险呢?
得了艾滋病还去献血的案例有没有呢?加州医疗专家经过统计后得出结论,在过去的30
年间,总共只有2起案件是与故意传播HIV相关的[3],可以说是非常罕见。而在美国通
过输血感染艾滋病的概率不到百万分之一,如此之低,以至于通过输血感染艾滋病的概
率少于被闪电击中的概率。目前世界上因为艾滋病血液污染血源造成感染的事件基本都
发生在管理程序不完善的发展中国家。
在80至90年代,由于公众对“艾滋病”这个新事物的恐惧,加州通过了一系列法律,几
乎将携带HIV病毒视为一种犯罪,严厉惩罚,各种歧视。1990年间加州甚至还出现了
Prop64——“禁止艾滋病人或HIV携带者在厨房和学校工作”这样的提案,最后被选民
否决。
很多公共健康研究的结果认为,现有HIV相关法律严重落后于目前医学界对于HIV和艾滋
病的认识。事实证明,更严厉的法律和蔑视HIV携带者并不能有效地减少HIV的传播,通
过法律来严控HIV携带者根本不是解决艾滋病传染有效方法[4]。
加州HIV犯罪人数(逮捕,指控或被判有罪)一直在逐年减少中,最高年份是70人,
2014年有5人,大多数与卖淫相关[5]
此外,这个提案更像是一个为艾滋病患者和HIV携带者群体的发声和维权,一个“宣言
式”的提案要求同罪同罚。这个提案目前也受到了不少批评,不排除被州长否决的可能
。反对的声音中不仅有来自共和党一边的立法者,HIV社会活动家Deondre B. Moore以
亲身经历指出,当时他的伴侣欺瞒了其HIV测试结果,使他遭到感染。他提议SB239应当
重视那些已知自己携带病毒却仍然故意传染给他人(比如伴侣)的行为,应当要受到重
罪的司法惩罚。
这个提案自今年3月开始,几经陈述、辩论、修订和讨论,这些内容都是公开的,却到
现在才突然被朋友圈关注。任何提案有利有弊,最终的论证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的问题。我们尊重对提案影响有担忧的人,但解读提案必须实事求是,结合现状,而不
是通过造谣扭曲事实来实现自己的政治诉求。
4、民科传销式的政治斗争
这种“民科传销式的政治斗争”在朋友圈屡见不鲜。往往是拿出一个提案,以带有偏见
的解读来误导读者,以惊恐的标题来增加点击率,毫无科学根据的“专家分析”,通过
夸张其影响、甚至无中生有来增加恐惧,其背后的政治意图非常明显:你再不选共和党
的候选人加州就要完蛋了。
这样的谣言,我们见过太多次了,比如“非法移民可以投票治国了”,“非法移民撞死
中国人就可以拿绿卡”,“庇护城就是包庇罪犯”、“加州小学按中国方言细分,影响
我小孩的录取率”。这种见到胳膊就想到大腿的滑坡谬误,特别适用忽悠一些不看法案
原文,甚至连朋友圈原文都懒得读完、只看标题“见风就是雨”的low information读
者。
请记住,谣言止于智者。
T******0
发帖数: 1071
2
你这个调调,和“恐袭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是一样的。
j****l
发帖数: 3356
3
艾滋病人献血的危害是输血传染,你扯啥与艾滋病人共用针头的感染率是0.67%?你咋
不说和艾滋病人握手的感染率是0%呢?

【在 L**********y 的大作中提到】
: 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反吃瓜联盟”
: 这几天,“艾滋病人可以在加州献血”一题火速传遍朋友圈。有营销号称这个众议院通
: 过但州长还未签字没有生效的提案“疯了”,比如《加州众议院通过提案:艾滋病人可
: 以隐瞒病情随意献血,不再判重罪》…
: 以下一篇《加州医生哭了:艾滋病人献血,sex故意传播艾滋病不是重罪》的文章里几
: 乎每句话都有语病和科学错误,很难想象这样一个没有基本医学常识、英文医学名词错
: 误百出的人还能“搞肿瘤”,不是“李莫愁”,明明是李鬼。
: 上文槽点实在太多,基本常识:
: Herpes(泡疹,作为医学名词是复数)不是艾滋病,只是患有疱疹的人被传染HIV的几
: 率增加。

