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 发帖数: 1359 | 1 读到一片national review的文章,里面指出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在
立法时的原始含义是not owing allegiance to any other sovereign. 从这个角度来
讲,非移和旅游生子不能适应
14修。如果父母都是比如法国人,那么其子自然拥有法国籍,那就和立法的原始含义冲
突了。至于绿卡子女,因为最高法有明确判例,所以不受这个定义限制。 |
s********i 发帖数: 17328 | |
H****S 发帖数: 1359 | 3 不用修宪,直接EO。这个案子到了高院未必输。因为不问是否拥有第二国籍的出生公民
按照大重建时期的普遍理解是违宪的。
【在 s********i 的大作中提到】 : 不用解释了,都是瞎几把解释,不合理就该修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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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 发帖数: 1 | 4 这种解释根本高院会9:0反对
既然原始含义是no allegiance to any other sovereign
立法时就会用类似的定义
而不是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在 H****S 的大作中提到】 : 读到一片national review的文章,里面指出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在 : 立法时的原始含义是not owing allegiance to any other sovereign. 从这个角度来 : 讲,非移和旅游生子不能适应 : 14修。如果父母都是比如法国人,那么其子自然拥有法国籍,那就和立法的原始含义冲 : 突了。至于绿卡子女,因为最高法有明确判例,所以不受这个定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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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 发帖数: 2315 | 5 我觉得出生公民权这个事,在当时不重要,所以立法者故意保留模糊性。有些东西
,模糊过去有利于当时不出争议。
例如,各州是否有权退出联邦?立宪者难道会想不到后世可能发生这种争议?做任
何一件事,即便是觉得十全十美,也应该想一下“如果想回头”的问题,更何况当时也
没人觉得美国十全十美。之所以不明文规定点什么,显然是因为明文规定必然会引起重
大矛盾,搞不好美国都不能建立。
出生公民权在后世会发生什么争议,立法者完全可能根本想不到,既然如此,就更
没必要斩钉截铁,给自己找麻烦了。
既然立法者故意保留模糊性,那就是给后世高院来解释的,只不过这个解释不能违
反法律条文本身。如4楼所论。 |
H****S 发帖数: 1359 | 6 这不是我的个人发明,读下面的话
In Steel Co. v. Citizens for a Better Environment (1998) the court said “
jurisdiction is a word of many, too many, meanings.” Therefore, it is
important to discover the operational meaning behi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as employed under the Fourteenth Amendment rather than
assuming its meaning from other usages of the word jurisdiction alone. Both
Sen. Trumbull and Sen. Howard provide the answer, with Trumbull declaring:
The provision is, that ‘all persons born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are citizens.’ That means ‘subject to the
complete jurisdiction thereof.’ What do we mean by ‘complete jurisdiction
thereof?’ Not owing allegiance to anybody else. That is what it means.
http://www.federalistblog.us/2007/09/revisiting_subject_to_the_jurisdiction/
【在 r***i 的大作中提到】 : 这种解释根本高院会9:0反对 : 既然原始含义是no allegiance to any other sovereign : 立法时就会用类似的定义 : 而不是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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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 发帖数: 1359 | 7 我不同意这种说法。宪法没有明确说黑人和女人不能投票,但是国会依然通过了13,14
,15修正案,对此明确化。对于语焉不详的地方,大法官应该用立法者的立法本意来进
行诠释。14修正案的本意很明确,出生公民意味着完全的法律管辖,而不是一部分。不
能说需要权利了,就引用美国法律,需要保护了,就引用本国法律(非移身份)。这种
前后引用逻辑的混乱是三番kates案判决的罪魁祸首。那个杀人犯如果在美国生了个小
孩,难道也要因为14修的PC式理解错误,由纳税人出钱抚养吗?
