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f 发帖数: 43471 | |
d********f 发帖数: 43471 | 2 其实我之前就一直觉得这个是唯一一条路。但是现在高院有可能不接,也可以用这4个
州的高院已经判过了为由据掉。
【在 d********f 的大作中提到】 : 我觉得还是很强的。奇怪的是为什么现在才递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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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9 发帖数: 3157 | 3 在这四个州的选举结果确认之前德州没有stand吧。提交窗口就是在四个州的选举结果
certify之后,12月8日之前,这一小段。
【在 d********f 的大作中提到】 : 我觉得还是很强的。奇怪的是为什么现在才递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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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g 发帖数: 1649 | 4 交早了没有到老朱说的legislature出面反对行政操作这一步。
【在 d********f 的大作中提到】 : 我觉得还是很强的。奇怪的是为什么现在才递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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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1 发帖数: 12177 | 5 这个应该选前交,选后交,而且人家都认证完了再交,搞笑么 |
a****a 发帖数: 3905 | 6 德州告的就是这四个州的另外两个branch越俎代庖,不大可能因为州里判了拒掉。
【在 d********f 的大作中提到】 : 其实我之前就一直觉得这个是唯一一条路。但是现在高院有可能不接,也可以用这4个 : 州的高院已经判过了为由据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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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 发帖数: 7996 | 7 选前交,你还没受害,lack standing
当然你们左逼咋说都有理
【在 o******1 的大作中提到】 : 这个应该选前交,选后交,而且人家都认证完了再交,搞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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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9 发帖数: 3157 | 8 选前交只能是州议会交,理由是行政分支侵犯了立法分支的权力。这个诉讼因为行政分
支的动作太快,法院来不及叫停选举流程,所以moot了。
选后交的理由是这个州的选举流程制定过程非法,所以是州对州的诉讼。而联邦法对选
举流程的规定是从确定选举人的这一步才开始的。所以只有当选举确认过程进行到这一
步,外州才能以这个州非法,而不是这个州的行政分支非法为理由发起诉讼。
【在 o******1 的大作中提到】 : 这个应该选前交,选后交,而且人家都认证完了再交,搞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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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h 发帖数: 405 | 9 还真是,选前交的的确都用这个理由据了。
【在 P*A 的大作中提到】 : 选前交,你还没受害,lack standing : 当然你们左逼咋说都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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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 发帖数: 1100 | 10 你丫电来了吗?
【在 d********f 的大作中提到】 : 我觉得还是很强的。奇怪的是为什么现在才递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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