t******g
发帖数: 1667
4
民主党外围宣传员每发一篇熊文,都是在证明他们要么真傻要么真坏。
r*****s
发帖数: 1815
5
跟川粉讲道理大概就是对粪坑喷香水的感觉吧
血入库前都要做检测,那么如果有人高危之后在窗口期故意去献血,那么几率还是很小
很小。这个场景本来就不容易发生。电影都没这么编的。
如果有人故意往自己身体里打一管hiv血液然后去献血。。。疯到这样的人判个重罪就
能拦得住?
r*********t
发帖数: 4911
6
楼主有一种自信,那就是他自己没看bill原文,就敢说别人是伪科学政治传销,他的这
种自信,我很佩服。
俺是看过bill原文的,我只想说,楼主或许真的看到过“伪科学政治传销”。毕竟在我
眼里,楼主自己就是“伪科学政治传销”。那么对于这个新法案,献血部分的原文是什
么的?
Existing law makes it a felony punishable by imprisonment for 2, 4, or 6
years for any person to donate blood, tissue, or, under specified
circumstances, semen or breast milk, if the person knows that he or she has
acquired immunodeficiency syndrome (AIDS), or that he or she has tested
reactive to HIV.
This bill would repeal those provisions. The bill would instead make the
intentional transmission of an infectious or communicable disease, as
defined, a misdemeanor punishable by imprisonment in a county jail for not
more than 6 months
也就是像楼主说的“把重罪变成轻罪” 艾滋病病人故意献血,只会收到6月以下的拘禁
。如此轻的惩罚,反倒是楼主口中的那些伪科学政治宣传才说了事实。
至于楼主自称的把故意传播艾滋病从重罪定为轻罪的三条理由。
第一,此项法案是针对对艾滋病人的歧视,楼主高声疾呼:“故意传播梅毒、埃博拉病
毒者是否也应该一视同仁呢?”
我的回答:废话,就该一视同仁,全部都定位重罪。现在左逼民主党,不让这些传播病
毒行为定为重罪也就罢了,还以不歧视hiv病人为借口,强行减轻蓄意传播艾滋病的罪
行。借口是好的,方向是错的。
第二,楼主说“提案也认为目前的HIV相关立法并没有跟上现代医学发展的脚步。新的
研究发现,艾滋病的传染性并不强,而且已有治疗手段让HIV携带者血液中几乎不存在
病毒,传染率大大降低。艾滋病的危害性和致病性也不再是十几年前所认为的那么严重
。”
我的回答:鬼扯。大家自己去看bill原文,哪里有规定经过治疗的hiv患者不让献血了
?楼主的文章,显然是翻译自加州参议院有关bill的声明,而bill的原文显示,当前加
州州法完全没有说,要给“经过治疗之后,不携带艾滋病毒的艾滋病病人蓄意献血”判
felony.现行加州州法说的是要给蓄意献血的hiv positive的人判felony。难道楼主和
加州senate一样,认为只要是经过治疗,即使血液是hiv positive,也可以说这血“几
乎不存在病毒,传染率大大降低”?
第三,楼主(翻译自加州senate有关bill的申明,而不是bill本身)说:“提案的关键
是患者“是否知道自己携带病毒”还故意传染。如果知道会是重罪,高
危人群可能就选择不去做常规检查。提案认为将艾滋病“非犯罪化”后可以让更多人主
动进行检查。”
我的回答:看了原文就知道,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原文说的是“Under existing law,
if a defendant has been previously convicted of prostitution or of another
specified sexual offense, and in connection with the conviction a blood test
was administered, as specified, with positive test results for AIDS, of
which the defendant was informed, the previous conviction and positive blood
test results are to be charged in any subsequent accusatory pleading
charging a violation of prostitution. Existing law makes the defendant
guilty of a felony if the previous conviction and informed test results are
found to be true by the trier of fact or are admitted by the defendant.
This bill would delete that provision. "
这哪里是防止艾滋病患者去做检查,根本就是对曾经蓄意传播艾滋病的人一律既往不咎
。你免去了他们以前传播艾滋病的罪行,他们自然敢跑去检查了。
当然,我这只是一家之言。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楼主并没有比对过加州senate的声明和
bill原文的差异。在我看来,楼主和加州senate一样,都在做“伪科学政治宣传”。
下面是加州senate有关bill的申明
http://sd11.senate.ca.gov/news/20170531-bill-modernize-discriminatory-hiv-criminalization-laws-passes-senate
下面是bill原文
http://leginfo.legislature.ca.gov/faces/billNavClient.xhtml?bill_id=201720180SB239
T*******u
发帖数: 1908
7
完全就是一篇垃圾文章
所谓把故意传播疾病行为从重罪变成轻罪的三条理由,至少两条都不成立
丙肝现在已经可以治愈;
梅毒抗生素就能搞定;
埃博拉潜伏期总共还不到三周,发病基本2周就死,症状非常明显,怎么可能通过血液
大规模传播?
而HIV不但还是绝症,潜伏期非常长,并且造成全身免疫系统崩溃,
以上那些疾病危害和HIV能比吗?什么时候HIV也可以治愈了,再变成轻罪不迟
“如果知道会是重罪,高危人群可能就选择不去做常规检查。”
这个理由完全就是扯淡。就算你知道了自己是HIV携带者,只要不传播,一样屁事没有
。又不是只要知道是HIV携带者就要入罪。除非本来就想着要去传播HIV,否则怎么会因
此就不做检查?!
就这条狗屁法律本身,实际意义不大,因为现在献血传播HIV的路基本已经堵住了;
真正有意义的是这个建议“HIV社会活动家Deondre B. Moore以亲身经历指出,当时他
的伴侣欺瞒了其HIV测试结果,使他遭到感染。他提议SB239应当重视那些已知自己携带
病毒却仍然故意传染给他人(比如伴侣)的行为,应当要受到重罪的司法惩罚。 ”
r*********t
发帖数: 4911
8
他完全就是按照加州senate有关这次bill的申明做的spin.如果他真的看过原始bill,他
就会知道,家走senate的申明纯粹指鹿为马。