【在 Y**M 的大作中提到】 : 我觉得出生公民权这个事,在当时不重要,所以立法者故意保留模糊性。有些东西 : ,模糊过去有利于当时不出争议。 : 例如,各州是否有权退出联邦?立宪者难道会想不到后世可能发生这种争议?做任 : 何一件事,即便是觉得十全十美,也应该想一下“如果想回头”的问题,更何况当时也 : 没人觉得美国十全十美。之所以不明文规定点什么,显然是因为明文规定必然会引起重 : 大矛盾,搞不好美国都不能建立。 : 出生公民权在后世会发生什么争议,立法者完全可能根本想不到,既然如此,就更 : 没必要斩钉截铁,给自己找麻烦了。 : 既然立法者故意保留模糊性,那就是给后世高院来解释的,只不过这个解释不能违 : 反法律条文本身。如4楼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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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9 发帖数: 606 | 8 把这个贴在你帖子里好了,虽然和你这个话题不太相关
Trump前两天在白宫的发言,关于移民和caravan,没时间的看前两分钟就行了。他明确
说明合法移民申请绿卡,有些人等的太久太久,非法移民对合法移民是不公平的存在。
美国需要移民,需要合法移民。
多简单的道理,把非法移民和合法移民分开,对合法移民是有益的事情,包括正在排队
等绿卡的。
https://m.youtube.com/watch?v=oJI9oOZT7vQ |
t********i 发帖数: 7856 | 9 只有对于语焉不详的地方,大法官才能用立法者的立法本意来进行释法。
对于法律条文说得很清楚的地方,不能随意按照“立法精神”进行“释法”。否则这里
就不是美国了,变成兲朝了。
法律条文上的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就应该按照最通常的理解,只
要外国人在美国境内就受美国法律管辖。不存在 not owing allegiance to any other
sovereign 的意思。这个释法的原则在1898年黄金徳案判例就确立了(虽然当时也有
两名大法官反对)。
14
【在 H****S 的大作中提到】 : 我不同意这种说法。宪法没有明确说黑人和女人不能投票,但是国会依然通过了13,14 : ,15修正案,对此明确化。对于语焉不详的地方,大法官应该用立法者的立法本意来进 : 行诠释。14修正案的本意很明确,出生公民意味着完全的法律管辖,而不是一部分。不 : 能说需要权利了,就引用美国法律,需要保护了,就引用本国法律(非移身份)。这种 : 前后引用逻辑的混乱是三番kates案判决的罪魁祸首。那个杀人犯如果在美国生了个小 : 孩,难道也要因为14修的PC式理解错误,由纳税人出钱抚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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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 发帖数: 1359 | 10 fully jurisdiction,黄金德案苦主恰恰没有除美国以外的任何allegiance。
other
【在 t********i 的大作中提到】 : 只有对于语焉不详的地方,大法官才能用立法者的立法本意来进行释法。 : 对于法律条文说得很清楚的地方,不能随意按照“立法精神”进行“释法”。否则这里 : 就不是美国了,变成兲朝了。 : 法律条文上的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就应该按照最通常的理解,只 : 要外国人在美国境内就受美国法律管辖。不存在 not owing allegiance to any other : sovereign 的意思。这个释法的原则在1898年黄金徳案判例就确立了(虽然当时也有 : 两名大法官反对)。 :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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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 发帖数: 1359 | 11 读到一片national review的文章,里面指出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在
立法时的原始含义是not owing allegiance to any other sovereign. 从这个角度来
讲,非移和旅游生子不能适应
14修。如果父母都是比如法国人,那么其子自然拥有法国籍,那就和立法的原始含义冲
突了。至于绿卡子女,因为最高法有明确判例,所以不受这个定义限制。 |
s********i 发帖数: 17328 | |
H****S 发帖数: 1359 | 13 不用修宪,直接EO。这个案子到了高院未必输。因为不问是否拥有第二国籍的出生公民
按照大重建时期的普遍理解是违宪的。
