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驻港总领事馆设立於1843年、即英国强佔香港岛翌年。最初规模有限,仅一名总领
事居家办公,20世纪初则借用雪厂街9号及滙丰总行大厦运作。1950年4月及1956年4月
,美国政府获港英政府先后批出花园道26号6.17万呎土地、白加道3号5.11万呎土地,
分别供美国驻港总领事馆及总领事官邸使用至今。美驻港总领事馆的工作範畴自此大增。
《华侨日报》1954年10月22日引述美国官方人士提及,按人员编制规模,当时美国
驻港总领事馆是美驻各地最大领馆,其功能除了商贸、签证,更是冷战时期“获悉中国
大陆情势发展之‘耳目’”。该馆规模亦冠绝各国驻港领馆至今,实际驻港人数据说逾
千人。该领事馆并不隶属於美国驻华大使馆,而是隶属美国国务院。2013年,美国中情
局前僱员斯诺登证实,美领馆内设有中情局分站,在港秘密行事。
今年五月底,在香港国安法即将出台之际,美国政府据报计劃秘密出售港岛南区寿
山村道37号豪宅屋地,含6座美国驻港总领事馆员工宿舍。大公报调查发现,20世纪40
年代末起,美国政府以“The Government of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美国政府
)、“The Secretary of State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美国国务卿)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美国)等名义在港购地置业。美方现时在港持
有土地物业的总市值,至少高达约250亿元,约为目前美国对港贸易顺差额的10%,而且
买卖时一概免税。其中花园道美领馆用地更在港英时期,获全港罕有的买断特权,令美
方大赚几十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