HIV

【在 T*******u 的大作中提到】
: 完全就是一篇垃圾文章
: 所谓把故意传播疾病行为从重罪变成轻罪的三条理由,至少两条都不成立
: 丙肝现在已经可以治愈;
: 梅毒抗生素就能搞定;
: 埃博拉潜伏期总共还不到三周,发病基本2周就死,症状非常明显,怎么可能通过血液
: 大规模传播?
: 而HIV不但还是绝症,潜伏期非常长,并且造成全身免疫系统崩溃,
: 以上那些疾病危害和HIV能比吗?什么时候HIV也可以治愈了,再变成轻罪不迟
: “如果知道会是重罪,高危人群可能就选择不去做常规检查。”
: 这个理由完全就是扯淡。就算你知道了自己是HIV携带者,只要不传播,一样屁事没有

l****z
发帖数: 29846
9
我记得献血的情况下一般没有检测艾滋病毒的, 因为成本高, 所以才有原来知道有艾滋
病还去献血算重罪.

【在 r*****s 的大作中提到】
: 跟川粉讲道理大概就是对粪坑喷香水的感觉吧
: 血入库前都要做检测,那么如果有人高危之后在窗口期故意去献血,那么几率还是很小
: 很小。这个场景本来就不容易发生。电影都没这么编的。
: 如果有人故意往自己身体里打一管hiv血液然后去献血。。。疯到这样的人判个重罪就
: 能拦得住?