【在 s********i 的大作中提到】 : 不用解释了,都是瞎几把解释,不合理就该修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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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 发帖数: 1 | 14 这种解释根本高院会9:0反对
既然原始含义是no allegiance to any other sovereign
立法时就会用类似的定义
而不是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在 H****S 的大作中提到】 : 读到一片national review的文章,里面指出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在 : 立法时的原始含义是not owing allegiance to any other sovereign. 从这个角度来 : 讲,非移和旅游生子不能适应 : 14修。如果父母都是比如法国人,那么其子自然拥有法国籍,那就和立法的原始含义冲 : 突了。至于绿卡子女,因为最高法有明确判例,所以不受这个定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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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 发帖数: 2315 | 15 我觉得出生公民权这个事,在当时不重要,所以立法者故意保留模糊性。有些东西
,模糊过去有利于当时不出争议。
例如,各州是否有权退出联邦?立宪者难道会想不到后世可能发生这种争议?做任
何一件事,即便是觉得十全十美,也应该想一下“如果想回头”的问题,更何况当时也
没人觉得美国十全十美。之所以不明文规定点什么,显然是因为明文规定必然会引起重
大矛盾,搞不好美国都不能建立。
出生公民权在后世会发生什么争议,立法者完全可能根本想不到,既然如此,就更
没必要斩钉截铁,给自己找麻烦了。
既然立法者故意保留模糊性,那就是给后世高院来解释的,只不过这个解释不能违
反法律条文本身。如4楼所论。 |
H****S 发帖数: 1359 | 16 这不是我的个人发明,读下面的话
In Steel Co. v. Citizens for a Better Environment (1998) the court said “
jurisdiction is a word of many, too many, meanings.” Therefore, it is
important to discover the operational meaning behi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as employed under the Fourteenth Amendment rather than
assuming its meaning from other usages of the word jurisdiction alone. Both
Sen. Trumbull and Sen. Howard provide the answer, with Trumbull declaring:
The provision is, that ‘all persons born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are citizens.’ That means ‘subject to the
complete jurisdiction thereof.’ What do we mean by ‘complete jurisdiction
thereof?’ Not owing allegiance to anybody else. That is what it means.
http://www.federalistblog.us/2007/09/revisiting_subject_to_the_jurisdiction/
【在 r***i 的大作中提到】 : 这种解释根本高院会9:0反对 : 既然原始含义是no allegiance to any other sovereign : 立法时就会用类似的定义 : 而不是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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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 发帖数: 1359 | 17 我不同意这种说法。宪法没有明确说黑人和女人不能投票,但是国会依然通过了13,14
,15修正案,对此明确化。对于语焉不详的地方,大法官应该用立法者的立法本意来进
行诠释。14修正案的本意很明确,出生公民意味着完全的法律管辖,而不是一部分。不
能说需要权利了,就引用美国法律,需要保护了,就引用本国法律(非移身份)。这种
前后引用逻辑的混乱是三番kates案判决的罪魁祸首。那个杀人犯如果在美国生了个小
孩,难道也要因为14修的PC式理解错误,由纳税人出钱抚养吗?