T*******u
发帖数: 1908
10
“Under existing law,
if a defendant has been previously convicted of prostitution or of another
specified sexual offense, and in connection with the conviction a blood test
was administered, as specified, with positive test results for AIDS, of
which the defendant was informed, the previous conviction and positive blood
test results are to be charged in any subsequent accusatory pleading
charging a violation of prostitution. Existing law makes the defendant
guilty of a felony if the previous conviction and informed test results are
found to be true by the trier of fact or are admitted by the defendant.
This bill would delete that provision. "
这段话的意思是妓女如果以前被抓过,并且被抓的时候就一并验出来有HIV,那么以后
再因为卖淫被抓,就要加上传播HIV的罪;然而,现在新法案取消了这条
妓女知道自己有HIV还坚持卖淫,难道不算故意传播HIV吗?!难道不应该被charge吗?!
这和LZ说的什么不入罪了就敢去检查了,简直一点关系都没有啊。
LZ这篇洗地文,简直就是垃圾啊

has

【在 r*********t 的大作中提到】
: 楼主有一种自信,那就是他自己没看bill原文,就敢说别人是伪科学政治传销,他的这
: 种自信,我很佩服。
: 俺是看过bill原文的,我只想说,楼主或许真的看到过“伪科学政治传销”。毕竟在我
: 眼里,楼主自己就是“伪科学政治传销”。那么对于这个新法案,献血部分的原文是什
: 么的?
: Existing law makes it a felony punishable by imprisonment for 2, 4, or 6
: years for any person to donate blood, tissue, or, under specified
: circumstances, semen or breast milk, if the person knows that he or she has
: acquired immunodeficiency syndrome (AIDS), or that he or she has tested
: reactive to HIV.

相关主题
选举舞弊重罪,最高判7年。FDA迫于猪党压力开始考虑放松对男同性恋献血限制
CDC报告:新增艾滋病毒感染病例超过60%为屁精。 (转载)加州艾滋病献血不再是重罪,各位好自为之吧
三德子再出一狠招:所有艾滋病毒携带者可以申请政府的特殊津贴 (转载)阿诺洲长发来贺电
进入USANews版参与讨论
r*********t
发帖数: 4911
11
就是这个道理。楼主是照搬翻译加州senate的声明,他没有比对过bill原文。所以他这
篇洗地文章的问题之一,正是你说的这个。然而楼主也好意思说别人是伪科学政治宣传。

test
blood
are

【在 T*******u 的大作中提到】
: “Under existing law,
: if a defendant has been previously convicted of prostitution or of another
: specified sexual offense, and in connection with the conviction a blood test
: was administered, as specified, with positive test results for AIDS, of
: which the defendant was informed, the previous conviction and positive blood
: test results are to be charged in any subsequent accusatory pleading
: charging a violation of prostitution. Existing law makes the defendant
: guilty of a felony if the previous conviction and informed test results are
: found to be true by the trier of fact or are admitted by the defendant.
: This bill would delete that provision. "

s*******u
发帖数: 692
12
美国公立机构检测艾滋病都是免费的, 中国检测艾滋病也是免费的。。。
成本高还给你免费检查 ?
连中国的无偿献血完后都会检查: 乙肝、丙肝、艾滋和梅毒, 美国发达国家别说穷的
比中国不都如?
而且人家得了本身就是一个死, 你判什么重罪什么轻罪 就算判他死刑又如何? 反正
他本来就是个死。。。

【在 l****z 的大作中提到】
: 我记得献血的情况下一般没有检测艾滋病毒的, 因为成本高, 所以才有原来知道有艾滋
: 病还去献血算重罪.

r*********t
发帖数: 4911
13
是人就会死,照你这逻辑。杀人也可以不判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将死之人也要依法判刑。判刑之后,也可以依照客观情况决定是不
是保外就医。但是刑不能免。

【在 s*******u 的大作中提到】
: 美国公立机构检测艾滋病都是免费的, 中国检测艾滋病也是免费的。。。
: 成本高还给你免费检查 ?
: 连中国的无偿献血完后都会检查: 乙肝、丙肝、艾滋和梅毒, 美国发达国家别说穷的
: 比中国不都如?
: 而且人家得了本身就是一个死, 你判什么重罪什么轻罪 就算判他死刑又如何? 反正
: 他本来就是个死。。。

s*******u
发帖数: 692
14
既然是人就会死, 那你还害怕感染艾滋干嘛? 你不赶紧感染艾滋更待何时?
你这是明显偷换概念进行的诡辩罢了。
而且人家批判的也是那片煽动文章, 不管轻罪重罪, 没有任何人鼓励艾滋病人去献
血。 而且实际上献血也会筛查艾滋病。
而且你说的对, 法律就是法律, 既然议会决定了, 州长如果签字了, 这就是法律。
但是你造谣就不对了。

【在 r*********t 的大作中提到】
: 是人就会死,照你这逻辑。杀人也可以不判了。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将死之人也要依法判刑。判刑之后,也可以依照客观情况决定是不
: 是保外就医。但是刑不能免。

T*******u
发帖数: 1908
15
“人家得了本身就是一个死, 你判什么重罪什么轻罪 就算判他死刑又如何? 反正他
本来就是个死。。。”
呵呵,当然有区别
艾滋病虽然会死,但是潜伏期十几年,还可以逍遥很长一段时间
重罪坐牢可是立马就要进去的。
你问问艾滋病人,是愿意在外面还是愿意进去坐牢?

【在 s*******u 的大作中提到】
: 美国公立机构检测艾滋病都是免费的, 中国检测艾滋病也是免费的。。。
: 成本高还给你免费检查 ?
: 连中国的无偿献血完后都会检查: 乙肝、丙肝、艾滋和梅毒, 美国发达国家别说穷的
: 比中国不都如?
: 而且人家得了本身就是一个死, 你判什么重罪什么轻罪 就算判他死刑又如何? 反正
: 他本来就是个死。。。

r*********t
发帖数: 4911
16
第一,我没有诡辩,是你没懂我的意思。是人就会死,但是我不想在没死的时候被折磨
。所以我不想得艾滋病,我也不想死的太早,所以我不想的艾滋病。同样的道理,如果
一个艾滋病人蓄意传播艾滋病,我认为他也不想死前被折磨,他也不想死的太早,但是
法律需要惩罚他的罪行,需要通过长期拘禁,限制他作为罪犯死前的幸福感,至于判死
刑是你说的,我从没说过,法律也不允许。而你却认为,“而且人家得了本身就是一个
死, 你判什么重罪什么轻罪 就算判他死刑又如何? 反正他本来就是个死。。。”。
你认为他反正就是个死,判的轻还是重没有区别。我认为区别很大。
第二,你说我,那么请指正,我哪句话造谣了?

【在 s*******u 的大作中提到】
: 既然是人就会死, 那你还害怕感染艾滋干嘛? 你不赶紧感染艾滋更待何时?
: 你这是明显偷换概念进行的诡辩罢了。
: 而且人家批判的也是那片煽动文章, 不管轻罪重罪, 没有任何人鼓励艾滋病人去献
: 血。 而且实际上献血也会筛查艾滋病。
: 而且你说的对, 法律就是法律, 既然议会决定了, 州长如果签字了, 这就是法律。
: 但是你造谣就不对了。

l****z
发帖数: 29846
17
靠, 免费提供检查就能说明检查成本低? 你这个逻辑也太傻逼了.
免费检查只能说明政府有人道主义而已.
美国现在的food stamp都是免费的, 因为这个food stamp成本很低?

【在 s*******u 的大作中提到】
: 美国公立机构检测艾滋病都是免费的, 中国检测艾滋病也是免费的。。。
: 成本高还给你免费检查 ?
: 连中国的无偿献血完后都会检查: 乙肝、丙肝、艾滋和梅毒, 美国发达国家别说穷的
: 比中国不都如?
: 而且人家得了本身就是一个死, 你判什么重罪什么轻罪 就算判他死刑又如何? 反正
: 他本来就是个死。。。

L**********y
发帖数: 201
18
up

【在 L**********y 的大作中提到】
: 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反吃瓜联盟”
: 这几天,“艾滋病人可以在加州献血”一题火速传遍朋友圈。有营销号称这个众议院通
: 过但州长还未签字没有生效的提案“疯了”,比如《加州众议院通过提案:艾滋病人可
: 以隐瞒病情随意献血,不再判重罪》…
: 以下一篇《加州医生哭了:艾滋病人献血,sex故意传播艾滋病不是重罪》的文章里几
: 乎每句话都有语病和科学错误,很难想象这样一个没有基本医学常识、英文医学名词错
: 误百出的人还能“搞肿瘤”,不是“李莫愁”,明明是李鬼。
: 上文槽点实在太多,基本常识:
: Herpes(泡疹,作为医学名词是复数)不是艾滋病,只是患有疱疹的人被传染HIV的几
: 率增加。

c*****l
发帖数: 312
19
所以吃多了龙虾脑子也会锈掉。爱滋病毒可不一定只存在血液里,脑子里也可以隐藏的
。你不是想以毒攻毒吧?