【在 Y**M 的大作中提到】 : 我觉得出生公民权这个事,在当时不重要,所以立法者故意保留模糊性。有些东西 : ,模糊过去有利于当时不出争议。 : 例如,各州是否有权退出联邦?立宪者难道会想不到后世可能发生这种争议?做任 : 何一件事,即便是觉得十全十美,也应该想一下“如果想回头”的问题,更何况当时也 : 没人觉得美国十全十美。之所以不明文规定点什么,显然是因为明文规定必然会引起重 : 大矛盾,搞不好美国都不能建立。 : 出生公民权在后世会发生什么争议,立法者完全可能根本想不到,既然如此,就更 : 没必要斩钉截铁,给自己找麻烦了。 : 既然立法者故意保留模糊性,那就是给后世高院来解释的,只不过这个解释不能违 : 反法律条文本身。如4楼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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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9 发帖数: 606 | 18 把这个贴在你帖子里好了,虽然和你这个话题不太相关
Trump前两天在白宫的发言,关于移民和caravan,没时间的看前两分钟就行了。他明确
说明合法移民申请绿卡,有些人等的太久太久,非法移民对合法移民是不公平的存在。
美国需要移民,需要合法移民。
多简单的道理,把非法移民和合法移民分开,对合法移民是有益的事情,包括正在排队
等绿卡的。
https://m.youtube.com/watch?v=oJI9oOZT7vQ |
t********i 发帖数: 7856 | 19 只有对于语焉不详的地方,大法官才能用立法者的立法本意来进行释法。
对于法律条文说得很清楚的地方,不能随意按照“立法精神”进行“释法”。否则这里
就不是美国了,变成兲朝了。
法律条文上的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就应该按照最通常的理解,只
要外国人在美国境内就受美国法律管辖。不存在 not owing allegiance to any other
sovereign 的意思。这个释法的原则在1898年黄金徳案判例就确立了(虽然当时也有
两名大法官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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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H****S 的大作中提到】 : 我不同意这种说法。宪法没有明确说黑人和女人不能投票,但是国会依然通过了13,14 : ,15修正案,对此明确化。对于语焉不详的地方,大法官应该用立法者的立法本意来进 : 行诠释。14修正案的本意很明确,出生公民意味着完全的法律管辖,而不是一部分。不 : 能说需要权利了,就引用美国法律,需要保护了,就引用本国法律(非移身份)。这种 : 前后引用逻辑的混乱是三番kates案判决的罪魁祸首。那个杀人犯如果在美国生了个小 : 孩,难道也要因为14修的PC式理解错误,由纳税人出钱抚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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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 发帖数: 1359 | 20 fully jurisdiction,黄金德案苦主恰恰没有除美国以外的任何allegiance。
other
【在 t********i 的大作中提到】 : 只有对于语焉不详的地方,大法官才能用立法者的立法本意来进行释法。 : 对于法律条文说得很清楚的地方,不能随意按照“立法精神”进行“释法”。否则这里 : 就不是美国了,变成兲朝了。 : 法律条文上的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就应该按照最通常的理解,只 : 要外国人在美国境内就受美国法律管辖。不存在 not owing allegiance to any other : sovereign 的意思。这个释法的原则在1898年黄金徳案判例就确立了(虽然当时也有 : 两名大法官反对)。 :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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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 发帖数: 190 | 21 这事情就看怎么判了。
不行,就只能再立法解决。 |
H***l 发帖数: 1936 | 22 那你要这么说, 非法移民在美国生的崽,一直生活在美国, 也没有除美国以外的
allegiance, 就该被承认为公民了
【在 H****S 的大作中提到】 : fully jurisdiction,黄金德案苦主恰恰没有除美国以外的任何allegiance。 : : 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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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 发帖数: 178 | 23 公民加入国籍那个小本子对allegiance的解释很清晰了. 好像和您的解释正相反.
按照您的解释, 入国籍为啥还要宣誓, 不能对其他sovereign 有 allegiance.
如果英queen 到美国境内旅游, 对美国是否有allegiance?
other sovereign 的意思。
【在 t********i 的大作中提到】 : 只有对于语焉不详的地方,大法官才能用立法者的立法本意来进行释法。 : 对于法律条文说得很清楚的地方,不能随意按照“立法精神”进行“释法”。否则这里 : 就不是美国了,变成兲朝了。 : 法律条文上的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就应该按照最通常的理解,只 : 要外国人在美国境内就受美国法律管辖。不存在 not owing allegiance to any other : sovereign 的意思。这个释法的原则在1898年黄金徳案判例就确立了(虽然当时也有 : 两名大法官反对)。 :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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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 发帖数: 1 | 24
【在 H****S 的大作中提到】 : 读到一片national review的文章,里面指出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在 : 立法时的原始含义是not owing allegiance to any other sovereign. 从这个角度来 : 讲,非移和旅游生子不能适应 : 14修。如果父母都是比如法国人,那么其子自然拥有法国籍,那就和立法的原始含义冲 : 突了。至于绿卡子女,因为最高法有明确判例,所以不受这个定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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