【在 L**********y 的大作中提到】
: 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反吃瓜联盟”
: 这几天,“艾滋病人可以在加州献血”一题火速传遍朋友圈。有营销号称这个众议院通
: 过但州长还未签字没有生效的提案“疯了”,比如《加州众议院通过提案:艾滋病人可
: 以隐瞒病情随意献血,不再判重罪》…
: 以下一篇《加州医生哭了:艾滋病人献血,sex故意传播艾滋病不是重罪》的文章里几
: 乎每句话都有语病和科学错误,很难想象这样一个没有基本医学常识、英文医学名词错
: 误百出的人还能“搞肿瘤”,不是“李莫愁”,明明是李鬼。
: 上文槽点实在太多,基本常识:
: Herpes(泡疹,作为医学名词是复数)不是艾滋病,只是患有疱疹的人被传染HIV的几
: 率增加。

j*****v
发帖数: 7717
20
可以屯艾滋血,专给猪党
r*****t
发帖数: 2860
21
英国70-80年代发生过hiv通过输血传播。
感染了好几千人,到现在还在打官司。
https://www.theguardian.com/society/2017/jul/11/what-is-the-contaminated-
blood-scandal

【在 L**********y 的大作中提到】
: 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反吃瓜联盟”
: 这几天,“艾滋病人可以在加州献血”一题火速传遍朋友圈。有营销号称这个众议院通
: 过但州长还未签字没有生效的提案“疯了”,比如《加州众议院通过提案:艾滋病人可
: 以隐瞒病情随意献血,不再判重罪》…
: 以下一篇《加州医生哭了:艾滋病人献血,sex故意传播艾滋病不是重罪》的文章里几
: 乎每句话都有语病和科学错误,很难想象这样一个没有基本医学常识、英文医学名词错
: 误百出的人还能“搞肿瘤”,不是“李莫愁”,明明是李鬼。
: 上文槽点实在太多,基本常识:
: Herpes(泡疹,作为医学名词是复数)不是艾滋病,只是患有疱疹的人被传染HIV的几
: 率增加。

f******s
发帖数: 178
22
三理由均不成立, 根本原理是要讨好HIV选票, 牺牲silent majority.
1)不同病毒的恶性程度不同,只有HIV是不可救药,绝对要命的。限制的是病毒,不是
载体。如果HIV携带者自己能够卸载HIV病毒。当然可以得到一视同仁。
2, 无法假设HIV携带者完全规律接受治疗。 前一段时间, 有一男同主动停止治疗,
故意传播。
而且有窗口期, 前1-2月,抗体阴性,普查检测不出来。
3, 只有知道自己HIV阳性后才会躲避检查,唯恐暴露携带病毒的身份。高危人群也怕死
1 (共1页)
进入USANews版参与讨论
相关主题
晶晶评论一下,三德子的艾滋病政策一个右派关于猪党艾滋病情隐瞒轻罪化法案的思考
ZT- Homeless冬天去医院蹭吃蹭住的好多选举舞弊重罪,最高判7年。
床铺开除了艾滋病委员会所有成员CDC报告:新增艾滋病毒感染病例超过60%为屁精。 (转载)
治愈癌症的药和艾滋病疫苗都发明了?三德子再出一狠招:所有艾滋病毒携带者可以申请政府的特殊津贴 (转载)
【重大】故意传染艾滋病不再是重罪?FDA迫于猪党压力开始考虑放松对男同性恋献血限制
unidentified_title加州艾滋病献血不再是重罪,各位好自为之吧
加州社会主义共和国阿诺洲长发来贺电
加州通过的奇葩法案盘点美国首都艾滋病泛滥 感染率甚至超非洲国家 (转载)
相关话题的讨论汇总
话题: hiv话题: 艾滋病话题: 提案话题: 献血话题: 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